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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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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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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号召,全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满怀信心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首先需要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是社会进步民族发展的源动力。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是并重的,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民族整体文化素养提升,才会在本质上解决文化发展、文化改革和文化创新的问题,才会带来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信。全球一体化的趋势日益加强,来自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文化交流也日益增多。面对外来文化,尤其是不同价值观、社会观的文化,是一概否定、固执己见还是兼容并收,是树立文化自信的关键。我国传统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在历史文化的长河中留下了不朽的风景和痕迹。我们对于历史的、传统的文化应该充满自信。
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不同的文化出发点、成因均有较大差距,血腥的、暴力的、色情的文化内容不应成为社会的主流,而积极的、健康的文化,应该是我们一贯坚持的东西。所有人都应加强修养和提高抵制不良文化侵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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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只有全民文明素质提高,才能在根本上解决文化建设的难题,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我国律师,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执业理念,坚守依法执业的道德操守。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文化底蕴的积淀决定着法律服务的质量。不同的法律观点与思想,通过怎样的方式与途径向当事人解释,向法庭表达,都体现着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文化修养和文化精神。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律师文化的弘扬与创新同样必不可少。律师文化应该是一种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文化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和谐统一,是律师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的最真实体现。律师文化说到底也是一种人的文化,即律师的人文主义情怀决定着律师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康的、积极向上的精神势必感染着每一个相关的人,同时将其通过法律服务加以传播,也是新时期国家赋予律师的社会使命。如何将文化这种软实力更多地体现在具体的法律服务之中,并将其不断加强,是每一个律师在今后的法律服务中需要不断完善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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