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5月,是我省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44人,其中党员21人。建所23年来,本所组织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近年来主要开展了四项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一是组织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组织律师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三是组织律师为“三农”提供法律援助;四是组织律师开展12348法律咨询服务。现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设立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为了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自2007年以来,本所开始组织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2009年申请承办了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12名律师专门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八年来(截至2016年12月末),律师所为农民工工作站投入资金360多万元,组织律师办理农民工等法律援助案件1232件,其中工伤案件295件,欠薪案件560件,社保案件160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7件,农村土地征用等纠纷案件192件。涉及受援群众2960人,其中农民工2309人,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286万元。通过法律援助,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由于事迹突出,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设立省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律师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为了维护企业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于2009年与吉林省总工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根据协议要求,省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大华所,由大华所指派律师为企业困难职工、残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2016年,重新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我所三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继续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几年来,本所共办理省总工会交办的法律援助案件287件,其中职工社保案件147件,残疾职工维权案件120件,欠薪案件20件,涉及职工800多人。较好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由于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事迹突出,赵大华主任于2011年3月被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同年四月,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三、设立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组织律师为“三农”提供法律援助。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三农”工作,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三农”法律服务援助工作,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为做好“三农”法律服务援助工作,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初,向省司法厅提出了成立“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的请示”。2013年5月,经省司法厅批准,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在大华所设立。自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成立以来,本所组织律师先后八次深入长春、白山、通化、四平、白城、吉林、延边等地区8个县10个村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深入农村了解三农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承办三农方面的法律援助案件,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共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102件,涉及农民1550人,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50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四、设立12348法律咨询电话,组织律师为广大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话,是省司法厅在全省推广设立的为公共服务免费咨询电话。2015年1月经我所申请,省司法厅和省法律援助中心同意在我所设2部12348法律咨询电话。这是对本所的最大信任,自接受这个任务以来,我们确定1名副主任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自2015年以来,我们安排2名律师8小时坐班接听148咨询电话,两年来共接听咨询电话5791人次。其中民事类4520件;刑事类咨询472人次;行政类127人次;仲裁类591人次;其他类79人次。通过148咨询电话为群众解答了法律问题,宣传了法律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做到了8小时有人接听电话,及时解答、及时登录、按照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种信息数据。
以上是本所几年来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情况汇报,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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