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省直好青年”莫长军律师 |
|
|
张万福 |
|
|
2014年7月24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莫长军被吉林省直机关团工委评为“省直好青年”。他是吉林省直机关团工委开展“寻找省直好青年,汇集青春正能量”活动评出的92名“省直好青年”中唯一一名青年律师。
莫长军律师是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于2006年8月进入律师队伍的。2007年7月他转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后,一直在本所执业。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是吉林省首家合伙所和在全省合伙所中第一个建立党支部的合伙所。建所以来,该所坚持全面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评为吉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特别是2009年以后,该所先后承办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为社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获得了多项省部级荣誉。莫长军律师是一位积极上进的青年律师,他借助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这个良好的平台,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业务上努力提高素质,很快脱颖而出。他先后为吉视传媒等10余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赢得了顾问单位的信任。他在刑事辩护方面“术业有专攻”,承办多起大案要案,均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他以刑事辩护的较好水平,被吉林省律师协会吸收为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撰写的刑事实务方面的论文,曾在“三省一区律师论坛”和吉林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实务论坛上交流。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不拘一格降人才”,2011年1月,莫长军律师被该所吸收为合伙人,其后又被该所安排为副主任。2013年12月,莫长军律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莫长军律师不仅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而且还热心公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10年2月,他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成绩显著,被吉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授予“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卫士”荣誉称号。2010年他担任吉林省12316新农村热线法律专家以来,已免费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次。2012年他当选为第十一届省青联委员后,积极参加了团省委组织的多项社会公益活动。他还积极承担社会法制宣传义务,多次与吉林卫视、吉林教育电视台、吉林乡村电视台、吉林乡村广播和新文化报社合作,进行法制宣传和免费法律咨询。特别是2013年9月该所安排他兼任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副主任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后,他不仅积极参加了对这两个机构的管理工作,而且还积极参加了重要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工作。他参加承办的帮助一对聋哑夫妇讨要土地纠纷案、帮助蛟河县100余户村民索要假种子赔偿案、帮助21名湖南永州农民工讨要工资案、帮助通榆县红旗村和白山市团结村处理土地纠纷案、帮助吉林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216名农民工讨要工资案和帮助一名农民工讨要拖欠4年的工资案等案件,不仅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面对成绩和荣誉,莫长军律师始终保持谦虚的态度。他说,我取得的成绩和获得的荣誉,离不开本所这个良好平台,离不开本所律师的支持和帮助,我要把成绩和荣誉变为动力,努力把律师法律服务和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做得更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