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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大华铭仁”一同前行

庞 伟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16春秋已逝。作为吉林省第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披着16年风雨征尘,稳步前行在2010年和煦的春日阳光里,与她结伴同行的,既有建所“元勋”,也有中坚力量,还有朝气蓬勃的后来者。这样一支律师团队,带着法律职业人的追求与梦想,带着对律师事业的憧憬与希望,满怀信心、无怨无悔地不断前行。我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倍感骄傲与自豪。

我是2003年来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依然历历在目。置身宽敞整洁的办公环境,眼见琳琅满目的奖杯奖牌,严谨而不失热情的律师,使我这个从偏远的边城初到省城的人既兴奋又有些不安。与赵大华主任的初次谈话,更是在我心里打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律师职业是神圣而崇高的,但是你要有充分的心理和思想准备,选择了它,就意味着你走上了一条难以回头之路。”赵主任的这句话当时听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觉得这是一位律师前辈的从业教诲。现在回想起来,感到这句话不仅寄予了赵主任的殷切期望,而且反映了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2003年正是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摆脱发展障碍,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仅从业务上来看,就由原来单一的诉讼业务,发展成为多元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既有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公司(企业)法律事务部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的成立和调整,又扩大了非诉讼法律服务为主的局面,同时加强了公益服务的开展。事实证明,“品牌发展战略”的谋划,是具有前瞻性和创造性的。可以说,我赶上了一个发展的良好时机,遇到了不可多得的良师益友,从而使我从起步时起就站在了一个较高的平台上。

俗话说“笨鸟先飞”。因为基础差、底子薄,我从执业之初就下定决心,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其后逐渐养成的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勇于挑战的精神,得益于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赵大华主任“苛刻”的要求。当时由于法律服务市场的全面开拓,需要对法律服务模式进行调整,即进行从“粗放型”到“精细型”的转变。受律师事务所指派,我先后到了两个类型的企业进行“坐班式”法律服务。通过两年的工作发现,其实为企业法律服务并不是简单地起草、审查合同等经常性工作,更多的是在积累法律服务经验的同时,不断发掘自我潜能,寻找沟通客户的渠道以及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服务的方式。可以说,这两年的工作,为我以后独立工作、自如地应对客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使我明白了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客户之间不是简单的叠加综合,而是一种鱼之于水、树之于土的关系,是一种不断契合、发展的关系,共同发展才是不变的道理。

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从业已经7个春秋,个中滋味,一言难表。我曾经为成功发展一个新的客户而欣喜不已,也曾为因知识浅薄错失良机而扼腕叹息。成长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其中挥之不去的,总会是那些最深刻的记忆。记得在2007年的年末总结会结束后,我收到了赵大华主任的一则短信,至今记忆犹新:勇气、胆识、学识是你所缺乏的,更是想成为成功律师的必备条件……一席话惊醒梦中人。在我为难以求得更大的突破和发展而感到心灰意冷暗自为落后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节奏和步伐而羞愧不已时,适时收到这则振聋发聩醍醐灌顶之警言,真是如“及时雨”了。从此,我时时刻刻把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无论是遇到挫折还是在顺利时,都能用一种从容不迫的心态去面对,使自己在前进的道路上不再犹豫彷徨而是奋勇前进。相对于16年的时间,7年不到二分之一,但是在我的眼里,它不应该是一个算术的加减,而是一名律师成长的心路历程的一个体现。经过16年的风雨磨砺,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确定了综合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核心理念。这种理念被证明是切合市场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作为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这个优秀团队的一员,我所能做到的或应该做到的就是:用自己的诚心去维护法律,用自己的真心去对待客户,用自己的热心去服务公益,用自己的爱心去回报国家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