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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动力

 
 

赵大华

 
     大华铭仁律师》第九期作为内部交流资料,将与本所客户和法律界同仁见面了。这一期文章的作者,多数为在本所一线办案的中青年律师。他们平时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然而他们却能挤时间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业务水平,难能可贵。
   律师学习的自觉,是学习型律师事务所建设的前提。持续的学习力是律师个人成长的原动力,也是律师事务所发展壮大、品牌形成和巩固的基础。20多年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学习风气,相继培养出数以百计的学习型律师人才,他们之中有些留在了本所执业,有些离开本所选择了各行各业。留在本所执业的律师仍像一团火,点燃着自己,照亮着别人;走出去的律师,犹如散布在满天的群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持续发光。
    毛泽东同志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律师事务所也是如此,需要建设学习型律师事务所,需要培育所文化。列宁同志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没有先进的思想理念支撑,难以有长远的发展目标,难以有健康稳定的发展。
这一期是本所的业务专刊,文章的内容源于律师日常的学习和办案实践。我们历来倡导,本所律师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一期业务专刊的每一篇文章,都是本所律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具体成果,值得称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给我国律师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抓住大好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创造美好明天,已成为律师执业机构和广大律师的共识。
回到我们所来说,学习拓展了我们的发展思路,坚持学习使我们的发展思路越来越开阔。可以说,思路引领出路,大思路引领大出路,这使我们目标更加明确,信心更加坚定。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对学习的重要性要有更深的认识,不断提高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的建设水平。
本篇卷首语,愿与全所律师同仁共勉。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
                      《大华铭仁律师》总编

                                                        赵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