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的基本知识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代,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贷款购房已成为一种现实。公民利用贷款购买住房,既是国家银行开发信贷业务的一个主要项目,也是个人及早入住、先期消费的一种方式。
贷款,按其资金来源方式,分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按贷款时间长短,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按担保方式,分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票据贴现。担保贷款又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是自营住房贷款和委托住房贷款及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自营住房贷款,即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
委托住房贷款,即指银行根据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银行以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的组合。
住房贷款根据所购房屋不同,又分期房、现房、二手房贷款。期房即一般所说的预售商品房,现房即已经交工的商品房,二手房即是有产权证过户的房屋。
怎样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一些规章和各专业银行内部制定的一些规定,现主要针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说明如下:
(二)如何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纵观我国现在各家商业银行开办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其主要以所购商品房且是期房为抵押物的贷款,其实质就是现在所说的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是住房担保贷款的一种形式,是指购房者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由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
一、条件
申请人的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符合下列条件:
1、有效身份证明;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已首付20%及以上房款;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揭贷款的条件:
1、按揭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商品房总价格的80%;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3、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利率。
二、 程序
1、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必须是与银行签订有按揭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
2、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并按总购房价款的20%付清首期款项;
3、向银行递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4、银行对借款人及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对所购房屋按贷款期限办理保险;
6、借款人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银行,房地产企业与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递交银行保管。
借款人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在三周内答复。审查同意后,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时,由于其用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且须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手续。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银行。在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抵押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取消房屋上的《它项权利证书》,借款合同终止。
(三)如何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条件
申请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在资金管理中心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和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贷款条件:最长不得超过30年,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80%,且不超过39万元(有的银行为30万元,最长不超过25年,有的银行为10或20万元还有13万元,最长不超过20年)。其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程序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填写好并由单位盖章的借款申请表;
3、购房合同或意向书;
4、若有保证担保的出具担保方同意担保的担保函;
5、资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资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是取得公积金贷款必经程序之一。
1、申请人应到所屋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报《个人住房担保委托借款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审核材料。这些材料包括:⑴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⑵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其中购买现住房的,由产权单位提供证明;购买安居住房的,应由提供安居住房的单位出具证明;购买商品房,应提供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合同意向书;⑶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信函;⑷资金管理(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对借款申请进行初审。其内容包括:⑴核验借款申请表:项目填写是否齐全;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准确。⑵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在夫妻双方月收入可承受的范围内,贷款额和还款额度究竟定在多少为妥,贷款期限究竟应为多长等借款人最关心的问题,资金管理部门会就此提出建议。⑶确定贷款担保方式。
其担保方式有:1、抵押加一般保证;2、抵押加购房综合险;3、质押担保;4、连带责任保证。
资金管理(分)中心初审合格后,将《借款申请表》等有关资料移送贷款银行调查。在借款申请被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帐户。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