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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律援助工作是我人生的宝贵经历
鞠 博

 
 

   2013年伊始,我完成了学业,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怀着梦想来到了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成为了一名实习律师。当初选择律师职业的初衷很简单:一是律师职业可以给我带来可观的收入;二是律师职业可以让我得到受人尊崇的社会地位,满足自己的社会存在感。但进入律师行业之后,我发现眼前的事实是冰冷和残酷的,在人才济济的律师队伍中能够脱颖而出,甚至是迈出职业的第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回想自己放弃光学精密仪器的专业而改行法学专业,并成为律师队伍中的一份子时,心里出现了些许波澜,怀疑自己改行的正确性。因为大学本科的很多同学在航空和国防领域中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也获得了丰厚的待遇,而自己的生存问题都还成问题。
    但随着我在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渐行渐入的工作和体会后,我认为自己的怀疑是非常错误的,同时当时自己选择做律师的初衷也受到了自己的批判。在办理并回顾老律师承办的大量农民工和弱势群体有关工伤(亡)、追索欠薪、人身损害赔偿、土地流转、征收补偿等诉讼和非诉案件中,我切身体会到在我们的国家真的还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他们的真实生活水平和饱受生活折磨的现状只会存在于我原来的想象中,如不亲身接触是绝难体会到那种酸楚。有的时候几万或十几万元的赔偿金或工资关乎到一个家庭的生存问题,如果没有这些看似不多的钱,老人就无法得到赡养、重病的妻子就无法继续接受治疗、读书的子女就会辍学而走上艰辛的打工之路。看着他们,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真的不需要太多。赵大华主任时常教导我们应当厚德载物,一个没有良好品德尤其是没有同情心、尽不到自身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律师,绝不是一个合格的律师,甚至不是一个合格的人。赵主任对于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自身对法律援助工作亲力亲为。“一张笑脸相迎、一杯茶水相送、一句问候相别”是赵主任处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行为准则。给上访的困难农民买返程车票,给连夜兼程大清早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的当事人买面包和牛奶作为早餐,对怠慢和不公正处理法律援助案件拍案而起… …赵主任以他心系弱势群体的情怀和行动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在工作站工作的大半年时间里,我对于我国尤其是吉林省的法律援助事业有了一定的了解。我认识到,法律援助是崇高的事业,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为我们搭建这样的平台十分宝贵。在律师职业生涯的起步阶段能有这样的经历,有心者会受益终生。我要珍惜这样的宝贵机会,努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