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请个律师去购房 |
请个律师去购房,在长春市或许还未形成时尚,但在京城,据说已经是寻常事啦。那里有个叫秦兵的律师,正是一场场有关买卖房的艰苦的官司,令他历时五年,设计了《204条商品房买卖补充合同》,合同中增加了大量的保护购房者权益的条款,虽然这样的合同在目前不为大多开发商所接受,但却带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
前不久,有朋友来律师楼向我诉苦,几年前他在媒体上看到诱人的广告,禁不住诱惑便去抢购那有名小区的楼盘,为此曾挤坏了售楼处的玻璃,本想在那国际规划水准,全国一流的生态园区,尽享山水园林之美,体验自然清新的人生,未曾想,楼前百米宽阔的绿地竟然变成了林立的别墅洋房,楼宇间幽静的小路竟终日车水马龙,房子好景观好视觉好荡然无存,开发商承诺让用户“买得放心、住着舒心”竟变成了“买得伤心、住得闹心”。面对这种状况,朋友信誓旦旦说非要状告开发商不可。
我无法印证他所述事实的真假,但针对他想告状的想法便问他,有什么证据吗能证明吗?他未回答。过了好半天,他才告诉我说,只有购房收据。“那你怎么买的房呢?”我又问。“是看到售楼的沙盘买的房”他说。
我明白了,他遭遇今天境况的原因。其实,这本是不该发生的故事。当初购房时,如果不一时冲动,或者签订书面合同,将居住环境的承诺或要求,变更规划设计的后果,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责任,总之将想写入合同的事项都写入合同,不仅仅局限于购房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那么,或许更多的纠纷就会避免。
请个律师去购房吧,让他在长春渐渐变得时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