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圣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四平市法律顾问处,始建于1956年,是律师制度恢复后四平市首家管理规范、经验丰富、业务覆盖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综合性国办律师事务所。2000年转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吉林省司法厅确定的“律师实习基地”。
在国家一级律师,省“十佳律师”李广恩主任的带领下,多年来成功地办理了港、澳、台地区和日、韩、澳大利亚等国家自然人和商家委托的各类疑难案件;受聘为多家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担当法律顾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好评。该所注重学习,总结经验,先后在不同刊物、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多次受到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表彰,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在全省“三个攻坚一个工程”活动中获“先进集体”称号,先后被团中央、司法部,团省委、司法厅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4年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争”活动责任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先进律师事务所,在吉林省第七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上被评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我所律师业务结构发生了新的转变,向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迈进。近几年成功地办理多起金融、房地产及国企改制、产权转让、股份制企业的运作等非诉案件。三位合伙人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有多年办案经验,擅长攻克复杂疑难案件。2005年6月25日被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助网吸收为吉林网成员所。
所主任:李广恩,1947年出生,法律本科学历,国家一级律师。1969年参加工作,曾在企业担任团总支书记、协作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法律顾问室主任等职务。1986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先后任所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主任兼书记等职务。在不同杂志、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参与编写的《新刑法定罪量刑证据手册》、《中国审判实务全书》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1996年荣立三等功,1997年被评为“吉林省十佳律师”,1998年、2001年连续两届被四平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2000年被省政法委、司法厅授予“最佳荣誉奖”,2002年被吉林省律师协会评为“优秀会员”,2003年在严打斗争中荣立三等功。2004年被市局评为“优秀律师”。2004年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争”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律师。现为吉林省法学会会员、吉林省律师协会理事、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实习指导律师、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
副主任:王丹波,1968年9月20日出生,1989年7月毕业于四平师范学院(现吉林师范)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2001年7月至2004年3月在吉林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进修研究生课程。参与编写了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常识干部读本》,2002年荣立三等功,2004年被评为四平市首届优秀青年卫士,四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实习指导律师。
副主任:刘争戈,1967年3月26日出生,1989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矿业学院,取得工学学士学位。曾在蛟河煤矿任助理工程师。后调入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工作。1994年10月取得律师资格,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8年10月至2000年5月在吉林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进修研究生课程。实习指导律师。
地址:四平市中央西路88号
电话:0434-3224420
主任:李广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