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本所律师夏冬参加了2017建发厦门国际马拉松赛。
1月10日,本所夏冬和安丽娜两位律师参加了法律顾问单位中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10周年庆典。
1月14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与吉林省青年联合会和团省委人员一起,去农安县参加了企业家创新联盟活动。
1月25日,本所举行了2017年迎春联欢会。
2月3日,孙洁同志受聘来本所,负责本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2月4日,本所合伙人会议决定,刘晓明律师接替赵佳律师担任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副主任。
2月7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召开了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本所2017年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讨论通过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讨论通过了《2017年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绩效考评方案》。
2月9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资深法律工作者安丽梅到吉林省总工会坐班,提供法律咨询。其后,每月去四五次。
2月1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白萍在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白萍司长重点视察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
2月17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座谈会”在吉林省司法厅召开。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座谈会,并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为题作了发言。与会的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司长白萍在讲话中对本所致力于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2月17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7年第1期,总第25期)。主讲人为马俊骥,讲座的题目是《劳动争议法律纠纷概述》。
2月26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和律师邓秀荣参加了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长白破产法沙龙”。
3月1日,本所律师侯一鸣、孙岩松到法律顾问单位天安地产港力物业有限公司,分别为该公司负责人作了主题为“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法律问题与业主资料存档管理”的讲座和解答了他们的法律咨询。
3月2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7年第2期,总第26期)。主讲人为孙洁,讲座的题目是《PPP设计原则》。
3月8日,本所举行了以“巾帼心向党,喜迎十九大”为主题的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座谈会。
3月15日,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率10余名律师到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牡丹园社区,开展了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3月24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朴铉山率州国税系统公职律师代表团(10人)来本所进行业务交流。在座谈会上,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和律师安丽娜分别介绍了本所的党建工作情况,公司和房地产律师业务开展情况,公益法律服务开展情况及涉税法律服务开展情况。双方就国家税法、律师执业理念和操守、互联网相关检索、APP使用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3月25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全所律师参加了会议。
3月30日,吉林市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刘丽辉、副支队长刘俊来本所,就“如何为农民工维权更快捷、更便利,探索新途径、新方法解决欠薪问题”进行交流。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副主任莫长军向他们介绍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及体会。
3月31日,吉林省人大法工委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机构座谈会,共20个单位参加了会议。本所作为吉林省人大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中唯一一家律师事务所,派安丽娜和姜俏两位律师参加了会议。安丽娜律师在座谈会上作了发言。
4月8日,本所召开了青年律师工作座谈会。全体合伙人和青年律师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每位青年律师汇报了自己近期的工作情况,谈了对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建议。赵大华主任对每位青年律师的发言作了讲评,并对全体青年律师提出了希望。
4月11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被吉林省青年联合会吸收为第十二届吉林省青年联合会会员。
4月18日,本所“微网站”设计制作完成、“PC网站”改版成功,两网同时上线运行。至此,本所初步形成了以“两网一信一群”(PC网、微网,微信平台,律师群)为主体的信息系统。
4月18日,吉林省饭店餐饮烹调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在长春市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决定,聘请本所为战略合作联盟单位。本所主任赵大华、执行主任张军勇参加了会议。
4月25日,吉林省司法厅在长春国盛大酒店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进会。会上,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赵山河宣读了司法部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司法部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被评为“‘十二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优秀案件承办人”。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会议。
4月26日,本所安丽娜和李博两位律师参加了由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和吉林省工商联小微企业商会组织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
4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司法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代表座谈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会议,并接受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颁发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荣誉证书和荣誉奖章(荣誉证书和荣誉奖章日期为2016年12月)。
5月4日,本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了游园活动。
5月6日,本所召开全所律师大会。会上,本所主任赵大华传达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代表座谈会会议精神,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副主任莫长军传达了吉林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进会会议精神。
5月13日,本所律师夏冬、王吉、孙岩松和安丽娜参加了2017“大商杯”第三十届大连国际马拉松赛。
5月18日,本所律师夏冬、李博和姚庆伟受聘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服务质量监督员”,聘期为两年。
5月20日,本所主任助理赵英伯和律师王吉去深圳参加了扬子法(深圳)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英国长江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深圳分所)开业庆典。
5月21日,本所20余名律师参加了2017长春国际马拉松赛。
6月2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举办《民法总则》讲座,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等5名律师去该所听了讲座。
6月3日至9日,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纪律检查委员姜俏参加了吉林省直机关干部2017年第5期党性教育(遵义)培训班。
6月13日,山东省司法厅厅机关纪委副书记王坤率4人考察组在吉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孙晓标的陪同下,来本所考察律师工作。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向考察组介绍了本所的基本情况及党建和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6月22日,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和吉林省司法厅组织“法律三进”暨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普法巡讲,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在白山市为企业家讲授了“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6月24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长春市君怡酒店举办“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端培训班”,本所部分律师参加了培训。
6月25日,本所律师夏冬和孙岩松参加了“奔跑中国·红色之旅—2017康乃尔吉林市国际马拉松赛”。
6月28日,吉林省司法厅召开司法厅直属机关庆祝建党96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会上,宣读了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表彰厅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决定(吉司直机党字〔2017〕13号,2017年6月28日)。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和党员律师张军勇分别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党委授予“厅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厅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荣誉证书时间为2017年7月)。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在表彰大会上作了发言。
6月28日,吉林省司法厅在松苑宾馆召开了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参加了座谈会,并作了发言。会上,吉林省司法厅还向本所党支部颁发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标牌(决定文件为吉司律发〔2017〕50号,2016年6月30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还向本所党支部颁发了“先进党组织”奖牌,为获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律师张军勇、获得“最美党员律师”称号的党员律师莫长军颁发了荣誉证书(标牌、奖牌和荣誉证书时间均为2017年7月)。
7月1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庆“七一”党性教育报告会。报告会上,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传达了司法厅直属机关庆祝建党96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和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党员律师姜俏作了参加吉林省直机关干部2017年第5期党性教育(遵义)培训班的报告。
7月7日,本所律师安丽娜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进行了“税收执法风险及其防范”法律培训。
7月14日,本所律师安丽娜为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进行了“税收执法风险及其防范”法律培训。
7月21日,本所党支部委员会开会研究工作。
7月22日,本所夏冬、安丽娜、陈立秋、姚庆伟和侯一鸣5位律师参加了法律顾问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举办的要跑700“0碳起跑健康中国”巡回赛。
7月24日,本所实习律师韩维林和刘伟参加了吉林省总工会组织的去长春市高新北区保障房工地为农民工送清凉、送法律活动。
7月2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吉林省总工会组织的到吉林省辉南县某园林工地为工人送清凉、送法律活动。
7月28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律师安丽娜参加了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立法调研座谈会。会上,赵大华主任就中小企业发展律师如何提供法律服务作了发言。安丽娜律师代表本所提出了关于《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的具体修改意见及建议。
7月28日,在建军90周年纪念日之前,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3位律师参加了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去长春航空航天大学的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
7月29日,本所安丽娜、姜俏和历琰3位律师参加了在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举办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培训。
8月1日,本所律师马俊骥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该证书执业范围为吉林省)。
8月12日至13日,本所律师夏冬和安丽娜参加了“2017中国昭通乌蒙山超百公里越野跑ITRA积分赛”。
8月14日,本所姜俏、郑爱妮和裴程苗3位律师和网站工作人员孙浩参加了ALPHA公司举办的“大连集训营”,学习了律师事务所信息化管理软件。
8月18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组织收听收看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解决争议部负责人雷继平所作的题为《担保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音频讲座,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等5名律师参加了这次学习活动。
8月19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在国盛大酒店会议室召开的长春市工商联机械制造行业商会第一届第三次会长办公会(扩大)智能制作工业转型升级研讨会。
8月19日,吉林省司法厅与本所签订了《购买普法志愿者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2017年底。
8月23日,吉林省司法厅在十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政府购买律师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会议。
8月26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7年第3期,总第27期)。主讲人为孙洁、郑爱妮和裴程苗,讲座的内容为“Alpha律师智能工作系统讲座”。
8月28日,吉林省司法厅与本所签订了《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8月30日,由“大图们倡议”秘书处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共同主办、由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局承办的“大图们倡议”投资贸易合作圆桌会议在长春市召开。本所律师姜俏和边慧娟参加了会议,姜俏律师代表本所在会议上以《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时代》为题作了发言。
8月31日,中国—东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长春市召开。本所律师姜俏、安丽娜和邓秀荣参加了研讨会。
9月1日至5日,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在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等18名律师参会,为“东博会”提供了全程解答法律咨询的法律服务。
9月7日,安徽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孙素明带领6人考察团,在吉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孙晓标的陪同下来本所考察。
9月8日,吉林省司法厅在厅会议室举办了“学习贯彻张军部长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本所主任赵大华、执行主任张军勇参加了研讨班,赵大华主任在研讨班上结合本所实际以讲政治为主题作了发言。
9月9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大会,赵大华主任传达了吉林省司法厅举办的“学习贯彻张军部长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精神。
9月9日,本所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动员部署大会。会上,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作了动员部署。赵大华主任要求全所律师积极参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齐心协力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好。
9月9日至10日,本所律师夏冬和安丽娜参加了“长白山国际越野跑挑战赛”。
9月12日,本所主任赵大华、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和党支部书记付占国等12名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来到东辽县安恕镇彩岚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普法志愿者服务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本所主任赵大华代表本所与东辽县安恕镇政府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与安恕镇下辖的19个村村委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本所为镇和各村赠送《三农法律服务手册》等书刊600余册,现场作了讲座和解答了法律咨询。活动结束后,本所法律服务团又来到辽源市西安区司法局,与该司法局共同举行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对接启动仪式”,与该司法局领导建立了微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群。
9月15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与律师杨洋、实习律师车建国来到东辽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东辽县司法局共同开展了“普法志愿者服务”活动,莫长军副主任为该区管委会作了题为《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法律讲座。
9月29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及律师12人来到四平市铁东区,与铁东区司法局在铁东区政务大厅公民普法学校共同开展政府购买普法志愿者项目“送法进乡村”活动。莫长军副主任代表本所与铁东区4个乡镇政府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与各乡镇下辖的49个村村委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本所还为各乡镇和村赠送普法书刊600册;本所参加活动的律师为乡镇“法律明白人”作了普法讲座和现场解答了法律咨询。
9月,“司法部公布全国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名单”,本所承办的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名单上有名。
9月,本所编印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例选集》第二辑,共印3000册。
10月10日,本所资深法律工作者安丽梅在吉林省总工会坐班时接待当事人。
10月12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在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为发生“三农”方面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主持调解,并获得了成功。
10月14日至15日,本所主任赵大华,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李松,律师姜俏、孙海燕,主任助理赵英伯,参加了由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以“聚焦AI时代•探究联盟新使命”为主题的第21届长江律师联盟(YLNLAW)年会。
10月16日,受援人张莹莹给法援律师杨洋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10月18日,
上午9时,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在本所会议室收看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电视直播。聆听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工作报告。
10月23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召开的欢迎中央电视台“律师来了”节目组会议。
10月24日,本所在网站和公众号发表文章,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
10月2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和工作人员4人来到东辽县安石镇第二中心小学,与东辽县司法局共同开展了贯彻十九大精神“普法志愿者”“送法进校园”活动。向该小学赠送了普法书刊,为该小学师生上了法制课,与该小学领导和老师建立了普法微信群。
10月28日,本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中青年律师28人到“长安驿站”进行了拓展训练营活动。
11月3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和律师栾红月积极开展工作7天,最后通过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调解,使农民工王殿呈获得10万元赔偿金。
11月3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7年第4期,总第28期),主讲人为张军勇。
11月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全所律师参加的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座谈会。会上,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5名党员律师从不同方面谈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体会。
11月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在吉林省总工会干校为全省工会干部以《工会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务》为主题作了讲座。
11月10日,本所律师夏冬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2017年度典型案例》为题作了讲座。
11月15日,本所资深法律工作者安丽梅为高久等32名农民工解答了法律咨询。
11月17日,本所组织全体律师参观了长春规划展览馆。
11月18日,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贯彻十九大精神助力企业家成长主题报告会在吉林财经大学图书馆报告厅举行,本所17名律师参加了会议。
11月20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师生作了普法讲座。
11月22日,吉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王挥遒来本所调研,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分别向王挥遒副部长介绍了本所业务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三农”法律服务援助和本所党建工作情况。
11月23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11月29日,本所律师张军勇、姜俏和孙海燕参加了在银川市举行的2017年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员培训暨聘任大会,3位律师被聘为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聘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12月1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和工作人员4人来到四平三中,与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共同开展了“普法志愿者”“送法进校园”活动,郑爱妮律师为该校师生上了法制课。
12月4日,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2名律师、副主任莫长军带领4名律师分别参加了“全省工会系统‘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和“四平市铁东区‘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场为群众解答了法律咨询,并发放了普法宣传图册。
12月5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和工作人员4人来到东辽县白泉镇新城社区,与东辽县司法局共同开展了“普法志愿者”“送法进社区”活动。
12月7日,本所郑爱妮等律师和工作人员4人来到四平市中央东路小学,与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共同开展了“普法志愿者”“送法进校园”活动,郑爱妮律师为该校师生作了《远离校园欺凌,让花儿精彩绽放》的主题讲座。
12月8日,吉林省司法厅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任8位律师和法学专家为法律顾问。本所主任赵大华为受聘的法律顾问之一,聘任时间为2017年12月至2020年11月(聘书日期为2017年12月5日)。
12月8日,本所律师安丽娜为长春市工商联机械制造行业商会近20家会员企业作了《企业涉税法律风险防范》法律专题培训。
12月15日至16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第二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在北京律师培训基地举行。本所张万福和孙岩松两位律师代表本所参加了论坛。本所律师共为论坛撰写论文28篇,其中3篇论文获奖(张万福写的论文获一等奖,付占国和孙岩松合写的论文获二等奖,孙雁明和孙洁合写的论文获三等奖)。获奖论文收入《第二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论文集》。
12月21日,本所9名律师在吉林分会场参加了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暨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启动仪式。
12月23日,本所以“第二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征文为内容举行了“大华铭仁律师论坛”(《律师讲堂》2017年第5期,总第29期)。3篇获奖论文和李松、安丽娜两位律师撰写的论文在论坛上作了交流。
12月23日,本所成立“律师工作服务中心”,撤销办公室,负责人为赵英伯。本所成立“财税金融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为安丽娜。
12月2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和工作人员4人来到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与辽源市西安区司法局共同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本所与灯塔镇的23个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作了“法律援助与服务三农”专题讲座,现场解答了法律咨询,发放了普法图书。
12月28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举行了成立10周年颁奖晚会。本所主任、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赵大华首先致词。与会领导为获得“农民工法律援助特殊贡献奖”、“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标兵”、“农民工法律援助办案能手”称号的13名律师和获得“农民工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单位”、“农民工法律援助突出贡献个人”称号的10个企事业单位、10名企业家颁发了荣誉证书。吉林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李延在会上作了讲话。
12月28日,本所举行了法律服务工作交流年会。应邀参加这次年会的本所部分法律顾问单位企业家与本所律师进行了法律服务工作交流。
12月29日,本所20余名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在厅会议室举行的“全省律师学习十九大精神培训班”。
12月,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在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中入围,获得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办公室颁发的入围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