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于2007年5月14日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该机构是依托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设立,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机构。该机构隶属于省法律援助中心直接领导,接受省律师协会行业管理。
工作站的主要职能有四项:一是负责接待受理、审查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安排律师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农民工劳动伤残赔偿案件;二是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三是为农民工代写法律文书;四是接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省际间的农民工案件。
目前工作站有专职律师12人,主任由赵大华兼任,副主任由王爽
、裴程苗担任。除这支专职队伍外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其他30多名执业律师也都接受工作站的指派承担着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