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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八项规定


 

一、要严守政治纪律。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地从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要严守执业纪律。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禁止私自办案,私自收费,私自为当事人出具书面法律文书。严守出庭时间和出庭纪律。
三、要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病假、事假,离所办案或办事,须向自己的主管主任或办公室主任请假。休病假、事假两天以上或去外地办案、办事的,须向所主任请假。准时出席各项会议和活动。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确因特殊原因或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饮酒的,可向主任或主管主任告假。
四、要加强安全意识。上下班、外出办案办事注意交通安全,在办公场所时刻防范水、电、火、盗等事故发生。
五、要保持环境卫生。自觉保持自己工作区域卫生,自觉维护所内公共环境卫生。
六、要注重仪容仪表。出庭要着正装或着律师袍(刑事案件)。出席重要会议、会见或走访重要客户、参加重要活动要着正装。
七、要厉行勤俭节约。节约用水用电,爱护所内设施设备,禁止就餐浪费。
八、要自觉维护所内团结。不背后议论他人缺点和问题,要以平和的心态和语气与同事交换意见或沟通工作,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