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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大事记
(2010年11月—2015年12月)
 

 
 

 

 
   2010年

8月,本所编印了《创先争优学习读本》,共印500册。(补)
11月,本所于10月底前编辑出版了《大华铭仁律师》第6期——纪念建所16周年专刊,共印1.3万册。
12月30日,本所编印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共印200册。
12月,本所与吉林司法警察职业学院签订了在本所建立实训基地协议。


2011年
1月4日,本所大连分所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辽司﹝2011﹞5号)成立。何颖、庞伟和姜俏3位律师为派驻律师,何颖为负责人。
1月11日,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张彦珍一行5人在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的陪同下,来本所进行春节慰问。
1月31日,本所召开了2010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张军勇、庞伟和王卫国3位律师被评为本所优秀共产党员。
1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政协吉林省委员会授予政协吉林省第十届委员会在履行职责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政协委员”称号。
2月11日至15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吉林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2月17日,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在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的陪同下,来本所检查指导“创先争优活动”。
2月21日上午,吉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燕明,吉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庄严,在吉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的陪同下,来本所对“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工作进行调研。
2月21日下午,吉林省司法厅在本厅会议室召开了向吉林省委组织部领导汇报和律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汇报了本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本所副主任庞伟作了发言。
2月22日,吉林省委副书记、吉林省政协主席巴音朝鲁为吉林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颁发聘书。本所主任赵大华为该委员会副主任之一。
3月3日,本所召开了全体律师会议,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传达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关于在党员中开展向陈思国律师学习活动的决定和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积极在律师中发展党员文件精神。
3月3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副司长高贞在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的陪同下,来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观察。
3月3日,本所20名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民生实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动员大会。
3月11日,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司法厅联合召开了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会议。
3月12日,本所大连分所举行开业庆典,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莅会并致词。
4月16日,本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党支部委员会。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为付占国、副书记为孙岩松、纪律检查委员为何颖、组织委员为庞伟、宣传委员为张军勇。
4月19日,吉林省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调研员梁跃臣、主任科员齐荣丽来本所考核党建工作。
4月2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作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了吉林省暨长春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
4月28日,吉林省政协副主任常显玉带领省政协巡视组,在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杜延华和禹治洪的陪同下,来本所检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
4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4月22日,赵大华主任参加了三单位在北京召开的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大会。
4月,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LAWORLD”国际律师联盟会议,并与参加会议的该联盟10国律师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
5月25日,由吉林省委统战部和吉林省司法厅联合主办的省暨长春市“同心•律师服务团”誓师动员大会在长春市人民广场举行,本所全体律师参加了大会。
5月30至6月3日,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习学员在本所进行了培训。
5月31日至6月3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在江西井冈山举办的党的知识培训班。
5月,本所主任赵大华、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去北京参加了张学良基金会召开的会议。
6月3日,本所由孙岩松、周鹤和吴航3位律师组成的代表队参加了“长春市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
6月3日,本所为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进行专题辅导讲座。
6月15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下发《关于对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改选党支部书记的批复》(吉律党﹝2011﹞6号),同意付占国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同意孙岩松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6月23日,邓秀荣(来所前)考取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
6月29日,本所召开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邢庆涛、机关党委书记宋卫东、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孙玉辉,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生久应邀出席了大会。会上,吉林省司法厅机关党委书记宋卫东宣读了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党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张军勇同志分别被吉林省司法厅党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宣读了表彰本所优秀共产党员(庞伟、姜俏、孙岩松、张万福、孙雁明和王卫国6位同志)的决定;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宣读了向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倡议书;优秀共产党员张军勇作了先进事迹报告;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言。
6月30日,本所党支部编印了《党建工作制度手册》,共印200册。
6月,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党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
7月1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张军勇同志分别被吉林省司法厅党委授予省直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7月20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做客中央电视台12频道《社会与法》栏目,接受主持人关于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的访谈。
7月22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本所党支部制定的《党建工作制度》。
7月30日,本所召开了全体律师会议。会议内容之一是党支部书记付占国讲了党建工作的几个问题:一是党小组的划分;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三是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
7月,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启动的2011年全国劳动模范休养活动。
7月,本所编印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例选编》,共印2000册。
8月3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支部委员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关于如何进一步在全所开展学习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问题;二是关于深入开展党建工作问题;三是关于如何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问题。会后,党支部发了《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议纪要》。
8月13日至14日,由吉林省律师协会承办的2011年“三省一区”律师论坛在延吉市举行,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论文25篇,其中张万福、付占国和代晓薇3位律师撰写的两篇论文获一等奖,孙雁明和赵国两位律师撰写的两篇论文获优秀奖。何颖、付占国和张万福3位律师参加了论坛。与会的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在论坛上宣读了论文《谈新形势下合伙所如何抓好党建工作》。
8月27日至28日,吉林省律师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吉林省宾馆召开,本所赵大华和张军勇两位律师作为代表参加了大会。张军勇律师当选为第八届吉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赵大华律师被吉林省律师协会聘任为兼职副秘书长。
9月,本所为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开展的“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理论研讨征文活动”撰写的《谈合伙所如何搞好创先争优活动》一文交到了吉林省律师协会。
10月9日,本所党支部被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确立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
10月20日,本所党支部按照司法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撰写题目为《牢记律师社会责任,做好为民服务工作》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材料报到了吉林省司法厅组宣处。
10月27日,中加法律援助项目考察团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的陪同下,来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考察。
10月27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召开的中加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项目座谈会。
10月,本所律师莫长军被吸收为吉林省青年联合委员会委员。
11月25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冯秀梅、干部李柔组成的司法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组来本所调研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陪同调研的有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和吉林省司法厅组宣处副处长姚瑞明。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主任赵大华向司法部调研组汇报了本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12月6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前郭县哈拉毛都镇哈崩店村调查了解70户村民签订养殖订单合同被骗纠纷,并为农民提供了法律援助。
12月9日,本所承办了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吉林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司法厅和吉林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和吉林省律师协会协办,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举行的“文化产业的法律支撑”专题研讨会。
12月10日下午,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带领吉林省司法厅举办的“全省首期律师所党建公益岗位人员培训班”全体学员70余人来本所参观。学员们看参观了本所的所容所貌,观看了本所与长春电视台联合摄制的《把党支部建在律师事务所上》电视专题片。在本所党支部召开的欢迎会上,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主任赵大华介绍了本所党建工作情况。同日上午,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按照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的安排,以《如何做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为题,在培训班上讲了课。
12月21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交流会,10位律师、实习律师结合律师文化建设谈了自己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
12月,本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称号。


2012年
1月7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律师民主测评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是,由党支部委员向党组织汇报2011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支部委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律师民主测评会的主要内容是,由党支部和党员律师进行述职,根据每位党员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1月13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广恩在所务部主任张忠民的陪同下来本所,在本所召开了省直律师事务所调研会。
1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201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月2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律师接待了长春某企业205名上访农民工,工作站决定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2月4日,本所上午召开了建言献策会议,下午召开了2011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2月20日,本所党支部制定了《党员律师走进基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根据此方案开展“六进”活动。
3月10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向雷锋同志学习座谈会。
3月13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在吉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孙晓标的陪同下,来本所调研。
3月15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带领3名律师,按照吉林省律师协会的安排,参加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在长春市红旗街巴黎春天门前广场举行的“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宣传展示活动”。
3月29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到长春市第一0三中学,开展了“党员律师送法进校园”活动。党员律师韩江为该校50余名教职员工宣讲了如何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党支部宣传委员张军勇和赵佳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3月29日,吉林省司法厅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活动总结表彰暨“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动员大会。本所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赵大华主任代表全省律师在会上作了发言。
4月1日,本所召开了传达贯彻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民生实事“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大会精神会议。
4月19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支部成立17周年座谈会。
4月20日,吉林省律师协会举行了吉林省青年律师演讲比赛(省直)选拔赛。本所参赛律师孙岩松获得第二名,被确定为省直律师事务所代表队的3位成员之一,参加首届吉林省青年律师演讲比赛。
4月,本所党支部制定了《开展律师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5月2日至6日,中组部和司法部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培训班。
5月4日,由吉林省律师协会主办、吉林省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承办的“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我与律师事业共成长’吉林省青年律师演讲比赛”在吉林省监狱管理局12楼会议室举行。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律师获得个人第一名,并与另外两名律师为省直律师事务所代表队赢得了团体第一名。
5月8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纪念中国侨联法顾委成立30周年大会”。
5月14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对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所主任赵大华为福利文体委员会副主任,律师事务所管理及律师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实习律师管理委员会委员;本所律师孙岩松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本所副主任张军勇为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本所律师莫长军为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和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本所律师赵国为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本所律师李松为企业并购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5月31日,本所与65370部队在该部队礼堂举行了“双拥共建”签字仪式。这也是本所党支部开展的“党员律师走进基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之一。
5月,本所被吉林省律师协会授予吉林省党外知识分子“同心献智”行动“‘同心’律师服务团队”称号。
6月25日,中国贸仲委、中国贸仲委吉林省委员会和吉林省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业务研讨会(吉林站)”在长春市举行。本所10名律师参加了研讨会。
6月29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全所律师到吉林省廉政教育中心参观了廉政教育展览。
6月,本所被吉林省委统战部和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同心•律师服务团”法律服务活动“优秀团队称号”。
6月,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评为“全省一级党支部”。
7月1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学习座谈会和核心价值观教育辅导会。
7月20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德惠市达家沟镇合义村,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农村”活动。
7月23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义和社区,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
7月,姜俏同志接替何颖同志担任本所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
8月3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长春市临河风景小区内的吉林长电启泰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
8月4日至5日,由辽宁省律师协会承办的“三省一区律师论坛”在营口市鲅鱼圈召开。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论文16篇,其中张万福律师撰写的论文(《谈新形势下合伙律师事务所如何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和张军勇律师撰写的论文获得一等奖,李凌峰律师撰写的论文获得三等奖,莫长军、庞伟、李海峰和姜俏4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得优秀奖。张军勇和张万福两位律师参加了论坛,张军勇律师在论坛上作了主题发言。
8月10日,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处长刘立伟带领吉林省总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组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调研。
8月21日至23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全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8月30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到吉林正大事业有限公司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
9月17日,本所党支部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受到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的通报表扬。
9月22日,由朝鲜罗先市人民委员会陆海运管理局副局长曹光善率领的中朝罗先经贸区管委会干部第五期培训班17名学员来本所参观交流。
9月,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分别被吉林省司法厅党委授予在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兵”称号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0月8日,吉林电视台法制频道主持人主持播放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电视台联合摄制的《向农民工施以法律的援手》电视专题片。
10月,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在青岛市召开的中国律师长江联网第十六次会议。
10月,本所编辑出版了《大华铭仁律师》第7期——建所18周年党建专刊,共印3000册。11月3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建专刊发行座谈会。
11月16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
11月23日,省软环境与政行风义务监督员一行30余人,在吉林省司法厅纪检委书记曾宏,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11月2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第二次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
12月6日,本所作为“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事务所”受到司法部通报表扬(司发通﹝2012﹞383号)。
12月9日,吉林省律师协会举行房地产业务论坛,本所副主任张军勇及4名律师参加了论坛,张军勇律师在论坛上作了发言。
12月14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全所律师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
12月16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律师事务论坛。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论文11篇,其中莫长军撰写的论文获一等奖,李海峰和孙岩松两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三等奖,夏冬、张德菊、周鹤和王一清4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优秀奖。7位论文获奖律师参加了论坛,莫长军律师在论坛上作了发言。
12月,本所被司法部授予“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2月,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党工委授予“省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2013年
1月16日,吉林省律师协会举办实习律师培训班,本所律师王一清作了发言。
2月2日,本所召开了2012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3月19日,本所已有莫长军、孙百卉、夏冬、郑爱妮、周鹤、王一清和孙晶7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莫长军、孙百卉和王一清为重点入党积极分子。
3月30日,本所召开全所律师大会,赵大华主任动员部署本所合伙人会议和党支部决定的4月开展的“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4月25日,本所与65370部队举行了“现役军人法律服务需求恳谈会”。
4月,本所党支部编印了《学习十八大精神同心共筑中国梦学习读本》,共印500册。
5月11日,吉林省文明办、吉林省志愿者协会、吉林省志愿服务发展基金会、长春市文明办和长春市志愿者联合会联合举办的“弘扬雷锋精神——吉林志愿者在行动”“六走进”(走进社会、走进村屯、走进校园、走进企业、走进军营、走进特色群体)启动仪式在长春市文化活动中心举行。本所组织6名法律援助自愿者参加了此次活动。
5月14日,吉林省司法厅以吉司批字﹝2013﹞3号文件,批准在本所设立“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
5月16日,本所律师姜俏参加了省直有关部门去中朝罗先经济贸易区的考察和调研工作。
5月18日上午,本所召开了“学习十八大精神,同心共筑中国梦”演讲会。
5月18日下午,本所举行报告会,请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柏彦介绍了该所业务开展情况和建所经验。
5月19日,本所律师李海峰取得了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证。在此之前的2009年4月24日,李海峰律师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6月13日至16日,中加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合作项目在长春市举办公共法律教育培训班。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孙晶参加了培训班。孙晶律师就计划研发的农民工公共法律教育产品的设计规划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情况向加方专家作了介绍。加方表示,愿与工作站保持联系,为工作站研发面向农民工的公共法律教育产品提供帮助。
6月15日,本所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吉林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称号。
6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吉林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聘为特邀委员。
7月14日,本所编印了《三农法律服务工作手册》,共印1000册。
7月21日,本所律师历琰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
8月3日至4日,由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承办的“三省一区律师协会年会”(首次改用此名)在大庆市召开。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论文25篇,张万福律师撰写的论文(《谈合伙律师事务所如何加强“软实力”》)获一等奖,莫长军、张德菊两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二等奖,郝庆国和郑爱妮两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三等奖。本所张万福、莫长军、张德菊、郝庆国、郑爱妮、夏冬和安丽娜7名律师参加了这次年会,张万福、莫长军和张德菊3位律师在论坛上作了发言。
8月14日,应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领导的邀请,本所主任赵大华带领部分律师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开展了“律师送法进校园活动”。本所律师张德菊为教职员工作了《教师工作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的报告。
8月24日,本所邀请了农民工问题学者吕途博士作报告。
8月26日,长春电影制片厂《农民工法律援助》公益系列片(2部)摄制组来本所拍摄农民工法律援助内容。
8月27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带领法律援助律师先后深入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
8月31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来本所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调研。
8月31日,本所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合伙人张军勇担任执行主任;合伙人庞伟、国巨明、李松和莫长军担任副主任;莫长军同时兼任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列付占国之后)。
9月1日,本所成立了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为赵大华;副主任有张军勇、付占国、张万福、孙岩松和赵英伯;委员有孙雁明、姜俏、安丽娜、王吉、姜楠、裴程苗、王秀平、丁菲菲(补)、王爽、侯一鸣(补)、宋玉艳和边妤予。
9月14日,本所律师孙岩松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
9月15日,本所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在东北师范大学法学人文学院举行的“全省律师高端讲座”活动。
9月22日,本所被吉林省法学会吸收为团体会员,同时被吸收为中国法学会外联部战略合作伙伴单位。
9月23日,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迟日大来本所检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开业庆典筹备情况。
9月24日,本所举行了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揭牌仪式暨新闻发布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并与靖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全洪宝,通榆县副县长于海航,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党支部书记韩丽,通榆县开通镇红旗村党支部书记赵振和,白山浑江区市郊乡团结村党支部书记赵贵林,桦甸市二道甸子镇党支部书记潘淑红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
9月26日,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召开了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10周年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9月27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到通榆县开通镇红旗村为村委会提供了法律服务。
9月29日,吉林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鲍国民和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调研。
9月30日,本所与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续签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书》。起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在此之前双方签订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书》起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
10月29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政风行风热线”省电台直播节目,解答群众关于“三农”方面的法律咨询。
10月,本所编辑出版了《大华铭仁律师》第8期——法律援助特刊,共印3000册。
10月,中国律师长江联网在青岛市召开年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会议。
11月14日,本所与65316部队直属队签订了“双拥共建”协议。
11月15日,本所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
11月29日,本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了发展莫长军和孙百卉两位同志为预备党员。
11月至12月,在本所主任赵大华的带领下,组织律师深入到靖宇县和通榆县农村开展调研,了解“三农”方面的法律需求。
12月6日,本所律师李松被增补为长春市南关区第八届政协委员。
12月22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在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迟日大,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的陪同下,来本所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调研。
12月29日,本所举行了“迎新歌咏联欢会”,演出了以弘扬正能量为主要特色的20个节目。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处长刘立伟,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刘红岩,吉林省律师协会所务部主任张忠民、办公室主任吴晓民应邀参加了联欢会。

2014年
1月16日,本所创设了《律师讲堂》。第一次讲座(2014年第一期,总第一期)的主讲人有芶芸、郑爱妮、李蔷和陈连路4位律师,讲座的内容为律师业务。
1月18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入党宣誓大会。宣誓人为预备党员莫长军和孙百卉。
1月21日,本所举行了第二次《律师讲堂》讲座(2014年第二期,总第二期)。主讲人有张德菊、孙岩松和夏冬3位律师,讲座的内容为律师业务。
1月25日,本所召开了2013年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2月2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上接受省政府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会(法律顾问)聘书。在此之前的2013年9月3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省政府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的通知,以吉政函〔2013〕139号下发,聘期为2013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
3月21日,本所举行了第三次《律师讲堂》讲座(2014年第三期,总第三期)。主讲人为关帅和陈连路两位律师,讲座的内容为律师业务。
3月22日,实习律师丁菲菲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来所前,丁菲菲于2013年3月30日取得了期货从业资格证。
3月29日,本所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召开了“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三农法律服务援助工作”座谈会。
4月11日和14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做客吉林人民广播电台“政行风热线”直播间,参加这项活动的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解答了听众提出的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
4月17日,由中国八一书画院东北分院主办的《昂扬奋进,实现中国梦》作品联展在长春市松苑宾馆举行。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张万福、丁菲菲两位律师参观了展览。
4月19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支部成立19周年座谈会。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应邀参加了座谈会。
4月21日至23日,本所律师聂其龙、主任助理赵英伯赴香港参加了中国律师长江联网第十七次年会。
4月25日,本所举行了第四次《律师讲堂》讲座(2014年第四期,总第四期)。主讲人为莫长军和郑爱妮两位律师,讲座的内容为《如何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和律师业务。
5月4日,本所组织青年律师在吉隆坡大酒店联欢,庆祝“五四”青年节。
5月5日,本所资深法律工作者宋玉香被吉林省志愿者协会、吉林省志愿服务发展基金会授予“吉林省优秀志愿者”称号。
5月16日,本所举行了第五次《律师讲堂》讲座(2014年第五期,总第五期)。主讲人为聂其龙和安丽娜两位律师,讲座的内容为参加中国律师长江联网年会情况介绍和律师业务。
5月1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赴台参加了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吉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姜德志带队赴台参加的“第六届内地与港澳台法律研讨会”。
5月18日,本所开展了纪念建所20周年法律咨询日活动。
5月2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为吉林省第二期“法律明白人”普法服务小分队骨干培训班讲授了“法律援助与服务三农”。
5月,本所在荣誉室举办了纪念建所20周年图片展。
6月14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付占国、莫长军,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庞伟与6名律师到辉南县农村就农民反映耕地被占用等6方面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6月21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领部分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在长春市大众卓越总部基地举行的“吉林省律师阳光成长行动”启动仪式。
7月4日至5日,本所主任、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主任赵大华带领14名律师到双辽市和通榆县开展了“走进农村,服务三农”调研活动。途经向海,进行了旅游。
7月24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被共青团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省直好青年”称号。
8月1日,本所执行主任、吉林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军勇赴通化市为“2014年度全省律师巡回培训(通化)”讲了课。
8月1日,本所律师志愿者团队开展了送法进长春市二道区东站十委社区老年公寓活动。
8月5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在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的陪同下,来本所对“同心•农民工”法律服务团工作进行调研。
8月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带领由河南、山西、浙江、江苏和辽宁5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16人组成的考察团在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的陪同下,来本所对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工作进行了考察。
8月7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副厅长禹治洪的陪同下,来本所对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
8月15日,本所召开了“张军勇律师执业20周年经验交流座谈会”。(《律师讲堂》2014年第六期,总第六期)。
8月20日,长春仲裁委员会来本所调研。
8月20日,中央统战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同心•法律服务”考察团来本所考察“同心•三农法律服务”和“同心•民生法律服务”工作。
8月22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4年第七期,总第七期)。主讲人为张万福,讲座的题目为《漫谈学习》。
8月30日,本所举行了青年律师恳谈会。(《律师讲堂》2014年第八期,总第八期)。
8月31日,本所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青年律师由合伙人分组管理。负责人为合伙人张军勇、庞伟、国巨明、李松和莫长军,青年律师共27人。
9月5日,本所聂其龙等5名律师为2014年东北亚国际商品展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孟建柱在吉林省考察期间,在长春市主持召开了司法改革工作座谈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座谈会。
9月17日至18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承办的“三省一区律师协会年会”在阿拉善盟举行。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论文21篇,其中张万福律师撰写的论文(《谈如何培育律师事务所核心价值观》)获得一等奖,张军勇律师撰写的论文获得二等奖,付占国和莫长军两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得三等奖。张万福和张军勇两位律师参加了此次年会,并在论坛上作了发言。
9月25日,通过吉林省律师协会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报送《大华铭仁律师》选本及光碟(3期),参加全国优秀所刊评选。
9月26日,本所张军勇、莫长军、孙岩松、夏冬和历琰5名律师,被吸收为中国法学会会员。
10月10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如何培育律师事务所核心价值观》报告会。(《律师讲堂》2014年第九期,总第九期)。主讲人为《大华铭仁律师》主编张万福。
10月18日和10月24日,本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的账号先后通过了腾讯公司的认证。本所于10月初开通了“微信公众服务号”。
10月25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
10月25日,本所举行了“大华铭仁‘微未来’”讲座(《律师讲堂》2014年第十期,总第十期)。
10月30日,吉林大学法学会召开了法学专家学者参加的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座谈会。
10月,本所编辑出版了《大华铭仁20年》纪念建所20周年画册,共印2000册。
11月22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会。
11月29日,经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会批准,莫长军和孙百卉两位同志由中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11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吉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吉林省妇女联合会聘为吉林省平安家庭志愿服务团成员。
12月4日,在吉林大学法学院进行研修培训的10余名俄罗斯、蒙古、韩国和日本的“东北亚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三期研修班学员,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于莹的陪同下,来本所进行座谈交流。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吉林省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应邀参加了座谈会。
12月4日,为首个“国家宪法日”,吉林省青年联合会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作为该联合会委员的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这一活动,走进长春市慧达小学,为该校师生宣讲了我国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12月18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律师到吉林省孤儿学校进行了赠书活动。
12月20日,本所在国盛大酒店举行了“庆贺大华铭仁20年感恩答谢联谊会”。应邀参加联谊会的来宾,主要是长期与本所保持合作关系的法律顾问单位负责人。联谊会上,本所主任赵大华代表本所致辞;长春人民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信重代表法律顾问单位负责人作了发言;应邀参加联谊会的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作了讲话。联谊活动中,播放了本所录制的《开拓进取创辉煌》电视专题片;演出了本所创作的《大华铭仁所的成功发展之路》诗歌等节目,赠送了本所出版的《大华铭仁20年》画册。
12月27日,本所律师夏冬和安丽娜去北京参加了“2014年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论坛”。
12月30日,本所举行了“庆祝建所20周年,共同创造美好明天”主题迎新联欢会。本所30名律师参加了演出,共演出节目20余个,其中《大华铭仁所的成功发展之路》、《我们是大华铭仁律师》、《风雨同舟20年》和《大华铭仁所门前的两块新牌子》4首朗诵诗是配合建所20周年宣传自创的。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吉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孙晓标,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应邀参加了联欢会。
12月,本所录制了纪念建所20周年电视专题片《开拓进取创辉煌》。

2015年

1月1日,本所律师王秀平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1月10日,经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同意,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设两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电话,安排两名律师8小时坐班接听。
1月23日,本所举行了《法律英语讲座》(《律师讲堂》2015年第一期,总第十一期)。主讲人为赵英伯。
1月30日,本所举行了《法律英语讲座》(《律师讲堂》2015年第二期,总第十二期)。主讲人为赵英伯。
2月5日,本所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为实施“五大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活动优秀团队称号;李松和孙百卉两位律师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为实施“五大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活动优秀个人称号。
2月6日,本所举行了参加“2014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论坛”学习报告会(《律师讲堂》2015年第三期,总第十三期)。作汇报的为安丽娜律师。
2月9日,本所律师郑爱妮、安丽娜和资深法律工作者宋玉香到长春市二道区东站十委社区老年公寓为老年人解答了法律咨询。
2月10日,日本北浜法律事务所合伙人桶田俊彦律师应邀来本所,与本所部分律师就律师国际业务进行了交流。
2月10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吉林省政协成立60周年座谈会,并作了发言。
2月16日,本所召开了2014年度工作总结大会。
2月28日,吉林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成立大会召开。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当选为副会长,副主任莫长军当选为常务理事。
3月6日,本所召开了“女律师成功与发展”座谈会。
3月1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了发展夏冬和郑爱妮两位同志为预备党员。
3月23日,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18篇征集案例,其中民商案例13篇、刑事案例5篇。
3月24日,本所与吉林乡村广播和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春风化雨,送法下乡”活动。本所与该乡人民政府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
3月2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吉林省法学会增补为常务理事。
4月11日,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企业法治研讨会在松苑宾馆会议中心举行,本所律师参加了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第一届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领导机构,本所主任赵大华当选为常务副会长,任继鸿和袁鹏辉两位律师当选为常务理事,张军勇和李松两位律师当选为理事,姜俏律师当选为秘书长。本所还为该研究会团体会员单位,并安排历琰、张田超和丁菲菲3位律师参加该研究会秘书处工作。
4月16日,在珲春市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政府民生实事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现场会上,吉林省司法厅表彰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吉林省司法厅表彰决定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在受表彰的“全省法律工作先进集体”中,有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受表彰的“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中,有本所律师莫长军和郝庆国。
4月1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被选为吉林省政协老委员联谊会理事长。
4月25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利用5月1个月时间在全所党员和律师中开展“四个全面”专题学习活动启动会。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作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辅导(《律师讲堂》2015年第四期,总第十四期)。
4月25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应抚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邀请,为其职工作了“金融法律知识讲座”。
2015年4月25日,“长江律师联网”第十八次年会在重庆市召开,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会议。
4月28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和实习律师邢高明与吉林电视台乡村频道的全景三农、广角民生、家长里短和二人转总动员等栏目组共同到吉林市乌拉街万家村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
4月,本所律师李海峰被吸收为合伙人。
5月4日,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拟建立的高端律师人才库推荐16名律师。
5月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入党宣誓大会。宣誓人为预备党员夏冬和郑爱妮。
5月22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5年第五期,总第十五期)。主讲人为赵国和李海峰两位律师,讲座的内容为律师业务。
6月13日至14日,本所律师孙岩松和李蔷到北京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召开的“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本所报送的《新形势下我们所是如何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的》经验材料被收入到会议编印的《会议材料》中。
7月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传达司法部召开的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会议结束后,观看了《苏共亡党亡国20年祭》纪录片。
7月31日,本所召开了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孙岩松律师当选为主任,孙百卉、郑爱妮和夏冬3位律师当选为副主任,姜俏律师当选为秘书长。委员有赵英伯、安丽娜、张田超、马俊骥、丁菲菲、邓秀荣、李博、侯一鸣、王爽、陈立秋、杨洋和于国栋(补)。
8月5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3名律师去长春北郊监狱为在押犯解答了法律咨询。
8月16日,通化市司法局局长徐德富带领本地区主管律师工作的司法局领导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共31人来本所考察交流。
8月25日,本所制定了《关于在全所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本所自8月20日至12月15日分动员部署、组织学习、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活动。
8月28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5年第六期,总第十六期)。主讲人为莫长军和郑爱妮,讲座内容为《法律援助与“三农”》和律师业务。
8月28日,本所部分律师参加了吉林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的中国劳动讲堂”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长春专场讲坛。
8月29日,本所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动员大会。
9月1日至6日,由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20余名律师为“东博会”提供了解答法律咨询服务。9月16日,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秘书处给本所发了感谢信,对本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
9月11日至12日,由吉林省律师协会承办的“三省一区律师协会年会”在吉林市世贸万锦大酒店召开。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论文24篇,其中张万福律师撰写的论文(《谈新形势下合伙所如何增强核心竞争力》)获一等奖,丁菲菲和张田超两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二等奖,张军勇、国巨明、李海峰、周鹤、夏冬和王秀平6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优秀奖。张万福、郝庆国、周鹤、郑爱妮、夏冬、安丽娜、张田超、邓秀荣、历琰、丁菲菲、侯一鸣和姚庆伟等12名律师参加了这次年会。
9月12日至13日,本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了成立后第一次活动,组织部分青年律师在吉林市龙湖山庄欢聚和游吉林市北山。
9月16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应邀为长春火车站职工以《国有企业职工刑事法律风险与防范》为主题上了法制课。
9月18日,本所组织律师观看了历史文献纪录片《筑梦中国——中华民族复兴之路》,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一项内容。
9月24日至25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5名律师参加了第九届中国中小企业节活动。
9月30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5年第七期,总第十七期)。主讲人为侯一鸣,讲座的题目是《关于移动终端的信息化管理知识》。
9月30日,本所召开了参加“三省一区”律师协会年会表彰交流会。
10月9日,本所开通了“微信企业号”。通过“微信企业号”的各项功能模块,提高本所的管理效能和本所律师办案效率。
10月16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5年第八期,总第十八期)。主讲人为赵英伯和侯一鸣,讲座的题目是《律师事务所内部信息化管理》和《吉林电子法院网上立案》。
10月16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律师夏冬应邀在吉林省信访局参加了接待信访工作,并与来吉林省信访局考察工作的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进行了交谈。
10月17日,本所张军勇等8名律师参加了2015年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业务培训。
10月20日,吉林省法学会和吉林省农委组成两个由专家学者组成的调研组,就农村土地管理法治化建设情况,到公主岭市和梅河口市两市进行调研。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及实习律师邢高明、杨洋作为课题保障组成员,参加了到两市的调研工作。
10月,本所主任赵大华任命宋玉燕同志为本所办公室主任。
11月1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律师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鲁家村小康屯就农村土地确权事宜进行调研。
11月5日至6日,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在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了吉林省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本所12名律师参加了培训。
11月9日,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和吉林省司法厅在松苑宾馆会议中心联合召开的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吉林省司法厅对荣立一等功的4名律师、二等功的14名律师和获得“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的60名律师进行了表彰。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吉林省司法厅记一等功;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11月14日,本所召开了学习贯彻落实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本所主任赵大华传达了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
11月15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吉林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组织的公益活动,在吉林省图书馆作了以“法律援助为您服务”为主题的演讲。
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宋丽梅来本所工作。
11月21日至22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长春市君怡酒店举办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端培训,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及3名律师参加了培训。
11月,本所律师夏冬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税局作了法律讲座。
12月8日,由科技部副部长张来武带领的一行12人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督察组在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副厅长禹治洪,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姬国海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12月12日,吉林省法学会东北亚法制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三届东北亚比较法学国际研讨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举行。在吉林省法学会东北亚法制研究会成立大会的选举中,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律师姜俏分别当选为吉林省法学会东北亚法制研究会会长和秘书长。
12月17日,吉林省法学会成立“司法体制改革调研专家组”,本所主任赵大华被聘为专家组成员。
12月19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在深圳市召开的英国长江国际律师事务所G20第二次会议(长江律师联网第十九次会议深圳升级版会议)。
12月23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阿旺次仁带领的一行5人的考察团在吉林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宋占文和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的陪同下,来本所考察交流。本所主任赵大华向考察团介绍了本所情况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工作情况。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汇报。
12月29日,经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会讨论通过,本所夏冬和郑爱妮两位同志由中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12月30日,本所举行了2016年迎新联欢会。联欢会演出了18个节目,并安排了游艺活动。
12月3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向于德华等41名律师颁发“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入围证书”的决定》(总工办发〔2015〕41号),本所副主任莫长军是吉林省获此证书的唯一一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