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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5月14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该工作站设在吉林省律师协会,行政上接受吉林省律师协会领导,业务上接受吉林省律师协会和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
5月15日,吉林省司法厅在会议室举行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揭牌仪式。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本所派出两名执业律师、一名实习律师驻站工作。
10月26日,本所党支部书记庞伟等6名律师、实习律师到与本所“共建法律援助基地”的长春北郊监狱为犯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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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3月11日,本所与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在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会议室举行了警民共建签字仪式。
3月31日,本所副主任张军勇及部分律师和实习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举行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走进基层,服务民生”行动启动仪式及法律咨询活动。
5月26日,本所在会议室与长春市桂林、东方广场、清和、群英、南湖和重庆等6家街道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吉林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车宝林,吉林省总工会副主席李扬,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刘振宇、副厅长禹治洪等领导同志出席并讲了话。
5月,本所与长春科技文化综合中心建设办公室签订了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组成律师服务团队为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科技、博物、美术、光学和地质珍宝等“五馆”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涉及标的13亿元人民币。
7月,本所被共青团吉林省委、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
8月,本所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申义燮律师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10月12日,本所与长春市桂林、东方广场、清和、群英、南湖和重庆等6家街道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在本所会议室举行座谈会,赵大华主任及部分律师参加了座谈会。
11月12日,本所部分律师去长春北郊监狱“共建法律援助基地”,为犯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本年,本所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派驻律师义务协助该处工作,并为工伤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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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2月,本所承担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并成立了法律援助事务部,赵大华主任兼部主任。3月1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本所正式挂牌。
2月11日,吉林省民营经济腾飞暨全民创业推进大会在省委礼堂举行,本所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吉林省十佳中小企业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称号。
2月,本所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2008年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
2月,赵大华主任被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评为2008年度“残疾职工维权”先进个人。
2月,本所与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签订了《法律援助合作协议书》,吉林省总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本所正式挂牌。
3月13日,本所部分律师去长春北郊监狱“共建法律援助基地”,为犯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4月9日,吉林省委巡视组在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赵山河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律师服务民生工作情况。
9月2日至6日,第五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在长春市举行。本所赵大华主任和部分律师参加了有关的论坛,并承担了有关的陪同和法律服务工作。
11月21日,本所在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长春市桂林、东方广场、清和、群英、南湖和重庆6家街道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参加的工作会议。
11月,赵大华主任被长春市朝阳区总工会聘请为法律顾问,为长春市朝阳区工会组织及其所属区域职工义务提供法律服务。
12月11日,吉林省司法厅批复(吉司行审[2009]32号):同意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设立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站长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工作站其他组成人员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工作站隶属于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并接受其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接受吉林省律师协会行业管理。
本年,本所在“净月工作站”设立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室。
本年,本所因参与第五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有关工作表现突出,作用显著,被第五届东博会执委会授予“特殊贡献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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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
1月,赵大华主任被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评为2009年度“残疾职工维权”先进个人。
2月,本所和莫长军律师分别被吉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评为“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和授予吉林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卫士”荣誉称号。
3月25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召开,赵大华主任参加了会议。
4月,本所律师张军勇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律师为“三保”提供法律服务“优秀服务能手”。
5月,赵大华主任被聘为吉林省委政法委、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和吉林省司法厅5个部门共同建立的“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评议工作专家库成员”,聘期为2年。
5月,本所成立16周年,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林省总工会主席包秦为本所题词“做好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为保障体面劳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常显玉为本所题词“树大华铭仁品牌形象,展吉林律师精神风貌。”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刘振宇为本所题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吉林省商务厅厅长王甫轶为本所题词”为我省商贸事业发展依法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毛健为本所题词”为我省科技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8月20日,赵大华主任带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8名律师、实习律师深入到长春市农民工工地现场,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向农民工发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宣传材料。
8月28日,本所召开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会上,赵大华主任宣布付占国律师担任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常务副主任。
9月19日,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本所在本所会议室召开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生久、副主任刘洪岩,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处长刘立伟;本所主任、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赵大华,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常务副主任付占国,本所法律援助律师参会了座谈会。
10月17日,全国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刘继臣、法规处处长关祥坤在吉林省总工会副主席郭喜武的陪下,来本所检查指导工会与律师合作依法为职工维权工作。本所为此在会议室举行了工会与律师牵手依法为职工维权工作情况汇报会。吉林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巡视员车宝林、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刘振宇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应邀参加了会议。
12月30日,本所编印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共印20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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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3月3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副司长高贞在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的陪同下,来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观察。
3月3日,本所20名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民生实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动员大会。
4月2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作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了吉林省暨长春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
4月28日,吉林省政协副主任常显玉带领省政协巡视组,在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杜延华和禹治洪的陪同下,来本所检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
4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4月22日,赵大华主任参加了三单位在北京召开的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大会。
7月20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做客中央电视台12频道《社会与法》栏目,接受主持人关于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的访谈。
7月,本所编印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例选编》,共印2000册。
10月27日,中加法律援助项目考察团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的陪同下,来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考察。
12月6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前郭县哈拉毛都镇哈崩店村调查了解70户村民签订养殖订单合同被骗纠纷,并为农民提供了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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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2月2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律师接待了长春某企业205名上访农民工,工作站决定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2月20日,本所党支部制定了《党员律师走进基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根据此方案开展“六进”活
动。(走进社会、走进村屯、走进校园、走进企业、走进军营、走进特色群体)
3月15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带领3名律师,按照吉林省律师协会的安排,参加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在长春市红旗街巴黎春天门前广场举行的“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宣传展示活动”。
3月29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到长春市第一0三中学,开展了“党员律师送法进校园”活动。党员律师韩江为该校50余名教职员工宣讲了如何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党支部宣传委员张军勇和赵佳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3月29日,吉林省司法厅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活动总结表彰暨“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动员大会。本所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赵大华主任代表全省律师在会上作了发言。
4月1日,本所召开了传达贯彻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民生实事“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大会精神会议。
5月31日,本所与65370部队在该部队礼堂举行了“双拥共建”签字仪式。这也是本所党支部开展的“党员律师走进基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之一。
6月,本所被吉林省委统战部和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同心•律师服务团”法律服务活动“优秀团队称号”。
7月20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德惠市达家沟镇合义村,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农村”活动。
7月23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义和社区,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
8月3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长春市临河风景小区内的吉林长电启泰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
8月10日,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处长刘立伟带领吉林省总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组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调研。
8月30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到吉林正大事业有限公司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
10月8日,吉林电视台法制频道主持人主持播放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电视台联合摄制的《向农民工施以法律的援手》电视专题片。
11月23日,省软环境与政行风义务监督员一行30余人,在吉林省司法厅纪检委书记曾宏,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12月6日,本所作为“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事务所”受到司法部通报表扬(司发通﹝2012﹞383号)。
12月,本所被司法部授予“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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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4月25日,本所与65370部队举行了“现役军人法律服务需求恳谈会”。
5月11日,吉林省文明办、吉林省志愿者协会、吉林省志愿服务发展基金会、长春市文明办和长春市志愿者联合会联合举办的“弘扬雷锋精神——吉林志愿者在行动”“六走进”(走进社会、走进村屯、走进校园、走进企业、走进军营、走进特色群体)启动仪式在长春市文化活动中心举行。本所组织6名法律援助自愿者参加了此次活动。
5月14日,吉林省司法厅以吉司批字﹝2013﹞3号文件,批准在本所设立“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
6月15日,本所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吉林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称号。
7月14日,本所编印了《三农法律服务工作手册》,共印1000册。
8月14日,应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领导的邀请,本所主任赵大华带领部分律师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开展了“律师送法进校园活动”。本所律师张德菊为教职员工作了《教师工作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的报告。
8月24日,本所邀请了农民工问题学者吕途博士作报告。
8月26日,长春电影制片厂《农民工法律援助》公益系列片(2部)摄制组来本所拍摄农民工法律援助内容。
8月27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带领法律援助律师先后深入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
8月31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来本所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调研。
9月23日,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迟日大来本所检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开业庆典筹备情况。
9月24日,本所举行了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揭牌仪式暨新闻发布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并与靖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全洪宝,通榆县副县长于海航,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党支部书记韩丽,通榆县开通镇红旗村党支部书记赵振和,白山浑江区市郊乡团结村党支部书记赵贵林,桦甸市二道甸子镇党支部书记潘淑红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
9月26日,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召开了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10周年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9月27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到通榆县开通镇红旗村为村委会提供了法律服务。
9月29日,吉林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鲍国民和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调研。
9月30日,本所与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续签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书》。起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在此之前双方签订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书》起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
10月29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政风行风热线”省电台直播节目,解答群众关于“三农”方面的法律咨询。
10月,本所编辑出版了《大华铭仁律师》第8期——法律援助特刊,共印3000册。
11月14日,本所与65316部队直属队签订了“双拥共建”协议。
11月至12月,在本所主任赵大华的带领下,组织律师深入到靖宇县和通榆县农村开展调研,了解“三农”方面的法律需求。
12月22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在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迟日大,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的陪同下,来本所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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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2月2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上接受省政府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会(法律顾问)聘书。在此之前的2013年9月3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省政府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的通知,以吉政函〔2013〕139号下发,聘期为2013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
3月29日,本所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召开了“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三农法律服务援助工作”座谈会。
5月18日,本所开展了纪念建所20周年法律咨询日活动。
5月2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为吉林省第二期“法律明白人”普法服务小分队骨干培训班讲授了“法律援助与服务三农”。
6月14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付占国、莫长军,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庞伟与6名律师到辉南县农村就农民反映耕地被占用等6方面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6月21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领部分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在长春市大众卓越总部基地举行的“吉林省律师阳光成长行动”启动仪式。
7月4日至5日,本所主任、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主任赵大华带领14名律师到双辽市和通榆县开展了“走进农村,服务三农”调研活动。
8月1日,本所律师志愿者团队开展了送法进长春市二道区东站十委社区老年公寓活动。
8月5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在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的陪同下,来本所对“同心•农民工”法律服务团工作进行调研。
8月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带领由河南、山西、浙江、江苏和辽宁5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16人组成的考察团在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的陪同下,来本所对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工作进行了考察。
8月20日,中央统战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同心•法律服务”考察团来本所考察“同心•三农法律服务”和“同心•民生法律服务”工作。
11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吉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吉林省妇女联合会聘为吉林省平安家庭志愿服务团成员。
12月18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律师到吉林省孤儿学校进行了赠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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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1月10日,经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同意,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设两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电话,安排两名律师8小时坐班接听。
3月24日,本所与吉林乡村广播和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春风化雨,送法下乡”活动。本所与该乡人民政府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
4月16日,在珲春市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政府民生实事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现场会上,吉林省司法厅表彰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吉林省司法厅表彰决定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在受表彰的“全省法律工作先进集体”中,有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受表彰的“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中,有本所律师莫长军和郝庆国。
4月28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和实习律师邢高明与吉林电视台乡村频道的全景三农、广角民生、家长里短和二人转总动员等栏目组共同到吉林市乌拉街万家村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
8月5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3名律师去长春北郊监狱为在押犯解答了法律咨询。
8月28日,本所部分律师参加了吉林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的中国劳动讲堂”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长春专场讲坛。
9月1日至6日,由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20余名律师为“东博会”提供了解答法律咨询服务。9月16日,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秘书处给本所发了感谢信,对本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
11月1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律师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鲁家村小康屯就农村土地确权事宜进行调研。
11月15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吉林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组织的公益活动,在吉林省图书馆作了以“法律援助为您服务”为主题的演讲。
12月8日,由科技部副部长张来武带领的一行12人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督察组在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副厅长禹治洪,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姬国海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12月3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向于德华等41名律师颁发“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入围证书”的决定》(总工办发〔2015〕41号),本所副主任莫长军是吉林省获此证书的唯一 一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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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5月19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与军民共建单位驻长65316部队直属队到农安县龙王乡初级中学开展了“精准扶贫”送书下乡活动。
7月11日,省总工会开展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送法进工地活动,到吉林市政建设集团地下管廊工程工地,为农民工送《农民工维权读本》,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及兄弟所的3名律师参加了这一活动。
7月13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宣传委员张军勇、党员律师郑爱妮到长春市第103中学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党员律师郑爱妮以《如何防范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为题,为学校师生作了宣讲。
9月24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举行了优秀援藏法律援助志愿者刘晓明律师报告会。
10月29日,本所召开会议,赵大华主任传达了司法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精神。司法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是10月19日在北京召开的,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会议。在这次会议上,赵大华主任被司法部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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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2月16日上午8点20,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组"一行,在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李延、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的陪同下来到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调研活动。
2月17日上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吉林调研组座谈会在吉林省司法厅召开,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司长白萍、综合处处长种若静到会,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张毅主持会议。吉林省部分市(州)、县的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就本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做了汇报。本所主任赵大华就本所参与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做了汇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就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总体情况做了汇报。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上午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律师带领十名律师来到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牡丹园社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服务。
4月25日,省司法厅在国盛大酒店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进会,会上宣布本所主任赵大华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受到司法部表彰;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被评为“十二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优秀案件承办人,获得奖励。
4月27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律师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在北京接受表彰。
7月24日,本所律师韩维林、刘伟参加了吉林省总工会组织的去长春市高新北区保障房工地为农民工送清凉、送法律活动。
7月2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吉林省总工会组织的到吉林省辉南县某园林工地为工人送清凉、送法律活动。
7月28日,在建军90周年纪念日之际,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3位律师参加了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去长春航空航天大学的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
9月12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大华,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党支部书记付占国等12名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到东辽县安恕镇彩岚村和辽源市西安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普法志愿者活动。
9月15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杨洋、车建国来到辽源市东辽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普法进企业的法律讲座,讲座的题目是《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9月29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大华,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党支部书记付占国等12名律师来到四平市铁东区,与铁东区司法局在铁东区政务大厅6楼公民普法学校开展
“喜迎十九大,送法进乡村”活动。
10月2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律师郝庆国、郑爱妮、车建国、孙洁。到辽源市东辽县安石镇第二中心小学开展”乘十九大东风,送法进校园”活动。
11月22日上午,中共吉林省委统战部王挥遒副部长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调研。
12月1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莫长军一行五人,来到四平市铁东区四平第三中学进行普法活动。
12月4日上午,四平市“铁东区‘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铁东广场拉开序幕。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冒着零下二十度的严寒,向群众宣传宪法,发放了法制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12月4日上午,省市总工会联合相关部门在欧亚卖场10号门举行12.4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三名律师参加了这次活动。在活动中本所律师发放了多种普法读物和宣传品,现场解答了群众的法律咨询。
12月5日暨国际志愿者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在辽源市东辽县司法局的协调组织下,来到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新城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
12月7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来到四平市铁东区中央东路小学进行普法宣传。
12月28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长春举行成立10周年颁奖晚会。应邀出席颁奖晚会的领导有省政协原副主席赵家治,省政协原副主席、省关工委主任孙耀廷,省关工委副主任刘雷、李新民,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省司法厅副巡视员、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芹,省工商联副主席张书局,省科协副主席曹军,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曹家兴,长春市企业联合会、长春市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史继山、高学章,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军事兽医研究所副所长金锐。应邀参加颁奖晚会的还有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部分法律顾问单位的企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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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月2日,莫长军、孙洁、车建国、韩维林等去四平叶赫镇进行普法宣传,并深入社区为市民讲法律课。
1月5日,张军勇等三名律师赴辽源进行普法宣传。莫长军等四名律师赴四平两家企业(天成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纳爱斯四平有限公司)和一个社区进行普法讲课。
8月27日,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8月27日在驻军某部开展《送法进军营 助推强军梦》活动。
9月7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大华赴黄山参加全国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
12月10日,本所期刊《大华铭仁律师》第10期(法律援助专利)印刷版和网络版同时发行与读者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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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4月16日,省政府首届高端智库专家暨第五届法律顾问和决策咨询委员聘任大会在长春举行。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本所主任律师赵大华连任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5月11日上午,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赵大华主任带领12位律师到长春北湖监狱开展精准普法活动。长春北湖监狱监狱长汪军、副监狱长周洋、郎副监狱长全程陪同此次活动。
7月5日,吉林教育电视台访谈节目《新时代先锋者》之维护正义的使者~专访著名律师赵大华,
卫星11频道7月5日晚6:20隆重播出 。节目由曹和平总策划、韩山寺制片、张宸维主持。
8月23日至8月27日,本所每天指派三名律师赴中国长春国际会展中心,轮值第12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为大会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服务。
9月22日,本所律师应位于长春北湖的万寿寺主持邀请进行法律咨询
11月25日,本所安丽梅老师应邀去佳园社区做“尊法守法,携手筑梦”为主题公益普法。
12月4日,吉林省总工会副主席祝赫,法律事务部部长张海波及潘文彪,张旭一行4人来本所就新一年继续为总工会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交流。本所主任赵大华,党支部书记赵山河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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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月2日,司法部公示,表彰一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本所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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