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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明律师,执业于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信条:诚信、专业、勤勉、刚正。
典型案例:
吉林省X投资公司与上海民生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委托理财纠纷案;
中国农业银行与吉林省恒佳实业公司、吉林省华源服装公司借款担保纠纷案;
王敏与上海和兴证券公司证券代理纠纷案;
加拿大居住权人段成杰与长春市公交集团公司涉外人身损害赔偿案;
李晓兵与吉林省嘉泰金属制品公司房屋买卖纠纷案;
吉林省水利厅下属三户企业破产案;
长春市房产局下属四户企业改制案。
主要文章:
《 不要轻意断言自己的债权已无法实现 》
《 股东出资瑕疵分析 》
《 股权转让的效力分析 》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 》
《 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问题 》
《 谈购房者在商品房(期房)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弱势地位 》
《 特定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应认定为合同 内容 》
《 律师解读著作权解释 》
《 商业标识有权利冲突及其解决规则 》
《股东意外死亡带来的警示》
张伟明律师以扎实的理论功底、缜密的逻辑思维、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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