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存高远始于足下
姜 楠
我2009年大学毕业,同年通过了司法考试。做律师是我从小到大一直以来的愿望,因此,在选择是考公务员还是做律师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律师。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5月,是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吉林省第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我很荣幸地进入了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实习律师。到所后,我被安排在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并被派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农民工工伤的案子。几个月的工作实践,使我对律师这个行业和法律援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农民工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生长在农村,却投身城市建设,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城市基础建设和发展是搭着数以亿计的农民工的肩膀推进的。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社会对农民工的保障并不乐观。发生安全事故后,农民工往往要走上一条艰难的维权道路,在索赔未果时,甚至会有种种过激行为。我们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有能力也有责任为这些社会的弱势群体尽一份心,献一份力。每当有农民工来向我请求法律援助时,我都会认真负责地去解答,去帮助,努力完成好所里交给我的任务。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之所以主动申请承办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目的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出名,而是真正要为社会作贡献。
我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要讲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律师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俗话说得好,先做人,后做事。孟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达”是一个人最后的成功与辉煌,辉煌之前总有一个独善其身的品行修养过程,可见古人对成功人士的内在要求。在律师行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诚信缺失问题和“一切向钱看”倾向。实习律师从进入这个行业起,就要重视严格自律,不能随波逐流,模糊了心中应有的法律信念和公平正义的理念。坚持信仰、诚实守信、追求正义,这是律师职业品质的要求,应成为年轻律师成长过程中的座右铭。
我有些同学在北京和上海的律师事务所实习,有的时候我的同学问我现在怎么样,我说我现在主要办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案子,我的同学们说,那你的起点不高啊,我们现在就接触经济类的大案子了。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我的起点很高,因为我认为,作为一个合格的律师,首先要有社会责任感。在实习的日子里,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律师在社会中存在的价值,在社会中所肩负的责任。沉下心来夯实基础,平和的心态是成长的需要。许多年轻人无论是怀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而来,还是因为对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有较高的希望而来,皆无可厚非。但年轻律师在老律师丰厚的收入和较高的知名度面前,往往会心态失衡,功利主义的刺激往往导致部分年轻律师走上非正常的“致富”轨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夯实执业的基础是年轻律师成长的必经之路,只有心态平和,才能踏踏实实地从一点一滴做起。所以我认为,律师是个日积月累、厚积薄发的职业,在努力钻研业务的同时,更需要不断完善自我,增强社会责任感。2010年是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建所16周年,我为她高兴,为她骄傲。我感谢她给我这个机会,这个提升思想境界的机会。我会更加珍惜,更加努力,争取宝贵的一年实习有更大的收获。我衷心祝愿她的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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