赵大华律师
吉林省政协委员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
吉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和硕士生导师
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副理事长
中国律师长江联网副秘书长
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执委会首席法律顾问
长春市职业经理人协会副会长
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副理事长
吉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
吉林省上海商会首席法律顾问
长百集团独立董事
赵大华委员提案:《关于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我省专利代理行业后继乏人问题的建议》
“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和认真态度令人振奋。”2008年4月7日,接到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自己亲手拟写并积极建言的吉林省政
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3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后,吉林省政协委员赵大华每每说起此事,总会发出由衷的赞叹。他是习惯第一个把赞扬送给别人的人。
在吉林省律师界,说起赵大华,没有人不为他的敏锐和睿智所折服。14年来,赵大华和他的合伙人,带领全所律师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历
经风雨,矢志不移,创造了突出的业绩。而今,他又成为一名为民奔走呼号的省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的神圣职责,描绘人生新的轨迹。
敏于思:发现我省专利代理人后继乏人
1994年5月,赵大华放弃大学讲师工作加入律师队伍,并与另外两位合伙人共同建立了我省第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吉林省大华律师事务所(后改为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1999年,国内市场
经济体制已初步构建,“入世”准备工作正在进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明显影响到我国,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工作摆在国人面前。从律师业务角度看,涉及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法律业务也明显增加。向来敏于思考的赵大华主任意识到,知识产权领域必将成为律师法律服务行业的一个重要业务发展方向,知识产权保护为大势所趋。赵大华主任据此不失时机地提出,“抓紧吸纳和培养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人才,抢占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制高点’,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同时,该所邀请到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和律师资格的萧金山、张晶、刘建军、王卫国、黄相君、王立伟、曹桂珍和张¿军等多名专家型知识产权(专利)法律人才加盟律师事务所,自此,开始了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的创业历程。在他和相关专家的努力下,200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了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为专利代理机构。
10年间,在一次次接触知识产权维护方面的案件时,赵大华主任发现,我省在专利代理一线工作的专利代理人大都是老同志,缺乏专利代理新生力量。他还为此专门做过统计:目前,全省共有专利代理机构14家,其中合伙制的6家,有限责任制的7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1家。我省的专利代理机构不但数量有限,而且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其中,长春市有8家,吉林市有2家,四平、通化及延边州各1家,白城、松
原、白山和辽源四市没有专利代理机构。全省共有151人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截至2007年底,全省专利代理执业人员只有71名。其中,60岁以上的有39人,占总数的55%;50—59岁的有11人,占总数的15%;40—49岁的有14人,占总数的20%;30—39岁的有7人,占总数的10%;30岁以下的没有一人。我省专利代理人平均年龄为58岁,年龄老化问题相当突出。2004年和2006年,我省参加全国专利代理考试的通过人员只有2名(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的2名律师),2007年我省无人通过全国专利代理考试。
我省专利代理行业呈现人才断层、后继乏人的状况。从发现之时起,这个问题就一直在赵大华主任脑海中闪现。
讲大局:多年热心社会公益无怨无悔
经过14年的发展,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现已成为房地产、公司、科教文卫、知识产权和诉讼等专业门类齐全、业务能力很强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作为该所的领头雁,赵大华主任殚精竭虑,无怨无悔。
多所来,赵大华主任坚持义务普法工作,带领他的律师团队,以报刊、电台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为平台,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宣传社会主义法制,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律师的良好职业形象;关注困难群体,关心特殊教育,关注农民工维权,关注下岗职工和自谋职业职工维权,关注青少年维权,关注希望工程,关注社会福利企业等,扶危济困,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非典”期间,他主编的《传染病防治法律指南》一书被中央档案馆和国家档案馆收藏,成为我国第一部关于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法律书籍;积极投身到我省国企改制工作,他带领专业律师为各级政府、国有企业和广大职工排忧解难,充分发挥了律师在改革与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的职能作用,受到省
经委负责人的肯定与赞扬;力促我省科技进步,为帮助教育事业发展,他吸纳并培养了多名“律师+专利代理人”类型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和教育法律服务专门人才;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市政府组织的地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展会业法律服务,他亲自担任华能电厂项目、净月“三馆”(科技馆、文化馆和博物馆)项目、长春南部新城开发项目、轻轨三期项目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法律顾问;参与过多部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如《律师法》、《环境保护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长春市BT项目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由赵大华主任带领本所律师写成草案)等;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他先后以律师的身份主编、出版各种普法书籍5本,担任《大华铭仁律师》总编并出刊多期,他在本所开设了我省首家律师事务所网站;他敢于仗义直言,依法维权,深受当事人、委托人的尊敬与信赖......
2003年赵大华主任被司法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央电视台等六家单位联合评选为“维护司法公正爱心人士”;2006年和2007年,赵大华主任被中国吉林·东北亚贸易博览会执委会授予“吉林省对外开放特殊贡献人士”荣誉称号,2007年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作为被东博会聘请的唯一一家法律服务机构,被东博会执委会授予“特殊贡献单位”荣誉称号。
“赵主任把律师工作当作一项事业来做。”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路秀峰律师以他自身的感受,一语道出了赵大华主任努力奋斗的力量源泉。
2008年1月,赵大华主任被选为十届吉林省政协委员。
尽职责:积极发挥政协委员建言献策作用
“成为委员是一种荣誉,但同时意味着沉甸甸的社会责任。过去,很多想法我只是想想而已,尽可能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做,而现在,我有机会把它传递给省里的高层领导以期引起重视。我有义务更有责任把我发现的问题、把人民的呼声传递上去,这样才能不辱使命。”赵大华委员说。
2008年1月8日,吉林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在长春召开。准备提案时,赵大华委员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省专利代理行业后继乏人的问题。提出该提案的想法后,赵大华委员随即召开了全所律师会议,之后抽调专门律师组成提案工作小组,专项研究此项提案事宜,几
经讨论修改,后来形成向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交的第032号委员提案。提案中,赵大华委员简明扼要地阐述了目前专利代理后继乏人的现状,分析了其影响及产生
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赵大华委员直言不讳:“对于这种专利代理人后继乏人的状况,如果不引起我们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如果不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将对我省专利事业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并将对我省‘科技立省,科技强省’的发展战略产生直接的、重大的负面影响。”提案一出,即引起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强烈反响,竺延风副省长亲笔批示,交由吉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研究与答复。
2008年4月7日,赵大华委员接到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对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3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您的提案正是我们关注已久并致力于解决的问题。您对我省专利代理行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
原因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并提出了很好的对策建议,对进一步加强我省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提案不是我个人的智慧,它是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集体智慧的结晶”,赵大华委员说,“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吉林省专利代理人培养工作的发展,忠实履行人民赋予政
协委员的光荣而神圣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