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自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其开发所坚持的平民化路线与多种品味兼容的项目开发理念,受到业界以及消费者的广为赞誉。作为长春房地产开发的“新生代”力量,长春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既有的成绩面前并没有止步不前,为今后更高目标的追求奠定坚实的基础,已经成为公司战略制定与规划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前不久,顾问律师就律师对房地产企业风险防范的作用问题采访了公司刘鹏总经理。
顾问律师:贵公司2006年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不论是开发规模、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在长春市房地产开发业都可以列入前三甲,首先表示祝贺!
刘鹏总经理:也谢谢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对我们公司的大力支持。没有法律的保驾护航,我们的项目也不会一帆风顺,取得这么好的成绩。
顾问律师:对顾问律师去年的工作,请刘总给予一些具体的评价,以使我们今年的法律服务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
刘鹏总经理:好的。总体说来,长电房地产自2002年开始大规模开发以来,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很多。当然也包括法律问题。比如说,项目的前期谈判、重大的合作协议的签订、所有法律合同的履行等等,都需要律师加以严格把关。事实证明,这种法律的事先审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重大诉讼的出现。
顾问律师:谢谢刘总的肯定。作为一个以团队服务为基础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同时,更希望能够在今后的法律服务中有所创新和提高,为委托方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刘鹏总经理:以前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认识是有局限性的,认为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只有在发生诉讼时,才会发挥真正的作用。经过这几年双方合作,使我们认识到律师的法律服务不仅仅体现在发生诉讼时,而且还体现在事前预防上。我们自2002年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迄今为止总开发量已逾百万平方米,先后完成了“长电紫盈花城一、二、三期”、“长电时代花园”、“净月优山美地”、“临河风景”和“天地十二坊”等项目。尤其是“临河风景”和“天地十二坊”项目,其开发面积当年最大、工期最长,总计开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在大项目的开发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开发前期、中期与后期,多种法律关系主体并存,随之而来的是纷繁复杂的关系协调与处理。由律师对这些法律问题与法律关系进行界定与把关,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减低了风险的发生以及纠纷的出现。以招商为例,“天地十二坊”项目招进的均是带有国际品牌的业主,如国商百货、沃尔玛公司等。在这些大的项目的合同起草与谈判中,没有法律的支撑与把握,是无法最后保证公司的利益并达到双赢的。沃尔玛公司是国际的连锁公司,与其签订合同需要的严谨是可想而知的。这其中还涉及到不同国家文化价值上的差异。我们的原则是,在遵守市场经济规则的前提下,按照法律、国际惯例并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文化,以诚相待,可以说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顾问律师:是的,如果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凸显的今天,不建立起良好的规则意识和遵守经济规律的主观心态,是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尤其是我们本地的开发商,不放开眼界,请进来、走出去,是无法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是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这样就能保证行为的适法性与准确性。
刘鹏总经理:你说的很有道理。在新的一年,在原有的基础上,我们希望律师能够在项目开发的前期更多地介入,即从规划开始就应该有意识、有目标地建立起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如合同的会签审查制度应再严密一些,书面法律文件的提供应该建立监督与回查体系,以及在服务范围的框架之内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建立起定期、适时的沟通机制,这些都是为重大项目开发必须奠定的基础。尤其是重大决策的事先法律风险审查和规避措施的采取,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能做到这一点,就在双方的搏弈中占了先机。
顾问律师:谢谢刘总提的建议。我们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希望我们双方在既有的、良好的合作基础上,继续努力,以实现共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