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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第一合伙所”发展之路

——为纪念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成立16周年而作

张万福

这是一首记录大华铭仁所发展历程的诗,

写在大华铭仁所成立十六周年之际,

诗句由她的发展历程提炼,

诗情是我心中激起的涟漪。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在我心中留下了难忘的记忆,

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部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方案,

给全国律师行业传来了改革的新信息。

 

大力发展不占国家编制和经费的律师事务所,

不再使用所有制模式界定律师机构的性质,

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方案似号角,

呼唤新的律师机构形式。

 

赵大华等三位合伙人敢为人先,

在全省率先举起了合伙所的旗帜,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八日,

大华铭仁所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

 

伴随着七月八日开业庆典的鞭炮声,

大华铭仁所迈开了前进的步履,

翌年四月十九日在合伙所中率先成立了党支部,

旨在增强发展的保证和动力。

 

前进的道路会有曲折艰难,

人生的旅途会有疾风暴雨,

一九九五年七月突如其来的严重挫折,

使大华铭仁所陷入了艰难的境地。

 

两位合伙人离所而去,

动摇了大华铭仁所的根基;

所内人心浮动想法各异,

难以形成共同的意志。

 

挫折和困难似如磐风雨,

使赵大华承受巨大压力;

必须面对和抉择,

考验着他的决心和毅力。

 

对律师事业的执著追求,

使赵大华挺起了腰脊,

为了大华铭仁所的生存和发展,

他甘于奉献作出了艰苦的努力。

 

像大震过后逐渐进入稳定期,

大华铭仁所经过分化组合实现了团结一致,

二○○三年起在赵大华主任的带领下,

满怀信心地开始了第二次创业的锐意进取。

 

 

二○○○年八月国资所脱钩改制,

合伙所变成了主要的律师机构形式,

避免“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是合伙所的共同“课题”。

 

总结建所以来的经验教训,

纵观律师事业发展的全局,

大华铭仁所在第二次创业中,

形成了具有本所特色的发展模式。

 

不搞“吃光分光”的短期行为,

坚持长远发展的建所宗旨,

摒弃“一切向钱看”的狭隘思想,

重视法律服务的社会效益。

 

整合稳定核心合伙人,

实现“决策层”齐心协力,

按照志同道合的要求,

积极吸纳优秀中青年合伙律师。

 

设合伙人会议和主任、执行主任,

形成职责明确的领导体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集思广益保证决策实施。

 

以人为本壮大律师队伍,

发挥专业人才的聪明才智,

办好实习律师基地,

保证律师后备力量接替。

 

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突出非诉讼法律服务方式,

组建“特色”法律事务部,

发挥团队拓展攻坚优势。

 

坚持诚信为本的发展理念,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抓好业务学习培训和研讨,

提高全所律师的法律服务层次。

 

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高扬律师文化旗帜,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积极走出去热情请进来,

加强与国内外律师交流联系,

开阔眼界学习先进经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全面强所之路卓有成效,

大华铭仁所充满了勃勃生机。

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结硕果,

大华铭仁所进入了稳定的发展时期。

 

 

我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履行社会职责是律师的天职,

大华铭仁所注重服务大局,

积极回报社会热心公益。

 

“东博会”指定大华铭仁所为法律咨询

服务机构,

赵大华主任被聘为首席顾问律师,

积极履行职责作出特殊贡献,

受到“东博会”执委会的表彰奖励。

 

 

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

从派驻站律师到直接承办积极支持,

努力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把爱心送进广大农民工的心里。

 

社会福利企业职工,

是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

大华铭仁律师以优质法律服务,

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转制改革,

非公企业异军突起,

大华铭仁所以其工会为桥梁,

将法律服务领域拓展到那里。

 

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官兵,

是春城消防工作的安全卫士,

大华铭仁所与其进行法律服务合作,

谱写了新时期军民共建新曲。

 

在长春北郊监狱,

大华铭仁所设立了“共建法律援助基地”,

为在押犯人提供法律服务,

彰显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法律服务进校园,

大华铭仁所向学校赠送了普法书籍。

法律服务进社区,

社区留下了大华铭仁律师的足迹。

 

“非典”肆虐期间,

大华铭仁所编印了

《传染病防治法律指南》。

扶贫救灾献爱心活动,

大华铭仁所表现积极。

 

利用社会新闻媒体,

大华铭仁律师积极进行法制宣传。

创办本所网站和所刊,

扩大法制宣传阵地。

 

一项项履行社会职责工作,

大华铭仁律师都尽心竭力,

那一块块荣誉奖牌,

书写的就是他们无私奉献的事迹。

 

大华铭仁所十六年,

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

进入了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行列,

高扬了“吉林第一合伙所”的旗帜。

 

从“第一所”可以看到优秀带头人的重要作用,

从“第一所”可以看到目标长远是前进动力,

从“第一所”可以看到精神和文化能够

“变物质”,

从“第一所”可以看到全面建所和发展是

“硬道理”。

 

大华铭仁所十六年,

走出了一条具有本所特色的发展路子,

积累了丰富的建所经验,

奠定了坚实的事业根基。

 

可以想见:

大华铭仁所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衷心祝愿:

大华铭仁所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201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