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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磨一剑 / 赵大华
房地产业的快速和谐发展离不开法治轨道 / 盛学永
适应房地产市场需求  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 / 李凤鸣
谈联合开发房地产的几个法律问题 / 赵大华
工程“代建制”法律问题浅析 / 何  颖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分析 / 李海峰
产权商铺法律评析 / 庞  伟
棚户区改造法律问题刍议 / 张军勇
专业律师在房地产开发中的作用 / 张光剑
谈房地产企业如何节税与避税 / 李  松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及其法律处理 / 国巨明
对建设施工合同法律问题的探讨 / 庞  伟
房地产开发商按揭贷款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 高殿义
房地产项目转让“想说爱你不容易” / 路秀峰
对一起建筑工程款纠纷案的法律思考  / 刘雪峰
法院应当保护乙建筑公司的优先受偿权 / 张军勇
此业主的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 / 莫长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房地产方面内容问答 / 郑洪森
上海绿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坚访谈录
长春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鹏访谈录
高扬律师文化的旗帜 / 张万福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为长春社会福利企业提供“团队”法律服务 / 弓  长
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积极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服务 / 李海峰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举行卡拉OK演唱会 / 弓  长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为长春市
社会福利企业提供“团队”法律服务
弓  长

    2007120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与   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和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是,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由11名骨干律师组成律师顾问团,义务为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和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担任为期3年的常年法律顾问。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决定由赵大华主任担任律师顾问团首席法律顾问,由执行主任何颖、副主任路秀峰分别担任律师顾问团组长和副组长,并指派两名律师驻会。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在合作协议中承诺,努力做好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和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相关法律顾问工作,并本着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的原则,努力做好顾问单位的350户会员企业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119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在本所会议室召开了以“向残疾人献一份爱心,为律师业争一份光荣”为主题的演讲会。应邀莅会的长春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初传学首先谈了自己多年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感受,使与会律师很受教育。律师顾问团律师在其后的发言中一致表示,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尽职尽责地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努力为长春市的社会福利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131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大华被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聘任为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