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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站实习 在中心开始执业
陈连路

 
 

   时光总是那么匆匆,总在我们热情渐涨的时刻给予我们警醒。转眼间,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在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已一年半有余。2013年9月24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在本所正式挂牌开业,我作为首批被安排在该中心的执业律师,将专门从事“三农”法律服务援助工作。坐在办公桌前,一股说不出的感受涌上心头。
    过去的点点滴滴,都是自己成长的见证,是对自己能力的挑战,而这一切,都将成为自己最宝贵的人生经历,值得一生珍藏。我庆幸,因为我能进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成为其中的一员;我开心,因为我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我喜悦,因为我在这里收获、成长。
    刚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时,我是一名通过司法考试不久的新人。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进入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仿佛懵懵懂懂的孩子刚来到一个新的世界,面对新的环境、新的面孔、新的生活,我有过迷茫 ,找不到该走的方向。主任的关怀,同事之间相互的真挚交流,使我渐渐融入新的工作环境中。优秀的律师队伍,先进的工作平台,加深了我探寻知识宝藏的信心。熟悉工作虽然也很艰苦,但同时也体会到边学边工作的乐趣。一路走来,我收获颇多,而这些收获,将支持着我继续前进。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帮助他人所应具备的知识,确切地说应该是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如今,我已经是一名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执业律师了,我对法律援助事业有着深刻的认识。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新的拓展和突破,但弱势群体尤其是农民工、未成年人,知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仍有待增强。
    有很多人因为法律知识不够,而造成他们不必要的损失;有很多人的权益出于其他种种原因,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而我在痛心和同情之余,感叹自己的无力的悲哀。物质财富的拥有可以有先后之分,但法律公正的拥有却不能有先后之分——迟来的法律公正即是不公正,这是作为法律人的基本理念。这是多么富有哲理的话语。而我正以法律援助律师的身份参与其中并付诸努力。我可以自豪地向所有人说:我是一名法律援助律师!
    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中,让我觉得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个农民工来咨询如何拿到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工伤如何能得到合理的赔偿,自己的后半生如何能得到保障。也许在很多人看来,那些钱并不算多,这些事也并不重要,可是当那些拖欠工人工资的企业高层享受着优厚待遇,而为了逃避工伤农民工的赔偿责任却不择手段,有谁曾想过,在社会底层为社会拼死拼活的广大农民工呢?他们其实只是需要三餐的温饱,生活有来源,老年时有保障。因此,他们的合法权益理所当然地应该受到很好的保护。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