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



  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系四川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按国际惯例组建的专业性律师工作机构,系“四川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四川省诚信执业先进律师事务所”。信言律师事务所是国内较早实行公司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律师机构之一,汇集了一批具有良好执业素养的优秀中青年律师人才,在公司化运行机制下,形成了一支凝聚力极强、富有协作精神的信言团队。本所律师均毕业于中国著名高等学府,法学功底深厚,部分律师还具有经济学、建筑学、管理学等非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在信言团队中,有博士生导师三名,多名律师取得博士、硕士学位、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券代理发行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同时,信言所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在执业活动中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较高的知名度。
  信言律师事务所以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为发展方向。为适应社会和市场需求,逐步实现专业化分工,设立了专业法律服务部门。现有公司业务法律事务部、金融证券法律事务部、房地产建筑法律事务部、电力法律事务部、涉外法律事务部及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建立了严格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信言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广泛。信言所律师除擅长办理公司、金融证券、房地产建筑、电力等法律事务外,还大量涉足电信、铁路、外商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的非诉讼和诉讼法律事务。
相关资格
  信言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以其为社会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和良好的声誉,取得如下业务资格:1、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全国首批“律师事务所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业务资格”;2、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司法部颁发“律师从事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资格”;3、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从业人员资格”;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人事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信言业绩
  信言律师事务所以其在金融证券、公司业务、房地产等领域的良好业绩,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四川省律师协会中承担重要工作,担任重要职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信言所多名律师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理事职务。信言所系四川省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成员单位,承担着指导全省律师在公司法律事务领域执业活动的职责。信言所还是省律协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成员单位。
  信言律师以其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水准,作为四川律师界的唯一代表被聘任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还担任四川省法学会理事,四川省政协特邀委员,2004年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民主评议组成员。信言律师还获得了“四川省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信言律师事务所还被西南政法大学确定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实习基地。
  信言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招商引资局、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等多家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或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为四川省建筑业协会、成都市建筑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及政府服务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信言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或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信言律师事务所还先后担任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A股)、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境内A股)、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内股票)、蓝天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上市公司)、群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上市公司)、全球 华人 经济学联盟有限公司、百脑汇电子信息(成都)有限公司、国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四川立信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华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内境外上市公司和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或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受上市公司西昌电力委托,作为收购工作组法律部负责人为西昌电力收购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十大综合性券商)并购一案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信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该并购案中发挥精湛的公司法律业务水平,为收购方击败潜在收购人上海某知名信托投资公司、某大型中央企业,发挥了关键的作用。该并购案在2003年证券市场影响重大,其成功的收购方案被证券业界传为美谈。
  信言律师事务所应《法制日报》社邀请,作为西南地区唯一律师机构,受聘担任《法制日报》法律服务专刊常年法律顾问。信言律师事务所长期担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报《人民权力报》、四川省政协机关报《四川政协报》和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主办的《市场与消费报》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四川省人民政府邀请,信言所作为大会会务组成员单位参加了“2001首届中国西部经贸洽谈会暨香港优势博览会”、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的“2002四川旅游项目招商洽谈会”、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国科学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02中国医药现代化国际科技大会”,参加2004年“四川-澳门合作发展周”,为大会会务组和参会项目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各界一致好评。
  2003年11月,信言律师事务所成功承办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司法厅、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律师》杂志社联合主办的“纪念《公司法》颁布十周年学术研讨会”,该项活动是2003年全国学术界为纪念《公司法》颁布十周年举办的第一个全国性专题会议,也是四川律师界承办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影响最广的学术会议之一,该项活动得到《法制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国律师》等媒体的强烈关注,有关媒体还进行了专题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作为中国律师业界西部律师的代表,信言律师事务所先后参加了2002年上海“第二届中国律师论坛”,以及2003年广州“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2004年合肥“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并作为四川律师界代表多次发表主题演讲,得到与会者的普遍认同与强烈共鸣,充分展示了西部律师的风采。
  信言律师事务所科学的治理结构,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创业进取的团队精神,规范化的管理机制,现代化的办公设施是为中外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有力保障。信言所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众多客户的支持和信赖,成为中外客户出色的合作伙伴。
信言文化
  信言律师事务所十分注重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形成了极具特色的信言文化。
  信言文化首先体现在所名“信言”二字上,“信言”取自《道德经》第八十一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引申为“诚实的,值得信赖的言辞”。信言律师事务所正是以 “以信立言,以诚为本”为办所宗旨,确立了以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为发展思路;建立了科学的治理结构,规范化的管理机制;所内人文气氛浓厚,有一支高素质、凝聚力极强的工作团队,是为中外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有力保障。
  本所建所之初便确立了信言所训“言必信,行必果”,作为本所及本所律师行为的最高准则。信言律师重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愿尽一切的努力,以最大的善意,勤勉尽责地发现、掌握、运用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优质高效地为客户服务,以达到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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