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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在脚下
郑爱妮
2006年大学毕业后,我一边工作一边准备司法考试。对于2007年司法考试,我满怀信心,但结果却事与愿违,没有通过。这次挫折使我产生不再参加司法考试的想法。但是由于法律“情结”,第二年我又不由自主地拿起了考试的资料复习起来。为了2008年的司法考试能考好,我作出了很多人难以理解的辞职决定。我顶着巨大的压力,潜心准备了两个半月。当得知自己通过了司法考试的时候,我流下了激动的泪水,真有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经朋友介绍,我于2009年5月来到了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实习,开始了我的律师生涯。
大华铭仁所对律师实习工作很重视,有计划安排,有律师指导,有培训和实践活动,有实习补助,很好地保证了律师实习工作任务的完成。能来到大华铭仁所实习,我感到很幸运。
实习之初,大华铭仁所给我最大的感触是,在这里并没有一种工作的感觉,而是有一种学习的感觉。不但对老律师都以老师相称,而且所里经常组织实习律师培训,无论主任还是执业律师都不惜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给我们讲课,向我们传授经验。在这样一个“实习律师学校”,我感到很快乐。
现在,已做了一年实习律师的我,已经学会了立案、代书、出庭和调解等很多新东西。在实践中我深切地感到,自己无论是业务水平还是社会经验都很欠缺。值得庆幸的是,这些不足在“实习律师学校”里都可以得到弥补。
记得第一次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部的执业律师去顾问单位,心里还真有点忐忑不安,感到有些底气不足。自己本身经验少,怕不能随机应变,应对不了当事人。在路上,执业律师帮我理清了思路,交给了我应对办法,这如同给我吃了定心丸。到了现场,没多长时间我就适应了环境,掌握了场面,几乎完全忘了曾有过的担心,自己已完全融入其中。结束后,我把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向执业律师做了汇报,一起探讨进一步的对策。那一刻,我体会到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所带来的快乐。
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最难忘记的,我认为应该是第一次出庭。我第一次出庭是在国庆节前夕,虽然案情比较简单,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却很复杂。那天,是我和所里的一位较年轻的律师出的庭。虽然自己只是做了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但心里还是得到了很大的满足。记得自己在当天的工作日志上是这么写的,今天是和年轻律师出庭,学会了很多经验性的东西。这些是在和老律师学习的过程中经常忽略的细枝末节。
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站,是所里现在承办的一项公益性事业。实习不久的我有幸接受了这项工作,为在长春市内打工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立案、取证、出庭、执行,尽我们所能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使我们得到了难得的锻炼。看到农民工问题得到解决后的笑脸,送来表达感激之情的锦旗,我感受到了做律师的价值。
现在,我的律师执业生涯已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开始。我要把握好自己前进的方向,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成立16周年之际,我衷心地祝愿大华铭仁所明天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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