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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工作综述

 
 

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3年5月14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吉司批字﹝2013﹞3号)成立。同年9月24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挂牌开业。这是全国第一家面向农业、农村、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设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与设在本所的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主任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大华兼任,副主任为付占国和莫长军,律师保持在10人左右。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接受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接受吉林省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主要有以下5项职责:一是围绕涉农法律事务,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涉农法律问题的实地调研;根据需要提供调研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建议书;协助各级信访部门研究和处理重大涉农法律事件或案件;当好各级党委和政府涉农法律事务的参谋和助手。二是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林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事务;新型农村金融信贷中的法律事务;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涉农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农业劳动关系法律事务;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中的法律事务;农村宅基地、房屋流转法律事务;村民主体资格和农民社会保障中的法律事务等。三是开展面向“三农”的专项法律宣传、法律培训活动。四是担任政府、村民委员会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五是指派律师或指派“三农”法律服务志愿者担任农村受援人员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成立两年多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积极开展了三农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其他相关工作。
    一、领导关心和支持
    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成立两年多以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2013年8月31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来本所了解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筹备情况。2013年9月23日,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迟日大来本所了解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开业庆典筹备情况。2013年9月24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举行挂牌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姜德志、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李杰、吉林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鲍九生和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为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揭牌。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姜德志、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在新闻发布会上作了讲话。2013年9月29日,吉林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鲍国民、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调研。2013年12月22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视察工作。2014年8月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带领考察团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进行考察。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给从事三农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以很大的鼓舞。
    二、积极开展“三农法律服务援助”及其他相关工作
    (一)签订“三农”方面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为了更好地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成立以来,与两个县、一个乡镇、四个村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服务合作关系。2013年9月24日,本所主任赵大华与靖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全洪宝,通榆县副县长于海航,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党支部书记韩丽、通榆县开通镇红旗村党支部书记赵振和、白山市浑江区市郊乡团结村党支部书记赵贵林、桦甸市二道甸子镇新风村党支部书记潘淑红,分别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2015年3月24日,本所与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建立了常年法律服务合作关系。
   (二)承办“三农”方面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案件。
    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成立两年多来,积极组织律师承办“三农”方面的案件。截至2015年12月底,共办理“三农”方面的案件103件,其中比较典型的8件。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在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的带领下,办理了长春市双阳区鲁家村农民崔某耕地被强行征占法律服务案件,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崔某最终得到经济补偿金130多万元。2013年9月27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到通榆县红旗村就该村房屋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服务。2013年9月29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召开会议,研究蛟河市乌林朝鲜族自治乡新安村村民水稻大面积减产问题。此案由莫长军律师亲自办理,带领农民走访省农委、省种子公司,最后经鉴定为气候原因而不是假种子造成减产,在律师的耐心劝导下,农民息诉罢访。2013年10月11日,湖南某村20名农民工到长春市某工地打工,因工资被拖欠,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请求法律帮助。本所主任赵大华亲自接待,并安排莫长军副主任组织律师办理,第三天采取非诉讼办法把拖欠农民工的17万元工资和工伤赔偿金要回。2013年12月10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和执行主任张军勇到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为通榆县开通镇红旗村土地补偿合同纠纷再审一案提供法律援助,最后胜诉,为村委会挽回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农村村委会合法权益。2014年1月22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组织律师为216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十几天的努力为农民工讨回314万元劳动报酬。2015年1月,本所律师郝庆国办理了德惠市米沙子镇农民许剑宅基地纠纷案。2015年8月,本所律师裴程苗办理了长春市二道区劝农山镇兰家村村民杨红兰房屋宅基地纠纷案。此案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经一审、二审、再审,最后胜诉。
   (三)接待“三农”方面的法律咨询。
    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成立两年多来,来咨询的群众越来越多。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接待来访咨询203人次,其中土地确权纠纷50人次、征地补偿纠纷30人次、水体承包纠纷34人次、草原林地纠纷30人次、婚姻家庭纠纷15人次、赡养纠纷15人次、长年信访纠纷29人次。在接待过程中,接待律师进行了详细的登记,耐心地进行解答,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进行维权。
    (四)深入农村开展“三农”方面的调查研究。
    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先后8次组织律师深入到长春、四平、通化、白山、吉林、延边和白城等地区8个县10个村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了解“三农”方面的法律需求,探索开展“三农”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有效办法。2013年5月19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成立第五天,本所副主任张军勇、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带领律师到长春市双阳区鲁家村调查农民耕地被征用情况。后经一年多的努力工作,帮助农民得到耕地经济补偿金130多万元。2013年8月10日至15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指派郝庆国律师带领2名律师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镇回族乡就农村农民耕地被征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形成了翔实的调查报告。2013年9月20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到蛟河市乌林朝鲜族自治乡新安村调查水稻大面积减产问题。2013年11月至12月,在本所主任赵大华的带领下,组织律师深入到靖宇县和通榆县农村开展调研,了解“三农”方面的法律需求。2014年2月,本所主任赵大华带领4名律师深入到白山地区农村进行调研,了解团结、鲜明和东岗3个村耕地被征用经济补偿问题,并形成法律意见书报白山市委市政府。2014年6月14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付占国、莫长军,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庞伟,与6名律师到辉南县农村就农民反映耕地被征用等6个方面问题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2014年7月4日至5日,本所主任、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主任赵大华带领14名律师到双辽市和通榆县农村开展了“走进农村,服务三农”调研活动。2015年10月20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及实习律师邢高明、杨洋,参加了吉林省法学会和吉林省农委组成的两个专家学者调研组,分别到公主岭市和梅河口市开展的“农村土地管理法治化建设”专题调研活动。2015年11月1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律师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鲁家村小康屯就农村土地确权事宜进行了调研。
    (五)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活动。
    2013年7月,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编印了《三农法律服务工作手册(一)(二)》,供学习和宣传之用。
    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共组织律师6次深入5个县6个村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中,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00余册,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500余件。2013年8月27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深入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2013年10月29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参加吉林省司法厅“政行风热线”省电台直播节目,解答群众关于服务“三农”方面的法律咨询。2014年5月2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为吉林省第二期农村乡镇、街道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讲授“法律援助与服务‘三农’”。2015年3月24 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带领5名律师,与吉林乡村广播的7名媒体人员来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与该乡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春风化雨送法下乡”活动。2015年4月25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应抚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邀请,为联社职工作了“金融法律知识讲座”。2015年4月28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与吉林电视台乡村频道全景三农、广角民生、家长里短和二人转总动员等栏目组共同到吉林市乌拉街万家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活动中,律师向农民发放法律援助书刊200余册,现场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民间借贷、土地、婚姻和农村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问题5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