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转眼之间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已成立14周年。本所作为吉林省第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历经风雨路,已由一家名不见
经传的小所发展成为具有专业特色、在省内较有影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乃至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凸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任务,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始建于1999年6月。当时,国内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入世”准备工作正在进行,
经济全球化给我国带来明显影响,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工作摆在国人面前,知识产权案件也时有出现。根据这样的情况,本着“只有专业的,才是最好的”认识,我们邀请一批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和律师资格的专家型知识产权(专利)法律人才加盟本所,组建了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并以此为核心,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
多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本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也随之不断发展和完善,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本所“专利代理机构”资格(目前获此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东北三省只本所一家)。2005年本所加盟“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
协作网”,2006年本所又加盟了“LAWORLD”国际性律师网络联盟,从而实现了本所国内国际的知识产权维权法律服务。目前,本所主要在机械、化学、生物、农业、中医药和电子等领域从事专利业务代理、侵权纠纷诉讼、商标代理,并从专利技术投融资、转让、交易和纠纷代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我们在提供法律服务时看到,部分企业并不重视建立与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还是在靠“出大力,流大汗”,把力量和精力集中在打价格战上,没有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对国际规则缺乏了解,在知识
经济到来时明显准备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本所律师有义务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帮助企业、个人建立与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出台,全社会重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会逐步形成。我们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华民族将在自主知识产权的强大支撑下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愿与政府、企业和个人一起为实现这一伟大目标而努力奋斗!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
《大华铭仁律师》总编 赵大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