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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被水浸泡,责任谁承担? |
张军勇
老百姓掏钱购买一处价格合理、环境优雅、舒心满意的商品住宅,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却经常会遇到新房到手,还没住几天,就引发没完没了的纠纷,增添了不少烦恼。究其原因,大多是由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产品质量和物业管理等问题而引发的,而房屋被水浸泡、漏水就是其中一个突出问题。
商品住宅被水浸泡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住户的自来水管、水龙头、暖气管片跑冒漏水,二是住户的排水系统堵塞或爆裂导致下水溢漫,三是房顶漏水。遇到这些情况,应找谁解决问题,由谁负责修缮,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谁承担?这是一个法律主任问题。
一、自来水管、水龙头、暖气管片跑冒漏水,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1.如果因设备的质量问题或安装问题造成漏水,使房主或其他住户受到损失,在保修期限内,应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单位有托管协议,应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和赔偿;如果房主拿到房证后因失查或疏于管理,本不应该扩大损失的,房主也有一定责任。但如属管道突然爆裂,无法预防或防之不及的,查明原因,确认过错责任人,由过错责任人承担责任.
2.如果是房主自己对设备使用不当或毁坏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如果应由物业管理单位维修而未及时抢修的,因而造成扩大损失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对所造成损失部分进行赔偿。
二、在保修期限内因排水系统不畅或管道爆裂而导致下水溢漫的损失赔偿。
1.排水系统本身有质量问题,给房主和其他住户造成损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赔偿责任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承担。
2.房主自家使用不当而毁坏或擅自改造原有排水系统而导致漏水,给自己或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应由房主承担赔偿责任。
三、顶楼防水层漏水或共用设施管道漏水,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1.防水工程在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出现漏水,房主应首先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措施进行修理,防止扩大损失。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进行修理,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在合理期限内采取了措施,防止了损失扩大,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住宅所有权人的损失及其他住户造成的损失可以适当补偿。
2.防水工程超过国家规定的使用期限,物业公司应及时进行大修。如物业公司没有进行大修,导致漏水,物业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但由于住户应交而未交纳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物业公司无力承担大修费用而产生的损失,物业也只能承担部分责任。
商品住宅被水浸泡的问题,在现时生活中还会有其他原因,但无论何种原因,无非是房屋有关设施、设备和一些附属设施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物业管理问题和用户使用问题等几方面,只有在查清事故的真实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知道谁来维修并给予相应赔偿,最终解决商品住宅漏水、被浸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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