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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怀大局志高远

 
 

张万福

 
      在2015年11月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和吉林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吉林省司法厅表彰了荣立一、二等功的18名律师和授予“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的60名律师。在荣立一等功的4名律师中,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大华榜上有名。
赵大华主任是1994年5月建立的吉林省首家合伙所的创始人和带头人。建所21年来,赵大华主任带领全所律师,坚持全面建所的正确方向,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使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走出了一条具有本所特色的成功发展之路,跻身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行列。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赵大华主任坚持的法律服务理念。对于服务大局的法律服务,赵大华主任都是亲自部署、统一安排力量,乃至直接领导指挥,力求出色完成任务。在赵大华主任的组织领导下,大华铭仁律师团队为净月“三管”、长春南部新城开发、吉林农业大学周边环境改造、轻轨三期等重大项目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为世界500强企业进入我省市场,为东北亚贸易博览会,为招商引资和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因成绩显著,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两次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吉林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称号;律师事务所和赵大华主任分别被东北亚贸易博览会执委会授予“特殊贡献单位”称号和“吉林省对外开放特殊贡献人士”称号。赵大华主任还非常重视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近几年来,赵大华主任组织律师或亲自参与处理多起集体上访案件,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由于维护社会稳定作用突出,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成绩突出的律师事务所”称号。
    我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由这一性质决定,广大律师不仅要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而且还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回报社会。赵大华主任就是一位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律师事务所的好带头人。2007年5月,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全省首家),赵大华主任积极支持这项工作,由本所派3名律师驻站工作。2009年以后,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又经吉林省司法厅同意,单独承办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8年多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承办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受援农民工2700余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6100余万元。在赵大华主任的主持下,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还与吉林省总工会、长春市6家街道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和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免费为企业困难职工和残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为了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向吉林省司法厅申请成立“三农”法律服务援助机构,并于2013年5月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了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全国首家)。该中心成立后,赵大华主任组织或带领律师深入到本省8个县10个村进行了调研,了解“三农”方面的法律需求。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成立两年多来,共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40余件,涉及农民工1500余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和赵大华主任以突出的履行社会责任业绩赢得了很多荣誉。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先后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称号;赵大华主任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同时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赵大华主任是无党派人士,但他对党怀着深厚的感情,对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有很高的认识。建所不久,他就向所内党员律师提议要把党支部建在律师事务所上。后经申请并经吉林省司法厅党委批准,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于1995年4月在全省合伙所中率先成立了党支部。建所21年来,在赵大华主任的重视和支持下,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抓好党建工作不动摇。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律师事务所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是2010年“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新聘了专职党支部书记,全面加强了党建工作,开创了本所党建工作的新局面。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先后被中共吉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
    赵大华主任是事业型又是学习型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事业努力奋斗和坚持学习,使他既能登高远望,又能脚踏实地,成为律师事务所的好带头人。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的新形势下,赵大华主任又有了新的思考,新的谋划。他将以两个会议的召开为契机,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带领全所律师迈出新的前进步伐,努力创造大华铭仁所新的辉煌,为吉林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