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世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及其相关法律问题。本事务所在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办理相关事务方面,以具有众多专业人士而更显实力。
    200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为专利代理机构。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成为吉林省律师界第一家获得专利代理权的律师事务所。
    我所是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核心成员所之一,赵大华主任任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副理事长。


 代为拟定审查和修改知识产权法律文书;中外企业法人及公民个人的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 接受委托进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司法鉴定和评估咨询;
☆ 为公民和法人在境内外取得、保护、维持、转让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服务;
☆ 接受委托调解知识产权纠纷,进行授权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接受委托参加有关知识产权业务的谈判、草拟及签订各类涉及知识产权的合同;
☆ 为中外企业事业单位草拟修改审核知识产权保护计划、参与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策略;
☆ 接受中外企业委托,提供知识产权商品的市场监督服务;
☆ 接受委托参与知识产权的交易谈判、诉讼与仲裁活动;
☆ 提供知识产权有关的文献检索和情报分析服务;
 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及相关内容的宣传和培训活动;
☆ 国际专利、商标、股权、软件技术的转让;
☆ 拓展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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