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大事记(199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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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

5月18日,本所作为全省第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吉司发律[1994]74号)成立,所名为吉林省大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有赵大华、孙发和肖冬梅,主任为赵大华。
7月8日,本所举行开业庆典,正式挂牌开业。
8月17日,张军勇调入本所。
9月,吉林省司法厅在召开各市(州)司法局局长和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的工作会议期间,在本所召开了律师事务所建设现场会。
9月至12月,长春铁路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庭长刘德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李作善、长春铁路法院民事审判庭原庭长唐延伟和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室主任的申义燮先后加入本所。
12月,本所加盟“中国律师长江联网”( 1994年11月4日成立),成为加入该联网的吉林省唯一一家律师事务所。

 


1995年

4月19日,吉林省司法厅机关党委批准(吉司机党字[1995]4号)本所成立党支部(吉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中首个党支部),孙发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7月5日,本所主任赵大华被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以“包庇罪”为由错误羁押在通化市看守所,后转押至通化县看守所。

 


1996年

8月26日,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决定”,将赵大华主任释放。
本年,本所指派李作善、申义燮、刘德义和张军勇4位律师为双辽县某中学的4名高中学生涉嫌盗窃案辩护,经法院判决,4名学生无罪,后4名学生获得国家赔偿。

 


1997年

2月,赵大华主任被吉林省律师协会吊销律师执照。此后,赵大华担任本所总顾问。
2月,孙发律师调离本所,另外领办律师事务所。
3月,武德吉律师调入本所执业,担任所主任。同月,武德吉、张军勇和申义燮3位律师被赵大华总顾问指定为合伙人,刘德义接任所党支部书记。
10月,赵大华总顾问随吉林省贸易代表团赴朝鲜访问。
本年,本所成立建筑房地产和教育两个法律事务部。
本年,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授邹广志和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国章加入本所,邹广志后于2002年8月担任《大华铭仁律师》主编,韩国章为聘用律师。

 


1998年

3月,孙绍安律师调入本所,接任所主任。
4月,赵大利律师调入本所,担任副主任,被指定为合伙人。
6月,何颖律师正式调入本所,担任副主任,被指定为合伙人。
本年,本所制定了《1998年—2001年人才发展计划纲要》,并提出了以非诉讼业务为主,以诉讼业务为辅,向非诉讼业务领域进军的“品牌战略”。

本年,本所首次与香港律师(中银律师)合作,为长春大成集团在香港市场融资提供法律服务,成功地协助大成集团在香港融资1800万港币。
本年,本所与长春北郊监狱合作,共建法律援助基地。
 


1999年

2月1日,日本律师石本茂彦夫妇来本所访问,本所举行了“中日律师业务交流恳谈会”。
3月15日至16日,本所接待了来访的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梁赞新和彭顺海两位律师,并组织了与香港律师的“非诉讼律师法律服务业务交流座谈会”。
5月18日,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律师萧金山、曹桂珍、张晶、王卫国、刘建军、黄相君和王力伟与本所达成合作意向,本所开始筹建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这些同志先后加入本所执业,有几位同志在本所执业至今。
8月,何颖接任所主任。
10月19日至22日,1999年长春秋季房地产交易会在吉林省文化活动中心举行。本所作为房交会唯一的一家法律服务机构,派多名律师参会提供法律咨询,4天共接待咨询者上千人次。
10月28日,本所与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在其会议室共同举行了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座谈会。
本年,本所指派多名律师为中国长春国际教育展览会和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提供了法律服务。

 


2000年

5月18日,本所举行了建所6周年座谈会。
5月,本所更名为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
10月,孙雁明律师加入本所,筹建律师所网站。
11月,本所网站正式开通。本所成为全省首家设立网站的律师事务所。
本年,本所首次受外国公司——亚洲依多科公司(瑞典公司亚洲分公司)委托,为其提供中英文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服务。
本年,本所作为法律咨询单位,安排部分律师参加了2000年长春房地产交易会。
 


2001年

4月26日,为纪念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本所组织律师在长春市工人文化宫门前进行了知识产权法宣传。同日,本所与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吉林省民营企业协会、长春市企业联合会、中国科学院长春科技交流中心共同举办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知识产权贸易”报告会,主讲为本所张晶律师。
8月10日,本所获得吉林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吉林省律师业务研讨会“论文组织奖”,10名律师获得论文一、二等奖。其后,本所指派肖红宇和张军勇两位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承办的于8月17日至18日在延吉市召开的“东北三省律师业务研讨暨经验交流会”。
本年,本所作为法律咨询单位,安排部分律师参加了2001年长春房地产交易会。

 


2002年

3月,吉林省司法厅原厅长李景学加入本所执业,担任高级顾问。
5月9日,中共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律师总支委员会批准(吉律党发[2002]2号)成立省直第六和第七两个联合党支部,其中第六联合党支部成员有吉林大华铭仁、吉林诚信、吉林国利、吉林赵守华、吉林诚大和吉林菁华6个律师事务所,本所何颖同志任第六联合党支部书记。
5月,赵大华总顾问陪同吉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刘希林、中国吉林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柏枫出访苏丹、卡塔尔和香港。
5月,赵大华总顾问到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访问。
6月12日,赵大华总顾问和申义燮律师接待了来访的韩国农业产业化投资代表团。
6月,本所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为首批“律师实习基地”之一。
6月,中国律师长江联网2002年年会在大连市举行,全国20多家成员所的代表出席了会议。赵大华总顾问、何颖主任参加了会议。
6月,何颖主任撰写的《树立品牌意识创建名牌律师事务所》一文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律师管理与发展研讨会交流,并收入这次研讨会论文汇编。
7月8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政文、吉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刘希林在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刘振宇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同日,本所举行了纪念建所8周年座谈会,两位省领导莅临并在会上讲了话。
8月,本所《大华铭仁律师》所刊创刊。本所成为全省首家办所刊的律师事务所。
9月28日,本所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专利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0月29日为本所颁发了“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本所成为东北三省唯一一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律师事务所。
9月,日本鹿儿岛日章学园法人教育代表团应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邀请来长春访问,吉林省人大、吉林省政协领导在吉林省政协会议室会见了来访的全体日本客人,赵大华总顾问和何颖主任应邀参加了会见,还应聘为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和日章学园在长春市创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日章高中提供法律服务。
11月24日,由本所何颖同志任党支部书记的“第六联合党支部”举行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座谈会。本所部分青年律师应邀参加了座谈会。
11月,本所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吉林省第二批“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12月13日,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恢复赵大华律师执业,赵大华再次出任所主任。同时,何颖改任所执行主任。
12月28日,本所会同吉林省司法厅、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吉林人民出版社和读写新大陆杂志社等多家单位共同举办的“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以在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举行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用手册》首发式暨赠书仪式为标志拉开了帷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用手册》为本所组织律师编写,公开出版发行了1万册。
12月,本所被吉林省司法厅和吉林省律师协会评为“省直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
12月,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郭振兴在王圣东处长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律师专利代理工作。
本年,本所成立了公司(企业)法律事务部。
本年,本所作为法律咨询单位,安排部分律师参加了2002年长春房地产交易会。
 


2003年

1月8日,本所何颖同志(“第六联合党支部”书记)被吉林省人事厅直属机关党委评为200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1月,本所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管理工程活动先进单位”。
2月10日,本所举行了“2003年度实习律师实习开班典礼”。
2月,本所被吉林省律师协会评为“2002年度优秀团体会员”,张军勇律师被评为“2002年度优秀会员”。
本年春季,我国发生“非典”,本所编写了约11万字的《传染病防治法律指南》公益性用书,于6月出版发行了3500册,免费向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发放。后该书被中央档案馆和国家档案馆收藏,成为我国第一部关于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法律书籍。
6月6日,由本所律师编写、东北师大出版社出版、人民印业有限公司印刷的《传染病防治法律指南》一书的首发式暨防治传染病法律工作座谈会在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礼堂举行。
6月,中国律师长江联网年会在重庆市召开,本所赵大华主任参加了会议。
7月22日,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在长春市召开期间,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宫晓兵来本所视察。
7月29日,韩国东宝律师事务所律师来本所访问,本所与韩国东宝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
7月,本所与城市晚报社合作,在《城市晚报》开设了“法眼”专栏,每周一期,由本所律师提供法制宣传和解答法律咨询方面稿件。
8月12日,本所获得吉林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吉林省律师业务研讨会“论文组织奖”。
10月1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陈舒一行在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生久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
12月18日,赵大华主任被司法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央电视台授予“维护司法公正爱心人士”荣誉称号,并赴京参加了这6个部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的“牵手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大型义演晚会。
12月27日至29日,吉林省律师第七次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本所主任赵大华、执行主任何颖作为代表参加了大会。何颖律师当选为七届吉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
本年,本所作为法律咨询单位,安排部分律师参加了2003年长春房地产交易会。

 


2004年

1月5日,赵大华主任和张晶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在长春市香格里拉大饭店共同承办的吉林•香港节期间举行的吉港法律界交流合作研讨会,赵大华主任发表了专题演讲。
1月17日,本所举行了“首届实习律师实习结业典礼”。
2月27日,在长春房地产业协会五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本所被推选为会员单位。本所和赵大华、张军勇两位律师分别被长春房地产业协会评为2004年度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工作“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3月23日,吉林省律师协会下发各专门委员会组成通知,本所赵大华主任和何颖执行主任分别为对外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和实习律师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4月2日,本所与今日财富报社共同举行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法律问题研讨会。
6月,以菅原哲朗律师为首的日本东京金石开法律事务所访问团一行4人来本所访问,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吉林省司法厅领导和长春市人民政府领导会见了日本客人。
8月28日,在本所成立10周年和中国律师长江联网成立10周年之际,本所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礼堂举行了2004年中国律师长江联网成员所长春峰会,包括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4国和香港的律师事务所在内的32家中外律师事务所派代表参加。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政文、吉林省政协副主席赵家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宗泽、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庆、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吴少鹏律师莅会祝贺。同日,本所出版了“2004年中国律师长江联网成员所长春峰会会刊”。
8月,本所纪念建所10周年,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为本所《大华铭仁律师》期刊题写了刊名,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政文为本所题词“抓好队伍和基础建设,创办一流律师事务所”,吉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刘希林为本所题词“仗义执言,依法维权”,吉林省政协副主席魏敏学为本所题词“维权护法,浩然正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宗泽题写“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祝贺。
8月,本所出版发行了《大华铭仁律师文选》,共印5000册。
8月,本所荣获吉林省律师协会颁发的“东北三省律师论坛”论文组织奖。
11月23日至12月22日,本所执行主任何颖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组织的由11名律师组成的赴香港学习团的学习活动。学习期间,何颖主任到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访问。
本年,张军勇律师担任本所副主任。
本年,本所作为法律咨询单位,安排部分律师参加了2004年长春房地产交易会。

 


2005年

3月,本所和赵大华、张军勇两位律师分别被长春房地产业协会评为2004年度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工作“标兵会员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3月,吉林省律师协会《吉林律师》编辑部原主任兼总编张万福加入本所,后于2007年接任《大华铭仁律师》主编。
6月12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理事会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所赵大华主任和张晶律师参加了会议。赵大华主任被协作网理事会聘任为副理事长。本所加入了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并成为该协作网吉林省核心成员所。
6月25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吉林网成立暨吉林网首届主任联席会议在本所会议室召开。
6月,本所被吉林省律师协会评为“吉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8月,本所普法丛书《法眼》第一辑出版发行。8月26日,吉林省司法厅、城市晚报社和本所在欧亚商都门前共同举行了《城市晚报》“法眼”栏目100期暨普法丛书《法眼》首发式现场赠书和法律咨询活动。
8月,本所两篇论文获“东北三省律师论坛”论文一等奖。
9月2日,第一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中的东北亚经济合作暨大图们江区域投资发展论坛在长春南湖宾馆礼堂举行,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论坛并作了专题发言。
9月24日至26日,本所冠名赞助吉林省律师协会举行“大华铭仁杯”吉林省律师首届乒乓球赛,并组成代表队参加了比赛。
9月28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对成立独立党支部和改选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批复”中,把2002年5月9日设立的“第六联合党支部”改为“第二联合党支部”,律师事务所调整为吉林大华铭仁、吉林赵守华、吉林志强和吉林宇德4个律师事务所,本所何颖同志任“第二联合党支部”书记。
9月,本所成立律师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为赵大华,副主任为何颖、张军勇。
10月19日,本所与长春市希望高中举行了义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签约仪式。
11月,赵大华主任参加了在无锡市召开的中国律师长江联网年会。
本年,赵大华主任被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为独立董事。
本年,赵大华律师为一起中国留日学生在日本福冈“灭门案”中的一被告人辩护,辩护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此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很多国内外媒体作了报道。
本年,本所作为法律咨询单位,安排部分律师参加了2005年长春房地产交易会。
本年,本所与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2006年

2月,本所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2005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争”活动“先进律师事务所”,本所执行主任何颖被评为”优秀律师“。
2月,本所和赵大华、张军勇两位律师分别被长春房地产业协会评为2005年度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工作“标兵会员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3月25日,本所举行了《公司法》论坛,邀请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赵经家主讲。
5月23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批准(吉律党发[2006]3号)本所成立独立党支部,何颖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6月24日,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长春参加六届全国律师协会第二次理事会会议期间,对吉林省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有关律师文化工作座谈会。
7月1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纪念建党85周年党员律师演讲会。同日,庞伟同志接任党支部书记。
8月10日,东北地区房地产法律法规务实讨论会在哈尔滨市举行,本所张军勇副主任代表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参加会议并作了发言。会后,张军勇副主任随团出访了俄罗斯远东地区。
9月1日,中国律师杂志社和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在长春市共同举行了中国律师圆桌对话——律师文化的萌芽与探索会议,本所执行主任何颖参加会议并作了发言。
9月2日,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先后举行了第二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开幕式和第二届东北亚经济合作论坛开幕式;9月4日,在紫荆花饭店礼堂举行了第二届东北亚经济合作与法律服务论坛。本所全体律师参加了这3项活动,部分律师为大会提供了法律服务。
9月4日,本所与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及参加第二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律师代表团在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会议室共同举行了俄罗斯房地产投资法律环境说明会。
9月,赵大华主任在第二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工作中,荣获东博会组委会颁发的“吉林省对外开放突出贡献二等奖”。
9月,本所3篇论文获“东北三省律师论坛”论文奖,其中两篇一等奖,一篇二等奖。
10月,第三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在南宁市举行,受吉林省律师协会指派,本所赵大华主任参加了论坛并就区域经济合作中如何发挥律师的作用作了专题发言。
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新闻月刊首届理事大会在云南省玉溪市举行,本所赵大华主任应邀出席了会议。本所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吸收为“《中国审判》新闻月刊首届(2006)理事会理事单位”。
10月,赵大华主任随同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大图们江项目”考察团赴西欧八国考察。
10月,赵大华主任参加了在佛山市召开的中国律师长江联网年会。
12月26日,吉林省司法厅和吉林省律师协会在长春市召开吉林省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本所赵大华主任参加会议并作了发言。
12月底,本所《法眼》普法丛书第二辑出版发行。《城市晚报》的“法眼”专栏共办200期,两辑共出版发行2万册。
本年,本所被第二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执委会秘书处授权作为东博会指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赵大华主任被东博会执委会秘书处聘请为首席法律顾问。
本年,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协作网首次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了网络影视打击盗版维权行动。本所赵大华主任和张晶律师参加了此项诉讼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诉讼9起案件,全部胜诉。
本年,本所作为法律咨询单位,安排部分律师参加了2006年长春房地产交易会。
 


2007年

1月20日,本所与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和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合作协议》。同日,赵大华主任应邀参加了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总结暨协会常务理事会议,并被该协会聘任为副理事长。
3月3日,本所举行了卡拉OK演唱会,欢庆元宵节和纪念“三•八”妇女节。
3月9日,赵大华主任参加了长春房地产业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上,该协会分别为本所和赵大华、张军勇两位律师颁发了2006年度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工作“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证书。
5月14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该工作站设在吉林省律师协会,行政上接受吉林省律师协会领导,业务上接受吉林省律师协会和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
5月15日,吉林省司法厅在会议室举行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揭牌仪式。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本所派出两名执业律师、一名实习律师驻站工作。
5月,本所被吉林省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和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评为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AAA”所。
5月,张军勇律师接受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参与了长春市人民政府与香港万域投资集团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商业谈判。该项目计划投资40亿元人民币,长春市市长崔杰与香港万域投资集团总裁签订了框架协议书。后双方在第三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上正式签订了协议书。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因此受到表彰。
6月16日至22日,本所作为法律咨询单位,安排部分律师参加了2007年长春房地产暨相关产业产品展示交易会。
6月至翌年5月,本所赵大华主任、张军勇副主任和李松律师接受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与韩国证券投资株式会社代表团洽谈长春市南部新城BT项目。2008年3月2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与韩国证券投资株式会社在长春宾馆签订了BT项目协议书,协议标的为50亿元人民币。
7月1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和谐发展座谈会。
7月28日,本所举行了2007年度新执业律师宣誓仪式。
8月27日,由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吉林省外国专家局共同主办、本所承办,在本所会议室举行了中美律师法官交流座谈会。
9月2日至6日,第三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在长春市举行。本所全体律师和实习律师参加了开幕式和第三届东北亚经济合作论坛。赵大华主任作为东博会执委会首席法律顾问,参加了东北亚经贸合作高层论坛。
9月2日,参加第三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美国、俄罗斯两国和台湾、香港的律师来本所访问。
9月3日至5日,赵大华主任、张晶律师、实习律师孙海燕参加了由吉林省律师协会承办、在长春市举行的东北三省律师论坛。赵大华主任在论坛上作了发言。本所两篇论文获一等奖,一篇论文获二等奖。
9月9日至19日,本所执行主任何颖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团对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访问。
9月15日,本所邀请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石泉来所,采取法官与律师“对话”的方式,以行政审判为内容进行了交流。
9月17日 ,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祝国治、副厅长刘振宇来本所调研。
9月18日,赵大华主任、张军勇副主任应邀参加了长春市人民政府与韩国证券投资株式会社代表团在长春市人民政府会议室举行的投资洽谈会。
9月25日,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召开的第三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总结表彰大会上,本所被东博会执委会授予“特殊贡献单位”荣誉称号,赵大华律师被东博会执委会授予“吉林省对外开放特殊贡献人士”荣誉称号。
10月20日,由黑龙江庆城海天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中国律师长江联网第十一届年会在大庆市举行,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年会。
10月26日,本所党支部书记庞伟等6名律师、实习律师到与本所“共建法律援助基地”的长春北郊监狱为犯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0月31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学习十七大文件与律师党建工作报告会,邀请吉林省委组织部二处处长陈希哲以党的十七大和律师党建工作为内容为全所律师作了报告。
11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原主任赵国加入本所,翌年6月开始做聘用律师。
12月4日,本所执行主任何颖参加了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新闻月刊主办、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佛山杯”有奖征文颁奖大会暨《中国审判》第二届理事大会。本所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确定为“《中国审批》新闻月刊第二届(2007)理事单位”
12月20日,吉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北苑宾馆会议室举行了科技园企业座谈会暨科技园法律事务部成立大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的部分律师出席了会议,赵大华主任在会上介绍了本所情况及由本所帮助成立的科技园法律事务部的宗旨和服务方式。
12月,由本所律师莫长军,实习律师林清平、孙海燕组成的吉林省司法厅代表队参加了司法部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法律知识竞赛,并获得优胜奖。司法部为本所律师莫长军,实习律师林清平、孙海燕颁发了“优胜奖”荣誉证书。
12月28日,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司法厅机关党委评为2006-2007年度“五好党支部”。
12月29日,本所举行了何颖律师执业25周年专题报告会。
本年,庞伟律师(2003年3月加入本所)和张伟明律师(2002年12月加入本所)被吸收为本所合伙人。
本年,本所设立了“净月工作站。”

 


2008年

1月初,赵大华主任当选为十届吉林省政协委员,并出席了十届吉林省政协会议。
1月10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吉林省司法厅会议室举行了吉林省律师界省人大代表(3人)、省政协委员(3人)座谈会。吉林省政协委员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座谈会。
1月,本所邀请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丁凤礼为全所律师作了《物权法》系列专题讲座。
3月11日,本所与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在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会议室举行了警民共建签字仪式。
3月25日,本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张伟明参加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在其会议室举行的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授牌仪式暨知识产权专题报告会。
3月31日,本所副主任张军勇及部分律师和实习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举行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走进基层,服务民生”行动启动仪式及法律咨询活动。
3月,赵大华主任当选为吉林省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
3月,本所和赵大华、张军勇两位律师分别被长春房地产业协会评为2007年度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4月2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副主任张军勇、路秀峰,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张伟明参加了在中国(长春)专利技术交易中心举行的2008年吉林农业专利技术展示推介会。
4月2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和部分律师、实习律师参加了由吉林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和咨询活动。
5月16日,本所举行了2008年度实习律师实习开班仪式。
5月26日,本所在会议室与长春市桂林、东方广场、清和、群英、南湖和重庆等6家街道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吉林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车宝林,吉林省总工会副主席李扬,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刘振宇、副厅长禹治洪等领导同志出席并讲了话。
5月,本所与长春科技文化综合中心建设办公室签订了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组成律师服务团队为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科技、博物、美术、光学和地质珍宝等“五馆”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涉及标的13亿元人民币。
5月,吉林省律师协会会员部原主任刘晓光同志(2008年1月加入本所)接任所党支部书记。
6月3日,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刘仁柱,处长王圣东、奎东来本所进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情况调研,并邀请本所加入中国(吉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6月13日,本所党支部请吉林省司法厅原厅长李景学为本所党员律师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了党课。
6月,本所作为法律咨询单位,安排部分律师参加了2008年长春房地产交易会。
7月1日,本所张军勇律师被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
7月8日,本所在吉航酒店举行了庆祝建所14周年联欢晚会。
7月,本所被共青团吉林省委、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
8月20日至21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律师国巨明、庞伟、赵超,实习律师汤媛媛参加了由辽宁省律师协会承办、在大连市举行的东北三省律师论坛。国巨明律师在论坛上发了言。本所两篇论文获一等奖、两篇论文获二等奖。
8月下旬,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副秘书长王芸一行5人来吉林省检查指导专利代理工作,8月29日,在吉林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处长王圣东的陪同下,来到本所与本所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就专利代理法律事务进行了专题座谈。
8月,本所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申义燮律师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9月2日至6日,第四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在长春市举行。本所赵大华主任和部分律师参加了有关的论坛,并承担了有关的陪同和法律服务工作。
9月23日,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执委会秘书处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为第四届东北亚博览会保驾护航》为题,出了《东北亚博览会简报》第107期。简报中写道:“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积极为第四届东北亚博览会提供法律支持,在执委会秘书处开会期间,兢兢业业,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文件、合同等材料的法律审核工作和参会人员的陪同工作,为第四届东北亚博览会的顺利进行把好法律关。”长春市市长崔杰在简报上批示:“应予表扬”。
10月12日,本所与长春市桂林、东方广场、清和、群英、南湖和重庆等6家街道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在本所会议室举行座谈会,赵大华主任及部分律师参加了座谈会。
10月25日,赵大华主任参加了在济南市举行的中国律师长江联网第十二届年会。
10月30日,本所与日中法务交流•协作日本机构代表团在本所会议室签订了合作协议。
10月,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委组织部和吉林省司法厅党委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织;庞伟同志被吉林省司法厅党委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10月,本所首次向香港律师转委托一起在香港法院审理的证券欺诈案件。
11月12日,本所部分律师去长春北郊监狱“共建法律援助基地”,为犯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12月,为迎接本所建所15周年,本所与吉林省艺术学院专家合作,创作完成了全省第一首律师事务所原创所歌——《大华铭仁律师之歌》。
本年,本所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派驻律师义务协助该处工作,并为工伤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本年,本所和赵大华律师因参加第四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有关工作表现突出,作用显著,分别被第四届东博会执委会授予“特殊贡献单位”和“吉林省对外开放特殊贡献人士”荣誉称号。

 


2009年

1月初,赵大华主任参加了吉林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月17日,本所创作的《大华铭仁律师之歌》,在吉林省律师协会举行的省直律师迎新春联欢会上首次演唱。
1月22日,本所举行了春节联欢会。
1月,本所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08年度绩效考评先进集体”,赵大华主任被评为优秀律师。
2月,本所承担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并成立了法律援助事务部,赵大华主任兼部主任。3月1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本所正式挂牌。
2月11日,吉林省民营经济腾飞暨全民创业推进大会在省委礼堂举行,本所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吉林省十佳中小企业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称号。
2月,本所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2008年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
2月,赵大华主任被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评为2008年度“残疾职工维权”先进个人。
2月,本所和赵大华、张军勇两位律师分别被长春房地产业协会评为2008年度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工作“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2月,本所与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签订了《法律援助合作协议书》,吉林省总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本所正式挂牌。
3月3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在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王晓峰,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生久、副秘书长刘桂琴陪同下,来本所调研。
3月13日,本所部分律师去长春北郊监狱“共建法律援助基地”,为犯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3月15日,本所两名律师参加了包括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在内的省直多家单位在长春市工农大路百脑汇门前举行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本所党支部决定实行“党员律师接待日”制度,每周六上午,轮流安排本所党员律师在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做接待工作。
4月9日,吉林省委巡视组在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赵山河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律师服务民生工作情况。
4月25日,本所与吉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本所会议室共同举行了世界知识产权日座谈会暨吉大科技园部分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签约仪式。
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本所与吉林省知识产权局、长春海关和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组织了法律咨询活动。
5月7日,本所被吉林省律师协会授予“吉林省律师文化建设示范所”称号。(牌匾日期为2009年7月)
5月18日,本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吉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长春市中小企业发展局等单位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会议大厅共同举行了“知识产权(专利)交流会”。
6月13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举行了首届吉林省青年律师论坛,本所送交的论文3人获奖,获一、二、三等奖各一人。赵大华主任和3名获奖论文作者参加了论坛。
6月14日,本所举行了2008年实习律师结业、2009年律师实习开班仪式。
6月24日,本所律师莫长军及4名实习律师参加了共青团吉林省委、吉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教育厅和吉林省司法厅联合在长春市明德路小学举行的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并被吉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为这一活动的志愿辅导员。
6月,本所作为法律咨询单位,安排部分律师参加了2009年长春春季房地产交易会。
7月27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在律师管理处处长王晓峰、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生久、本所主任赵大华的陪同下,走访了长春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并就律师服务大项目召开了座谈会。
8月3日至4日,由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承办的“三省一区律师论坛”在伊春市举行。本所送交的论文7人获奖,其中两人获得一等奖,两人获得二等奖,3人获得三等奖。魏春辉和孙百卉两位律师代表获奖律师参加了论坛。
8月11日,本所曹桂珍律师被吉林省科学技术厅聘请为吉林省重点医药企业专利特派员。
9月2日至6日,第五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在长春市举行。本所赵大华主任和部分律师参加了有关的论坛,并承担了有关的陪同和法律服务工作。
9月26日,吉林省司法厅在一汽文化宫举行了“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文艺演出”,本所全体律师演唱的《大华铭仁律师之歌》作为吉林省律师协会推荐的唯一被选定参加演出的律师节目受到好评。吉林省司法厅首次将整台“文艺演出”做成光碟下发。
9月29日,本所举行了纪念建国60周年及本所成立15周年座谈会。
10月11日,本所党支部改选,2009年9月加入本所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原庭长宋玉香同志当选为党支部书记(专职)。
10月16日至20日,本所作为法律咨询单位,安排部分律师参加了2009年长春秋季房地产交易会。
10月27日,本所党支部通过张军勇同志由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10月,赵大华主任参加了在深圳市举行的中国律师长江联网年会。
11月21日,本所在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长春市桂林、东方广场、清和、群英、南湖和重庆6家街道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参加的工作会议。
11月28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全所律师参加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研讨会。
11月,国巨明律师(2005年7月加入本所)和张光剑律师(2002年12月加入本所)被吸收为本所合伙人。
11月,本所律师申义燮停止注册,退出合伙。
11月,赵大华主任被长春市朝阳区总工会聘请为法律顾问,为长春市朝阳区工会组织及其所属区域职工义务提供法律服务。
12月11日,吉林省司法厅批复(吉司行审[2009]32号):同意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设立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站长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工作站其他组成人员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工作站隶属于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并接受其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接受吉林省律师协会行业管理。
本年,本所在“净月工作站”设立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室。
本年,本所因参与第五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有关工作表现突出,作用显著,被第五届东博会执委会授予“特殊贡献单位”荣誉称号。
 


2010年

1月18日至20日,赵大华主任参加了吉林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1月23日,本所制定了《2010—2014年第四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
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为本所萧金山、张凯军、曹桂珍和王卫国4名律师颁发了荣誉证书,表彰他们为我国专利工作和知识产权事业作出的贡献。
1月,赵大华主任被长春市社会福利企业协会评为2009年度“残疾职工维权”先进个人。
2月,本所和莫长军律师分别被吉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评为“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和授予吉林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卫士”荣誉称号。
2月,李松律师(2004年12月加入本所)被吸收为本所合伙人。
3月25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召开,赵大华主任参加了会议。
4月,本所律师张军勇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律师为“三保”提供法律服务“优秀服务能手”。
4月,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原主任付占国加入本所。
5月,赵大华主任被聘为吉林省委政法委、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和吉林省司法厅5个部门共同建立的“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评议工作专家库成员”,聘期为2年。
5月,本所成立16周年,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林省总工会主席包秦为本所题词“做好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为保障体面劳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常显玉为本所题词“树大华铭仁品牌形象,展吉林律师精神风貌。”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刘振宇为本所题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吉林省商务厅厅长王甫轶为本所题词”为我省商贸事业发展依法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毛健为本所题词”为我省科技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6月7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本所召开了省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调度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党支部书记宋玉香参加了会议。
6月18日至24日,本所作为法律咨询单位,安排部分律师参加了长春房地产交易会。
6月30日至7月2日,吉林省律师协会组织省直律师事务所主任考察了上海市嘉华、江苏新天伦和浙江六和3家律师事务所,本所执行主任何颖参加了考察。
7月1日,本所党支部组织了“关于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主题党课辅导,全所党员律师和入党积极份子参加,主讲为《大华铭仁律师》主编张万福。
7月15日,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副秘书长刘桂琴、所务部主任张忠民来本所检查”创先争优活动“。
7月29日至30日,吉林省司法厅在吉林市召了”全省律师党建工作暨创先争优活动现场会“,本所党支部书记宋玉香参加了会议。
7月6日至9月5日,本所指派许莲花和姜俏两位律师到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局工作。此间,两位律师参与接待了韩国浦项集团,乐天集团、大洋商船、釜山商工会议所代表团,并为他们在吉林省的投资合作项目洽谈提供了法律服务。两位律师还在第六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和”大图们江倡议“第十一次政府间协商委员会会议期间,参与接待了韩国战略企划财政部副部长金华东和韩国浦项集团会长郑俊阳等。
8月11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员律师创先争优活动演讲会“,在演讲会上,党员律师作出了”公开承诺“。
8月20日,赵大华主任带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8名律师、实习律师深入到长春市农民工工地现场,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向农民工发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宣传材料。
8月22日至23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首次承办的”三省一区律师论坛“在鄂尔多斯市举行,本所律师张万福代表本所参加了论坛。本所送交的论文获一等奖。
8月24日,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赵守华、副会长杨华、业务部主任杨文峰、宣传联络部主任李晶和本所律师张万福参加”三省一区律师论坛“后返长途经包头市时,参观了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8月28日,本所召开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会上,赵大华主任宣布付占国律师担任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常务副主任。
8月28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党员律师”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演讲,党员律师何颖、付占国、孙雁明、张军勇和姜俏作了演讲。9月3日,吉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振宇在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的陪同下,来本所检查“创先争优活动”。
8月,本所编印了《创先争优学习读本》,共印500册。(补)
9月7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创先争优活动青年律师演讲会”。
9月16日吉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督导检查组组长张殿峰一行6人来本所检查“创先争优活动”。
9月19日,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本所在本所会议室召开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生久、副主任刘洪岩,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处长刘立伟;本所主任、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赵大华,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常务副主任付占国,本所法律援助律师参会了座谈会。
9月20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本所会议室召开了省直律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调度会。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赵守华、党委书记王晓峰、副秘书长刘桂琴、所务部主任张忠民,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联合党支部书记,本所党员律师参加了会议。
9月27日,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在吉林省司法厅会议室召开了全省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工作调度会,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常务副主任付占国参加了会议并汇报了有关工作。
9月,本所建立了荣誉室,并举办了《在改革开放中前进的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为总标题、反映本所16年发展历程的百张图片展。
9月,本所与长春电视台联合摄制了《把党支部建在律师事务所上》党建工作纪实电视专题片。
10月13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召开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工作座谈会。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常务副主任付占国和法律援助律师5人参加了座谈会。
10月17日,全国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刘继臣、法规处处长关祥坤在吉林省总工会副主席郭喜武的陪下,来本所检查指导工会与律师合作依法为职工维权工作。本所为此在会议室举行了工会与律师牵手依法为职工维权工作情况汇报会。吉林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巡视员车宝林、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刘振宇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应邀参加了会议。
10月,付占国同志接任本所党支部书记;国巨明和庞伟两位律师担任本所副主任。

11月,本所于10月底前编辑出版了《大华铭仁律师》第6期——纪念建所16周年专刊,共印1.3万册。
12月30日,本所编印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共印200册。
12月,本所与吉林司法警察职业学院签订了在本所建立实训基地协议。
 


2011年

1月4日,本所大连分所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辽司﹝2011﹞5号)成立。何颖、庞伟和姜俏3位律师为派驻律师,何颖为负责人。
1月11日,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张彦珍一行5人在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的陪同下,来本所进行春节慰问。
1月31日,本所召开了2010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张军勇、庞伟和王卫国3位律师被评为本所优秀共产党员。
1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政协吉林省委员会授予政协吉林省第十届委员会在履行职责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政协委员”称号。
2月11日至15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吉林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2月17日,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在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的陪同下,来本所检查指导“创先争优活动”。
2月21日上午,吉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燕明,吉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庄严,在吉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的陪同下,来本所对“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工作进行调研。
2月21日下午,吉林省司法厅在本厅会议室召开了向吉林省委组织部领导汇报和律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汇报了本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本所副主任庞伟作了发言。
2月22日,吉林省委副书记、吉林省政协主席巴音朝鲁为吉林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颁发聘书。本所主任赵大华为该委员会副主任之一。
3月3日,本所召开了全体律师会议,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传达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关于在党员中开展向陈思国律师学习活动的决定和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积极在律师中发展党员文件精神。
3月3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副司长高贞在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的陪同下,来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观察。
3月3日,本所20名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民生实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动员大会。
3月11日,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司法厅联合召开了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会议。
3月12日,本所大连分所举行开业庆典,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莅会并致词。
4月16日,本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党支部委员会。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为付占国、副书记为孙岩松、纪律检查委员为何颖、组织委员为庞伟、宣传委员为张军勇。
4月19日,吉林省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调研员梁跃臣、主任科员齐荣丽来本所考核党建工作。
4月2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作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了吉林省暨长春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
4月28日,吉林省政协副主任常显玉带领省政协巡视组,在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杜延华和禹治洪的陪同下,来本所检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
4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4月22日,赵大华主任参加了三单位在北京召开的第三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大会。
4月,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LAWORLD”国际律师联盟会议,并与参加会议的该联盟10国律师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
5月25日,由吉林省委统战部和吉林省司法厅联合主办的省暨长春市“同心•律师服务团”誓师动员大会在长春市人民广场举行,本所全体律师参加了大会。
5月30至6月3日,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习学员在本所进行了培训。
5月31日至6月3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在江西井冈山举办的党的知识培训班。
5月,本所主任赵大华、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去北京参加了张学良基金会召开的会议。
6月3日,本所由孙岩松、周鹤和吴航3位律师组成的代表队参加了“长春市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
6月3日,本所为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进行专题辅导讲座。
6月15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下发《关于对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改选党支部书记的批复》(吉律党﹝2011﹞6号),同意付占国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同意孙岩松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6月23日,邓秀荣(来所前)考取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
6月29日,本所召开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邢庆涛、机关党委书记宋卫东、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孙玉辉,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生久应邀出席了大会。会上,吉林省司法厅机关党委书记宋卫东宣读了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党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张军勇同志分别被吉林省司法厅党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宣读了表彰本所优秀共产党员(庞伟、姜俏、孙岩松、张万福、孙雁明和王卫国6位同志)的决定;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宣读了向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倡议书;优秀共产党员张军勇作了先进事迹报告;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言。
6月30日,本所党支部编印了《党建工作制度手册》,共印200册。
6月,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党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
7月1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张军勇同志分别被吉林省司法厅党委授予省直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7月20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做客中央电视台12频道《社会与法》栏目,接受主持人关于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的访谈。
7月22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本所党支部制定的《党建工作制度》。
7月30日,本所召开了全体律师会议。会议内容之一是党支部书记付占国讲了党建工作的几个问题:一是党小组的划分;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三是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
7月,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启动的2011年全国劳动模范休养活动。
7月,本所编印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例选编》,共印2000册。
8月3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支部委员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关于如何进一步在全所开展学习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问题;二是关于深入开展党建工作问题;三是关于如何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问题。会后,党支部发了《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议纪要》。
8月13日至14日,由吉林省律师协会承办的2011年“三省一区”律师论坛在延吉市举行,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论文25篇,其中张万福、付占国和代晓薇3位律师撰写的两篇论文获一等奖,孙雁明和赵国两位律师撰写的两篇论文获优秀奖。何颖、付占国和张万福3位律师参加了论坛。与会的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在论坛上宣读了论文《谈新形势下合伙所如何抓好党建工作》。
8月27日至28日,吉林省律师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吉林省宾馆召开,本所赵大华和张军勇两位律师作为代表参加了大会。张军勇律师当选为第八届吉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赵大华律师被吉林省律师协会聘任为兼职副秘书长。
9月,本所为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开展的“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理论研讨征文活动”撰写的《谈合伙所如何搞好创先争优活动》一文交到了吉林省律师协会。
10月9日,本所党支部被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确立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
10月20日,本所党支部按照司法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撰写题目为《牢记律师社会责任,做好为民服务工作》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材料报到了吉林省司法厅组宣处。
10月27日,中加法律援助项目考察团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的陪同下,来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考察。
10月27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召开的中加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项目座谈会。
10月,本所律师莫长军被吸收为吉林省青年联合委员会委员。
11月25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冯秀梅、干部李柔组成的司法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组来本所调研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陪同调研的有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和吉林省司法厅组宣处副处长姚瑞明。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主任赵大华向司法部调研组汇报了本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12月6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前郭县哈拉毛都镇哈崩店村调查了解70户村民签订养殖订单合同被骗纠纷,并为农民提供了法律援助。
12月9日,本所承办了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吉林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司法厅和吉林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和吉林省律师协会协办,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举行的“文化产业的法律支撑”专题研讨会。
12月10日下午,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带领吉林省司法厅举办的“全省首期律师所党建公益岗位人员培训班”全体学员70余人来本所参观。学员们看参观了本所的所容所貌,观看了本所与长春电视台联合摄制的《把党支部建在律师事务所上》电视专题片。在本所党支部召开的欢迎会上,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主任赵大华介绍了本所党建工作情况。同日上午,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按照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的安排,以《如何做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为题,在培训班上讲了课。
12月21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交流会,10位律师、实习律师结合律师文化建设谈了自己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
12月,本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称号。

 


2012年

1月7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律师民主测评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是,由党支部委员向党组织汇报2011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支部委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律师民主测评会的主要内容是,由党支部和党员律师进行述职,根据每位党员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1月13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广恩在所务部主任张忠民的陪同下来本所,在本所召开了省直律师事务所调研会。
1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201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月2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律师接待了长春某企业205名上访农民工,工作站决定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2月4日,本所上午召开了建言献策会议,下午召开了2011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2月20日,本所党支部制定了《党员律师走进基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根据此方案开展“六进”活动。
3月10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向雷锋同志学习座谈会。
3月13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在吉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孙晓标的陪同下,来本所调研。
3月15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带领3名律师,按照吉林省律师协会的安排,参加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在长春市红旗街巴黎春天门前广场举行的“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宣传展示活动”。
3月29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到长春市第一0三中学,开展了“党员律师送法进校园”活动。党员律师韩江为该校50余名教职员工宣讲了如何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党支部宣传委员张军勇和赵佳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3月29日,吉林省司法厅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活动总结表彰暨“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动员大会。本所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赵大华主任代表全省律师在会上作了发言。
4月1日,本所召开了传达贯彻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民生实事“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大会精神会议。
4月19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支部成立17周年座谈会。
4月20日,吉林省律师协会举行了吉林省青年律师演讲比赛(省直)选拔赛。本所参赛律师孙岩松获得第二名,被确定为省直律师事务所代表队的3位成员之一,参加首届吉林省青年律师演讲比赛。
4月,本所党支部制定了《开展律师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5月2日至6日,中组部和司法部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培训班。
5月4日,由吉林省律师协会主办、吉林省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承办的“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我与律师事业共成长’吉林省青年律师演讲比赛”在吉林省监狱管理局12楼会议室举行。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律师获得个人第一名,并与另外两名律师为省直律师事务所代表队赢得了团体第一名。
5月8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纪念中国侨联法顾委成立30周年大会”。
5月14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对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所主任赵大华为福利文体委员会副主任,律师事务所管理及律师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实习律师管理委员会委员;本所律师孙岩松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本所副主任张军勇为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本所律师莫长军为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和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本所律师赵国为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本所律师李松为企业并购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5月31日,本所与65370部队在该部队礼堂举行了“双拥共建”签字仪式。这也是本所党支部开展的“党员律师走进基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之一。
5月,本所被吉林省律师协会授予吉林省党外知识分子“同心献智”行动“‘同心’律师服务团队”称号。
6月25日,中国贸仲委、中国贸仲委吉林省委员会和吉林省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业务研讨会(吉林站)”在长春市举行。本所10名律师参加了研讨会。
6月29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全所律师到吉林省廉政教育中心参观了廉政教育展览。
6月,本所被吉林省委统战部和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同心•律师服务团”法律服务活动“优秀团队称号”。
6月,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评为“全省一级党支部”。
7月1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学习座谈会和核心价值观教育辅导会。
7月20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德惠市达家沟镇合义村,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农村”活动。
7月23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义和社区,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
7月,姜俏同志接替何颖同志担任本所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
8月3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长春市临河风景小区内的吉林长电启泰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
8月4日至5日,由辽宁省律师协会承办的“三省一区律师论坛”在营口市鲅鱼圈召开。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论文16篇,其中张万福律师撰写的论文(《谈新形势下合伙律师事务所如何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和张军勇律师撰写的论文获得一等奖,李凌峰律师撰写的论文获得三等奖,莫长军、庞伟、李海峰和姜俏4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得优秀奖。张军勇和张万福两位律师参加了论坛,张军勇律师在论坛上作了主题发言。
8月10日,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处长刘立伟带领吉林省总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组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调研。
8月21日至23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全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8月30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到吉林正大事业有限公司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
9月17日,本所党支部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受到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的通报表扬。
9月22日,由朝鲜罗先市人民委员会陆海运管理局副局长曹光善率领的中朝罗先经贸区管委会干部第五期培训班17名学员来本所参观交流。
9月,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分别被吉林省司法厅党委授予在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中“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兵”称号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0月8日,吉林电视台法制频道主持人主持播放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电视台联合摄制的《向农民工施以法律的援手》电视专题片。
10月,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在青岛市召开的中国律师长江联网第十六次会议。
10月,本所编辑出版了《大华铭仁律师》第7期——建所18周年党建专刊,共印3000册。11月3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建专刊发行座谈会。
11月16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
11月23日,省软环境与政行风义务监督员一行30余人,在吉林省司法厅纪检委书记曾宏,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11月2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第二次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
12月6日,本所作为“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事务所”受到司法部通报表扬(司发通﹝2012﹞383号)。
12月9日,吉林省律师协会举行房地产业务论坛,本所副主任张军勇及4名律师参加了论坛,张军勇律师在论坛上作了发言。
12月14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全所律师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
12月16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律师事务论坛。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论文11篇,其中莫长军撰写的论文获一等奖,李海峰和孙岩松两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三等奖,夏冬、张德菊、周鹤和王一清4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优秀奖。7位论文获奖律师参加了论坛,莫长军律师在论坛上作了发言。
12月,本所被司法部授予“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2月,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党工委授予“省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2013年

1月16日,吉林省律师协会举办实习律师培训班,本所律师王一清作了发言。
2月2日,本所召开了2012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3月19日,本所已有莫长军、孙百卉、夏冬、郑爱妮、周鹤、王一清和孙晶7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莫长军、孙百卉和王一清为重点入党积极分子。
3月30日,本所召开全所律师大会,赵大华主任动员部署本所合伙人会议和党支部决定的4月开展的“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4月25日,本所与65370部队举行了“现役军人法律服务需求恳谈会”。
4月,本所党支部编印了《学习十八大精神同心共筑中国梦学习读本》,共印500册。
5月11日,吉林省文明办、吉林省志愿者协会、吉林省志愿服务发展基金会、长春市文明办和长春市志愿者联合会联合举办的“弘扬雷锋精神——吉林志愿者在行动”“六走进”(走进社会、走进村屯、走进校园、走进企业、走进军营、走进特色群体)启动仪式在长春市文化活动中心举行。本所组织6名法律援助自愿者参加了此次活动。
5月14日,吉林省司法厅以吉司批字﹝2013﹞3号文件,批准在本所设立“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
5月16日,本所律师姜俏参加了省直有关部门去中朝罗先经济贸易区的考察和调研工作。
5月18日上午,本所召开了“学习十八大精神,同心共筑中国梦”演讲会。
5月18日下午,本所举行报告会,请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柏彦介绍了该所业务开展情况和建所经验。
5月19日,本所律师李海峰取得了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证。在此之前的2009年4月24日,李海峰律师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6月13日至16日,中加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合作项目在长春市举办公共法律教育培训班。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孙晶参加了培训班。孙晶律师就计划研发的农民工公共法律教育产品的设计规划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情况向加方专家作了介绍。加方表示,愿与工作站保持联系,为工作站研发面向农民工的公共法律教育产品提供帮助。
6月15日,本所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吉林省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称号。
6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吉林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聘为特邀委员。
7月14日,本所编印了《三农法律服务工作手册》,共印1000册。
7月21日,本所律师历琰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
8月3日至4日,由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承办的“三省一区律师协会年会”(首次改用此名)在大庆市召开。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论文25篇,张万福律师撰写的论文(《谈合伙律师事务所如何加强“软实力”》)获一等奖,莫长军、张德菊两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二等奖,郝庆国和郑爱妮两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三等奖。本所张万福、莫长军、张德菊、郝庆国、郑爱妮、夏冬和安丽娜7名律师参加了这次年会,张万福、莫长军和张德菊3位律师在论坛上作了发言。
8月14日,应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育集团领导的邀请,本所主任赵大华带领部分律师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开展了“律师送法进校园活动”。本所律师张德菊为教职员工作了《教师工作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的报告。
8月24日,本所邀请了农民工问题学者吕途博士作报告。
8月26日,长春电影制片厂《农民工法律援助》公益系列片(2部)摄制组来本所拍摄农民工法律援助内容。
8月27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带领法律援助律师先后深入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
8月31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来本所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调研。
8月31日,本所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合伙人张军勇担任执行主任;合伙人庞伟、国巨明、李松和莫长军担任副主任;莫长军同时兼任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列付占国之后)。
9月1日,本所成立了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为赵大华;副主任有张军勇、付占国、张万福、孙岩松和赵英伯;委员有孙雁明、姜俏、安丽娜、王吉、姜楠、裴程苗、王秀平、丁菲菲(补)、王爽、侯一鸣(补)、宋玉艳和边妤予。
9月14日,本所律师孙岩松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
9月15日,本所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在东北师范大学法学人文学院举行的“全省律师高端讲座”活动。
9月22日,本所被吉林省法学会吸收为团体会员,同时被吸收为中国法学会外联部战略合作伙伴单位。
9月23日,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迟日大来本所检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开业庆典筹备情况。
9月24日,本所举行了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揭牌仪式暨新闻发布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并与靖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全洪宝,通榆县副县长于海航,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党支部书记韩丽,通榆县开通镇红旗村党支部书记赵振和,白山浑江区市郊乡团结村党支部书记赵贵林,桦甸市二道甸子镇党支部书记潘淑红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
9月26日,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召开了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10周年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9月27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到通榆县开通镇红旗村为村委会提供了法律服务。
9月29日,吉林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鲍国民和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调研。
9月30日,本所与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续签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书》。起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在此之前双方签订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书》起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
10月29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政风行风热线”省电台直播节目,解答群众关于“三农”方面的法律咨询。
10月,本所编辑出版了《大华铭仁律师》第8期——法律援助特刊,共印3000册。
10月,中国律师长江联网在青岛市召开年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会议。
11月14日,本所与65316部队直属队签订了“双拥共建”协议。
11月15日,本所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
11月29日,本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了发展莫长军和孙百卉两位同志为预备党员。
11月至12月,在本所主任赵大华的带领下,组织律师深入到靖宇县和通榆县农村开展调研,了解“三农”方面的法律需求。
12月6日,本所律师李松被增补为长春市南关区第八届政协委员。
12月22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在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迟日大,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的陪同下,来本所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调研。
12月29日,本所举行了“迎新歌咏联欢会”,演出了以弘扬正能量为主要特色的20个节目。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处长刘立伟,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刘红岩,吉林省律师协会所务部主任张忠民、办公室主任吴晓民应邀参加了联欢会。
 


2014年

1月16日,本所创设了《律师讲堂》。第一次讲座(2014年第一期,总第一期)的主讲人有芶芸、郑爱妮、李蔷和陈连路4位律师,讲座的内容为律师业务。
1月18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入党宣誓大会。宣誓人为预备党员莫长军和孙百卉。
1月21日,本所举行了第二次《律师讲堂》讲座(2014年第二期,总第二期)。主讲人有张德菊、孙岩松和夏冬3位律师,讲座的内容为律师业务。
1月25日,本所召开了2013年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2月2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上接受省政府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会(法律顾问)聘书。在此之前的2013年9月3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省政府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的通知,以吉政函〔2013〕139号下发,聘期为2013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
3月21日,本所举行了第三次《律师讲堂》讲座(2014年第三期,总第三期)。主讲人为关帅和陈连路两位律师,讲座的内容为律师业务。
3月22日,实习律师丁菲菲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来所前,丁菲菲于2013年3月30日取得了期货从业资格证。
3月29日,本所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召开了“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三农法律服务援助工作”座谈会。
4月11日和14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做客吉林人民广播电台“政行风热线”直播间,参加这项活动的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解答了听众提出的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
4月17日,由中国八一书画院东北分院主办的《昂扬奋进,实现中国梦》作品联展在长春市松苑宾馆举行。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张万福、丁菲菲两位律师参观了展览。
4月19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支部成立19周年座谈会。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应邀参加了座谈会。
4月21日至23日,本所律师聂其龙、主任助理赵英伯赴香港参加了中国律师长江联网第十七次年会。
4月25日,本所举行了第四次《律师讲堂》讲座(2014年第四期,总第四期)。主讲人为莫长军和郑爱妮两位律师,讲座的内容为《如何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和律师业务。
5月4日,本所组织青年律师在吉隆坡大酒店联欢,庆祝“五四”青年节。
5月5日,本所资深法律工作者宋玉香被吉林省志愿者协会、吉林省志愿服务发展基金会授予“吉林省优秀志愿者”称号。
5月16日,本所举行了第五次《律师讲堂》讲座(2014年第五期,总第五期)。主讲人为聂其龙和安丽娜两位律师,讲座的内容为参加中国律师长江联网年会情况介绍和律师业务。
5月1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赴台参加了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吉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姜德志带队赴台参加的“第六届内地与港澳台法律研讨会”。
5月18日,本所开展了纪念建所20周年法律咨询日活动。
5月2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为吉林省第二期“法律明白人”普法服务小分队骨干培训班讲授了“法律援助与服务三农”。
5月,本所在荣誉室举办了纪念建所20周年图片展。
6月14日,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付占国、莫长军,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庞伟与6名律师到辉南县农村就农民反映耕地被占用等6方面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6月21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领部分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在长春市大众卓越总部基地举行的“吉林省律师阳光成长行动”启动仪式。
7月4日至5日,本所主任、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主任赵大华带领14名律师到双辽市和通榆县开展了“走进农村,服务三农”调研活动。途经向海,进行了旅游。
7月24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被共青团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省直好青年”称号。
8月1日,本所执行主任、吉林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军勇赴通化市为“2014年度全省律师巡回培训(通化)”讲了课。
8月1日,本所律师志愿者团队开展了送法进长春市二道区东站十委社区老年公寓活动。
8月5日,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在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的陪同下,来本所对“同心•农民工”法律服务团工作进行调研。
8月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带领由河南、山西、浙江、江苏和辽宁5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16人组成的考察团在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的陪同下,来本所对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工作进行了考察。
8月7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副厅长禹治洪的陪同下,来本所对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
8月15日,本所召开了“张军勇律师执业20周年经验交流座谈会”。(《律师讲堂》2014年第六期,总第六期)。
8月20日,长春仲裁委员会来本所调研。
8月20日,中央统战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同心•法律服务”考察团来本所考察“同心•三农法律服务”和“同心•民生法律服务”工作。
8月22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4年第七期,总第七期)。主讲人为张万福,讲座的题目为《漫谈学习》。
8月30日,本所举行了青年律师恳谈会。(《律师讲堂》2014年第八期,总第八期)。
8月31日,本所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青年律师由合伙人分组管理。负责人为合伙人张军勇、庞伟、国巨明、李松和莫长军,青年律师共27人。
9月5日,本所聂其龙等5名律师为2014年东北亚国际商品展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孟建柱在吉林省考察期间,在长春市主持召开了司法改革工作座谈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座谈会。
9月17日至18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承办的“三省一区律师协会年会”在阿拉善盟举行。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论文21篇,其中张万福律师撰写的论文(《谈如何培育律师事务所核心价值观》)获得一等奖,张军勇律师撰写的论文获得二等奖,付占国和莫长军两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得三等奖。张万福和张军勇两位律师参加了此次年会,并在论坛上作了发言。
9月25日,通过吉林省律师协会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报送《大华铭仁律师》选本及光碟(3期),参加全国优秀所刊评选。
9月26日,本所张军勇、莫长军、孙岩松、夏冬和历琰5名律师,被吸收为中国法学会会员。
10月10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如何培育律师事务所核心价值观》报告会。(《律师讲堂》2014年第九期,总第九期)。主讲人为《大华铭仁律师》主编张万福。
10月18日和10月24日,本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的账号先后通过了腾讯公司的认证。本所于10月初开通了“微信公众服务号”。
10月25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
10月25日,本所举行了“大华铭仁‘微未来’”讲座(《律师讲堂》2014年第十期,总第十期)。主讲人赵英伯。
10月30日,吉林大学法学会召开了法学专家学者参加的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座谈会。
10月,本所编辑出版了《大华铭仁20年》纪念建所20周年画册,共印2000册。
11月22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会。
11月29日,经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会批准,莫长军和孙百卉两位同志由中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11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吉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吉林省妇女联合会聘为吉林省平安家庭志愿服务团成员。
12月4日,在吉林大学法学院进行研修培训的10余名俄罗斯、蒙古、韩国和日本的“东北亚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三期研修班学员,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于莹的陪同下,来本所进行座谈交流。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吉林省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应邀参加了座谈会。
12月4日,为首个“国家宪法日”,吉林省青年联合会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作为该联合会委员的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这一活动,走进长春市慧达小学,为该校师生宣讲了我国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12月18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律师到吉林省孤儿学校进行了赠书活动。
12月20日,本所在国盛大酒店举行了“庆贺大华铭仁20年感恩答谢联谊会”。应邀参加联谊会的来宾,主要是长期与本所保持合作关系的法律顾问单位负责人。联谊会上,本所主任赵大华代表本所致辞;长春人民印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信重代表法律顾问单位负责人作了发言;应邀参加联谊会的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作了讲话。联谊活动中,播放了本所录制的《开拓进取创辉煌》电视专题片;演出了本所创作的《大华铭仁所的成功发展之路》诗歌等节目,赠送了本所出版的《大华铭仁20年》画册。
12月27日,本所律师夏冬和安丽娜去北京参加了“2014年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论坛”。
12月30日,本所举行了“庆祝建所20周年,共同创造美好明天”主题迎新联欢会。本所30名律师参加了演出,共演出节目20余个,其中《大华铭仁所的成功发展之路》、《我们是大华铭仁律师》、《风雨同舟20年》和《大华铭仁所门前的两块新牌子》4首朗诵诗是配合建所20周年宣传自创的。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吉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孙晓标,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应邀参加了联欢会。
12月,本所录制了纪念建所20周年电视专题片《开拓进取创辉煌》。

 


2015年

1月1日,本所律师王秀平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1月10日,经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同意,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设两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电话,安排两名律师8小时坐班接听。
1月23日,本所举行了《法律英语讲座》(《律师讲堂》2015年第一期,总第十一期)。主讲人为赵英伯。
1月30日,本所举行了《法律英语讲座》(《律师讲堂》2015年第二期,总第十二期)。主讲人为赵英伯。
2月5日,本所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为实施“五大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活动优秀团队称号;李松和孙百卉两位律师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为实施“五大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活动优秀个人称号。
2月6日,本所举行了参加“2014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论坛”学习报告会(《律师讲堂》2015年第三期,总第十三期)。作汇报的为安丽娜律师。
2月9日,本所律师郑爱妮、安丽娜和资深法律工作者宋玉香到长春市二道区东站十委社区老年公寓为老年人解答了法律咨询。
2月10日,日本北浜法律事务所合伙人桶田俊彦律师应邀来本所,与本所部分律师就律师国际业务进行了交流。
2月10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吉林省政协成立60周年座谈会,并作了发言。
2月16日,本所召开了2014年度工作总结大会。
2月28日,吉林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成立大会召开。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当选为副会长,副主任莫长军当选为常务理事。
3月6日,本所召开了“女律师成功与发展”座谈会。
3月1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了发展夏冬和郑爱妮两位同志为预备党员。
3月23日,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18篇征集案例,其中民商案例13篇、刑事案例5篇。
3月24日,本所与吉林乡村广播和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春风化雨,送法下乡”活动。本所与该乡人民政府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
3月2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吉林省法学会增补为常务理事。
4月11日,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企业法治研讨会在松苑宾馆会议中心举行,本所律师参加了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第一届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领导机构,本所主任赵大华当选为常务副会长,任继鸿和袁鹏辉两位律师当选为常务理事,张军勇和李松两位律师当选为理事,姜俏律师当选为秘书长。本所还为该研究会团体会员单位,并安排历琰、张田超和丁菲菲3位律师参加该研究会秘书处工作。
4月16日,在珲春市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政府民生实事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现场会上,吉林省司法厅表彰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吉林省司法厅表彰决定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在受表彰的“全省法律工作先进集体”中,有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受表彰的“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中,有本所律师莫长军和郝庆国。
4月16日,本所主任赵大华被选为吉林省政协老委员联谊会理事长。
4月25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利用5月1个月时间在全所党员和律师中开展“四个全面”专题学习活动启动会。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作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辅导(《律师讲堂》2015年第四期,总第十四期)。
4月25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应抚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邀请,为其职工作了“金融法律知识讲座”。
2015年4月25日,“长江律师联网”第十八次年会在重庆市召开,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会议。
4月28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和实习律师邢高明与吉林电视台乡村频道的全景三农、广角民生、家长里短和二人转总动员等栏目组共同到吉林市乌拉街万家村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
4月,本所律师李海峰被吸收为合伙人。
5月4日,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拟建立的高端律师人才库推荐16名律师。
5月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入党宣誓大会。宣誓人为预备党员夏冬和郑爱妮。
5月22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5年第五期,总第十五期)。主讲人为赵国和李海峰两位律师,讲座的内容为律师业务。
6月13日至14日,本所律师孙岩松和李蔷到北京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召开的“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本所报送的《新形势下我们所是如何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的》经验材料被收入到会议编印的《会议材料》中。
7月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传达司法部召开的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会议结束后,观看了《苏共亡党亡国20年祭》纪录片。
7月31日,本所召开了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孙岩松律师当选为主任,孙百卉、郑爱妮和夏冬3位律师当选为副主任,姜俏律师当选为秘书长。委员有赵英伯、安丽娜、张田超、马俊骥、丁菲菲、邓秀荣、李博、侯一鸣、王爽、陈立秋、杨洋和于国栋(补)。
8月5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3名律师去长春北郊监狱为在押犯解答了法律咨询。
8月16日,通化市司法局局长徐德富带领本地区主管律师工作的司法局领导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共31人来本所考察交流。
8月25日,本所制定了《关于在全所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本所自8月20日至12月15日分动员部署、组织学习、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活动。
8月28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5年第六期,总第十六期)。主讲人为莫长军和郑爱妮,讲座内容为《法律援助与“三农”》和律师业务。
8月28日,本所部分律师参加了吉林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的中国劳动讲堂”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长春专场讲坛。
8月29日,本所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动员大会。
9月1日至6日,由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20余名律师为“东博会”提供了解答法律咨询服务。9月16日,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秘书处给本所发了感谢信,对本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
9月11日至12日,由吉林省律师协会承办的“三省一区律师协会年会”在吉林市世贸万锦大酒店召开。本所向吉林省律师协会送交论文24篇,其中张万福律师撰写的论文(《谈新形势下合伙所如何增强核心竞争力》)获一等奖,丁菲菲和张田超两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二等奖,张军勇、国巨明、李海峰、周鹤、夏冬和王秀平6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优秀奖。张万福、郝庆国、周鹤、郑爱妮、夏冬、安丽娜、张田超、邓秀荣、历琰、丁菲菲、侯一鸣和姚庆伟等12名律师参加了这次年会。
9月12日至13日,本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了成立后第一次活动,组织部分青年律师在吉林市龙湖山庄欢聚和游吉林市北山。
9月16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应邀为长春火车站职工以《国有企业职工刑事法律风险与防范》为主题上了法制课。
9月18日,本所组织律师观看了历史文献纪录片《筑梦中国——中华民族复兴之路》,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一项内容。
9月24日至25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5名律师参加了第九届中国中小企业节活动。
9月30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5年第七期,总第十七期)。主讲人为侯一鸣,讲座的题目是《关于移动终端的信息化管理知识》。
9月30日,本所召开了参加“三省一区”律师协会年会表彰交流会。
10月9日,本所开通了“微信企业号”。通过“微信企业号”的各项功能模块,提高本所的管理效能和本所律师办案效率。
10月16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5年第八期,总第十八期)。主讲人为赵英伯和侯一鸣,讲座的题目是《律师事务所内部信息化管理》和《吉林电子法院网上立案》。
10月16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律师夏冬应邀在吉林省信访局参加了接待信访工作,并与来吉林省信访局考察工作的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进行了交谈。
10月17日,本所张军勇等8名律师参加了2015年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业务培训。
10月20日,吉林省法学会和吉林省农委组成两个由专家学者组成的调研组,就农村土地管理法治化建设情况,到公主岭市和梅河口市两市进行调研。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副主任莫长军及实习律师邢高明、杨洋作为课题保障组成员,参加了到两市的调研工作。
10月,本所主任赵大华任命宋玉燕同志为本所办公室主任。
11月1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律师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鲁家村小康屯就农村土地确权事宜进行调研。
11月5日至6日,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在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了吉林省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本所12名律师参加了培训。
11月9日,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和吉林省司法厅在松苑宾馆会议中心联合召开的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吉林省司法厅对荣立一等功的4名律师、二等功的14名律师和获得“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的60名律师进行了表彰。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吉林省司法厅记一等功;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11月14日,本所召开了学习贯彻落实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本所主任赵大华传达了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
11月15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吉林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组织的公益活动,在吉林省图书馆作了以“法律援助为您服务”为主题的演讲。
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安丽梅来本所工作。
11月21日至22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长春市君怡酒店举办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端培训,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及3名律师参加了培训。
11月,本所律师夏冬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税局作了法律讲座。
12月8日,由科技部副部长张来武带领的一行12人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督察组在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副厅长禹治洪,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姬国海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12月12日,吉林省法学会东北亚法制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三届东北亚比较法学国际研讨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举行。在吉林省法学会东北亚法制研究会成立大会的选举中,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律师姜俏分别当选为吉林省法学会东北亚法制研究会会长和秘书长。
12月17日,吉林省法学会成立“司法体制改革调研专家组”,本所主任赵大华被聘为专家组成员。
12月19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在深圳市召开的英国长江国际律师事务所G20第二次会议(长江律师联网第十九次会议深圳升级版会议)。
12月23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阿旺次仁带领的一行5人的考察团在吉林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宋占文和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的陪同下,来本所考察交流。本所主任赵大华向考察团介绍了本所情况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工作情况。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汇报。
12月29日,经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会讨论通过,本所夏冬和郑爱妮两位同志由中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12月30日,本所举行了2016年迎新联欢会。联欢会演出了18个节目,并安排了游艺活动。
12月3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向于德华等41名律师颁发“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入围证书”的决定》(总工办发〔2015〕41号),本所副主任莫长军是吉林省获此证书的唯一 一名律师。
 


注:以上事项责任编辑为张万福律师,以下事项责任编辑为孙雁明律师。

2016年

19日,本所合伙人会议作出两项决定,一项是吸收孙岩松和夏冬两位律师为合伙人,另一项是“合伙人分级”。合伙人分级决定是:创始合伙人为赵大华和何颖;一级合伙人为张军勇、国巨明和庞伟;二级合伙人为李松、莫长军和李海峰;三级合伙人为孙岩松和夏冬。

122日,长春市职业经理人协会第四届中小装备制造业企业论坛在吉林省宾馆举行。本所主任赵大华及部分律师参加了论坛。本所副主任李松在论坛上以《关于企业挂牌“新三板”》为题作了演讲。

122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及部分律师参加了长春市职业经理人协会年会。赵大华主任以长春市职业经理人协会会长身份在大会上致词。

131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预备党员周鹤(20151229日经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131日,本所召开了2015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131日,本所合伙人会议决定,赵佳律师担任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1月,201512月出版的《大华铭仁律师》第9期(律师业务专刊)印500册。

21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作出决定(吉律党发〔20162号),表彰全省“最美党员律师”。在被授予全省“最美党员律师”称号的15名党员律师中,有本所党员律师莫长军。

24日,吉林省劳动监察总队总队长梁胤东一行3人来本所,与本所主任赵大华、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副主任莫长军就农民工及企业职工维权工作进行交流,双方还就今后的合作达成了新的意向。

34日,本所主任赵大华与九盈集团负责人签订了合作协议。

35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6年第1期,总第19期)。主讲人为本所主任赵大华,讲座的题目是《律师业务发展新趋势与律师个人素质之提升》。

35日,本所制定的《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八项规定》试行。

3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应邀为吉林省妇联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讲了《反家庭暴力法的理解与适用》。

38日至10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受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去北京参加了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法律援助案件评估评查学习。

313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和吉林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到双辽市服先镇五一村的送法下乡活动。

319日,本所律师夏冬为本所法律顾问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作了法律知识讲座。

328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中国吉林网2016全新改版暨吉网专家团成立大会,被聘为“中国吉林网吉网专家团特聘专家”(聘书日期为201612日),作为法律专家代表在大会上作了发言。

329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等16名律师参加了吉林省法学会在吉林省同馨宾馆举行的“吉林省企业常见法律纠纷及风险防范”专题培训。

330日至41日,本所主任赵大华作为吉林省律师代表团成员,赴北京参加了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

3月,本所在《吉林日报》“读者之声”专版开设了《律师信箱》,刊登法律援助案例和解答法律咨询。

48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国巨明,律师夏冬,去长春北郊监狱,为罪犯解答了法律咨询。

410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团省委组织的去吉林省女子监狱为罪犯解答法律咨询活动。

412日,“长江律师联盟”(2015年由“长江律师联网”更名)微信创业号开通,本所作为成员所加入。

412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政府民生实事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动员会,并在会上作了发言。

415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中国吉林网记者去长春市第十一中学,为600余名学生讲了《学生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416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会议,赵大华主任传达了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416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6年第2期,总第20期)。主讲人为《大华铭仁律师》主编张万福,讲座的题目是《信仰·命运·感恩》。

418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律师夏冬去长春北郊监狱,为罪犯解答了法律咨询。

510日,吉林省法学会监狱法律服务站成立,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被聘为该站专家咨询人员,参加了为吉林省女子监狱罪犯解答法律咨询活动。

515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长春市君怡酒店举办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端培训班,本所10余名律师参加。

519日,本所与军民共建单位驻长65316部队直属队到农安县龙王乡初级中学开展了“精准扶贫”送书下乡活动,向该中学赠送初中课外读本450套。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办公室主任宋玉艳,律师郑爱妮、侯一鸣参加了赠书仪式。

520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办公室主任宋玉艳到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组织的参观交流活动。

527日,吉林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组织省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来本所参观交流。在座谈会上,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执行主任张军勇、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万福和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岩松分别介绍了本所的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和青年律师工作开展情况;部分省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作了发言。吉林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会长马维山,副会长张庆久、张军勇,秘书长张忠民参加了这次活动。

529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长春市君怡酒店举办新行政诉讼法讲座,本所5名律师参加。

530日,吉林省总工会、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长春市天新饭店联合召开了吉林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全省112名律师被聘为吉林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该律师团成员中,有本所主任赵大华,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副主任莫长军和赵佳。

531日,由吉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吉林省妇联家庭儿童部联合推出的“微光之夜”大型“六一”儿童节公益晚会在吉林电视台举行。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和杨洋、于国栋两位律师参加了这次活动。本所向这次公益活动捐赠2万册价值33万元图书,被吉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授予“‘微光行动’爱心企业(组织)”称号。(奖牌日期为20166月)

66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被吉林省律师协会聘为“吉林省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专业律师”。

67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全所党员律师、入党积极分子和青年律师参加。

614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欧永良、岳琴舫在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哲、副秘书长孙晓标的陪同下来本所检查指导工作。

62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组织收看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培训视频会议实况,本所10名律师参加。

625日,本所党支部组织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辅导人为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辅导题目是《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做党章的坚决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625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6年第3期,总第21期)。主讲人为莫长军,讲座的题目是《反家庭暴力法的理解与适用》。

626日,本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25名律师参加了康乃尔·2016吉林市国际马拉松赛。

627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王卫国律师到吉林省信访局坐班接待。其后,在该局做接待工作2个月。

629日,黑龙江省人社厅农民工办副处长车晋峰率3人考察组,在吉林省人社厅农民工办副调研员栾德山、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刘洪岩的陪同下来本所考察。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副主任莫长军向考察组介绍了本所情况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工作情况。

6月,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去长春北郊监狱,为罪犯解答了法律咨询。

77日,吉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举办为吉林省法律明白人作的第5期讲座,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为这次讲座讲了《法律援助与服务“三农”》。

710日,由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主办,吉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承办的全省律师参与涉访涉诉信访工作理论研讨会在长春南湖宾馆举行。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律师郑爱妮参加了研讨会。莫长军副主任作为获“优秀论文奖”作者,以《律师参加涉访涉诉信访工作的感受和建议》为题在研讨会上作了发言。

711日,吉林省总工会开展法律服务律师团送法进工地活动,到吉林市政建设集团地下管廊工程工地,为农民工送《农民工维权读本》,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这一活动。

712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在本所举行了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直律师党员考试,本所16名律师党员参加了考试。

713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宣传委员张军勇、党员律师郑爱妮到长春市第一〇三中学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党员律师郑爱妮以《如何防范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为题,为学校师生作了宣讲。

718日至23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在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主办了“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本所律师安丽娜去北京参加了培训。

721日,吉林省司法厅召开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意见会议,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会议,并以《如何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如何净化法律服务市场》为题作了发言。

723日,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客户交流服务中心挂牌。

725日,由吉林省法学会、吉林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民主与法制社和吉林日报社联合主办,由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承办的“法治框架下的新型政商关系研讨会”在吉林省同馨宾馆举行,本所20余名律师参加了研讨会。

730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辅导。主讲人为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姜俏,辅导题目是《严格遵守党的规矩》。

730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6年第4期,总第22期)。主讲人安丽娜律师作了参加“第三届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2016)”培训报告。

85日,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马力等5名律师应邀来本所交流。马力律师以《工伤认定及工伤赔偿实务精要》为题首先作了发言,其后两所律师以“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律师业务为中心内容作了交流。

820日,本所主任赵大华率28名律师参加了本所法律顾问单位吉林省添正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蛟河市举行的添正医药明胶项目达产仪式。赵大华主任代表本所在仪式上发言祝贺。

820日至21日,本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律师进行了游庆岭风景区和插树岭漂流活动。

828日,本所律师夏冬参加了“2016哈尔滨国际马拉松赛”。

96日,山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正率37人山西省律师考察团,在吉林省律师协会会员部主任张忠民的陪同下来本所考察。在座谈会上,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和《大华铭仁律师》主编张万福分别向考察团介绍了本所党建,本所基本情况,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工作,及本所律师文化建设情况。双方以律师事务所建设为中心,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910日,本所夏冬和安丽娜两位律师参加了“2016一汽丰田RAV4荣政·和龙国际半程马拉松赛”。

913日,本所律师安丽娜和邓秀荣参加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组织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平台培训”。

915日至19日,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国际商品展在长春农博园举办,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等10名律师为展会提供了咨询法律服务。

918日,由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山西省、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9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主办,辽宁省律师协会承办的首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在丹东市福瑞德大酒店举行。本所张万福和侯一鸣两位律师参加了论坛,侯一鸣律师在分论坛上作了发言。本所撰写论文33篇报吉林省律师协会,张万福、侯一鸣和王秀平3位律师撰写的论文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924日,本所举行了优秀援藏法律援助志愿者刘晓明律师事迹报告会。刘晓明律师201510月被吉林省司法厅记一等功,2016918日由吉林信责律师事务所调入本所。

924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6年第5期,总第23期)。主讲人张万福、侯一鸣和杨洋3位律师与全所律师交流了为北方律师发展论坛撰写的论文。

926日,吉林省公安厅聘请7名法律顾问,本所主任赵大华为其中之一,聘期为20169月至20189月。

9月,本所律师邓秀荣取得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授予的“基金从业资格”。

1010日至16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举办“吉林省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党性教育(延安)培训班”,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培训班。

1014日,吉林大学法学院等3个单位在吉林大学举办以《破产法的十个理论问题》为题目的“法律名家高端讲座”。本所有3名律师参加。

1019日,司法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在北京召开,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司法部表彰了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司法部授予“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证书日期为20169月)。

1019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长春市召开全省第一批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与中介机构对接会。本所夏冬、安丽娜、姚庆伟和侯一鸣4位律师参加了对接会,并在对接会上播放了本所录制的《开拓进取创辉煌》电视专题片,发放了本所编印的《大华铭仁二十年》画册和所刊。

1020日,本所姜俏和孙海燕两位律师参加了吉林省黄金行业协会召开的座谈会。

1020日至22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吉林省法学会、吉林大学承办的第二届中日韩法律论坛暨第四届东北亚论坛在长春市举行。本所姜俏、李蔷和边慧娟律师参加了论坛,边慧娟律师撰写的论文被收入本次论坛编印的论文集。

1021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和律师侯一鸣赴法律顾问单位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税局,莫长军副主任为该局作了题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的讲座。

1022日,由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承办,以“新挑战、新思路、新起点”为主题的长江律师联盟(联网)第二十届年会在西安市召开。这次会议制定了《长江律师联盟章程》,成立4个委员会(赵大华主任为宣传委员会主任),确定了主任和副主任(共7人,赵大华主任为副主任)。本所夏冬和安丽娜两位律师参加了会议。

1029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会议,赵大华主任传达了司法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会议精神。

1029日,本所党支部举行“赴延安学习参观汇报会”,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汇报了参加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举办的“吉林省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党性教育(延安)培训班”情况及收获。

1029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这次活动有两项内容,一项是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第二项是党支部宣传委员张军勇以《坚持理想信念,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为题作了专题讲座。

112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和律师裴程苗、侯一鸣到法律顾问单位延边州国税局,莫长军副主任为该局作了题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的讲座。

114日,吉林省商务厅在长春市召开了对俄投资合作政策法律交流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律师姜俏、孙海燕,主任助理赵英伯参加了交流会。

1110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以吉律党发〔201611号文件作出《关于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改选党支部成员的批复》。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改选如下: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副书记孙岩松;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莫长军、组织委员张军勇、纪律检查委员姜俏。

1112日,本所党支部召开全所党员和律师参加的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1112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66期,总第24期)。主讲人为执行主任张军勇,讲座的题目是《PPP理解与适用》。

1114日,本所律师夏冬为本所法律顾问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作了法律培训,培训题目是《劳动纠纷案例及裁判观点讲解》。

1117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宣传统战委员莫长军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七次代表大会。

1118日,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吉林省律师协会和吉林省监狱工作协会组织长春市的12名资深律师到吉林省女子监狱为罪犯解答法律咨询。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这次活动。

1121日至25日,司法部政治部在河北省保定市国家律师学院举办了“律师党员党性修养研修班”,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研修班。

1125日,吉林市贸促会举办“吉林市涉外企业原产地证申领实务培训班”,本所作为吉林省贸促会法律顾问单位应邀派律师姜俏为参加培训人员作了“涉外法律知识及案例讲解”。

1125日,本所律师夏冬应邀为新星宇集团全体人力资源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了“企业劳动问题法律解析”为内容的培训。

1130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为本所法律顾问单位省直机关服务中心部分人员讲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经营管理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123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和律师邓秀荣参加了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和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长白破产法沙龙”(第一期)。

124日,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吉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吉林省司法厅在吉林省图书馆《文化吉林讲坛》安排了法律援助公益普法讲座和解答法律咨询。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这一活动。

129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律师姜俏分别以吉林省企业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和秘书长的身份参加了“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新一轮东北经济振兴中保障企业发展之法律应对研讨会”。

1213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作出决定(吉律党发〔201617号),表彰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本所党支部被授予“先进党组织”称号,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被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党员律师张军勇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217日,吉林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律师管理干部暨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培训班。

1218日,本所主任赵大华、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和律师郑爱妮参加了吉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举行的“2016吉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年会暨吉林省律师事务所发展战略论坛”,赵大华主任在论坛上作了发言。

1219日至20日,吉林省统战部和吉林省司法厅在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全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律师代表培训班,本所主任赵大华为培训班授课,副主任国巨明、李松和律师刘晓明参加了培训班。

1227日,本所主任赵大华作为长春市工商联机械制造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参加了“长春市工商联机械制造行业商会2016年第二次会长办公会扩大会议暨长春市工业转型升级企业家研讨会”。参加会议的还有本所副主任李松和律师姜俏、孙海燕。

1229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为法律顾问单位长春市南关区地税局作了“学宪法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12月,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评为“‘十二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优秀案件承办人”(证书日期为201612月)。

12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2017年

12日,本所律师夏冬参加了2017建发厦门国际马拉松赛。

110日,本所夏冬和安丽娜两位律师参加了法律顾问单位中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10周年庆典。

114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与吉林省青年联合会和团省委人员一起,去农安县参加了企业家创新联盟活动。

125日,本所举行了2017年迎春联欢会。

23日,孙洁同志受聘来本所,负责本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24日,本所合伙人会议决定,刘晓明律师接替赵佳律师担任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副主任。

27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召开了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本所2017年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讨论通过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讨论通过了《2017年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绩效考评方案》。

29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资深法律工作者安丽梅到吉林省总工会坐班,提供法律咨询。其后,每月去四五次。

21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白萍在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白萍司长重点视察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

217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座谈会”在吉林省司法厅召开。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座谈会,并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为题作了发言。与会的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司长白萍在讲话中对本所致力于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217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7年第1期,总第25期)。主讲人为马俊骥,讲座的题目是《劳动争议法律纠纷概述》。

226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和律师邓秀荣参加了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长白破产法沙龙”。

31日,本所律师侯一鸣、孙岩松到法律顾问单位天安地产港力物业有限公司,分别为该公司负责人作了主题为“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法律问题与业主资料存档管理”的讲座和解答了他们的法律咨询。

32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7年第2期,总第26期)。主讲人为孙洁,讲座的题目是《PPP设计原则》。

38日,本所举行了以“巾帼心向党,喜迎十九大”为主题的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座谈会。

315日,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率10余名律师到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牡丹园社区,开展了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324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朴铉山率州国税系统公职律师代表团(10人)来本所进行业务交流。在座谈会上,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和律师安丽娜分别介绍了本所的党建工作情况,公司和房地产律师业务开展情况,公益法律服务开展情况及涉税法律服务开展情况。双方就国家税法、律师执业理念和操守、互联网相关检索、APP使用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325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全所律师参加了会议。

330日,吉林市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刘丽辉、副支队长刘俊来本所,就“如何为农民工维权更快捷、更便利,探索新途径、新方法解决欠薪问题”进行交流。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副主任莫长军向他们介绍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及体会。

331日,吉林省人大法工委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机构座谈会,共20个单位参加了会议。本所作为吉林省人大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中唯一一家律师事务所,派安丽娜和姜俏两位律师参加了会议。安丽娜律师在座谈会上作了发言。

48日,本所召开了青年律师工作座谈会。全体合伙人和青年律师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每位青年律师汇报了自己近期的工作情况,谈了对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建议。赵大华主任对每位青年律师的发言作了讲评,并对全体青年律师提出了希望。

411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被吉林省青年联合会吸收为第十二届吉林省青年联合会会员。

418日,本所“微网站”设计制作完成、“PC网站”改版成功,两网同时上线运行。至此,本所初步形成了以“两网一信一群”(PC网、微网,微信平台,律师群)为主体的信息系统。

418日,吉林省饭店餐饮烹调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在长春市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决定,聘请本所为战略合作联盟单位。本所主任赵大华、执行主任张军勇参加了会议。

425日,吉林省司法厅在长春国盛大酒店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进会。会上,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赵山河宣读了司法部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司法部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本所副主任莫长军被评为“‘十二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优秀案件承办人”。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会议。

426日,本所安丽娜和李博两位律师参加了由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和吉林省工商联小微企业商会组织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

4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司法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代表座谈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会议,并接受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颁发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荣誉证书和荣誉奖章(荣誉证书和荣誉奖章日期为201612月)。

54日,本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了游园活动。

56日,本所召开全所律师大会。会上,本所主任赵大华传达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代表座谈会会议精神,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副主任莫长军传达了吉林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进会会议精神。

513日,本所律师夏冬、王吉、孙岩松和安丽娜参加了2017“大商杯”第三十届大连国际马拉松赛。

518日,本所律师夏冬、李博和姚庆伟受聘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服务质量监督员”,聘期为两年。

520日,本所主任助理赵英伯和律师王吉去深圳参加了扬子法(深圳)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英国长江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深圳分所)开业庆典。

521日,本所20余名律师参加了2017长春国际马拉松赛。

62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举办《民法总则》讲座,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等5名律师去该所听了讲座。

63日至9日,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纪律检查委员姜俏参加了吉林省直机关干部2017年第5期党性教育(遵义)培训班。

613日,山东省司法厅厅机关纪委副书记王坤率4人考察组在吉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孙晓标的陪同下,来本所考察律师工作。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向考察组介绍了本所的基本情况及党建和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622日,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和吉林省司法厅组织“法律三进”暨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普法巡讲,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在白山市为企业家讲授了“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624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长春市君怡酒店举办“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端培训班”,本所部分律师参加了培训。

625日,本所律师夏冬和孙岩松参加了“奔跑中国·红色之旅—2017康乃尔吉林市国际马拉松赛”。

628日,吉林省司法厅召开司法厅直属机关庆祝建党96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会上,宣读了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表彰厅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决定(吉司直机党字〔201713号,2017628日)。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和党员律师张军勇分别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党委授予“厅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厅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荣誉证书时间为20177月)。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在表彰大会上作了发言。

628日,吉林省司法厅在松苑宾馆召开了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参加了座谈会,并作了发言。会上,吉林省司法厅还向本所党支部颁发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标牌(决定文件为吉司律发〔201750号,2016630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还向本所党支部颁发了“先进党组织”奖牌,为获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律师张军勇、获得“最美党员律师”称号的党员律师莫长军颁发了荣誉证书(标牌、奖牌和荣誉证书时间均为20177月)。

71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庆“七一”党性教育报告会。报告会上,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传达了司法厅直属机关庆祝建党96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和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党员律师姜俏作了参加吉林省直机关干部2017年第5期党性教育(遵义)培训班的报告。

77日,本所律师安丽娜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进行了“税收执法风险及其防范”法律培训。

714日,本所律师安丽娜为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进行了“税收执法风险及其防范”法律培训。

721日,本所党支部委员会开会研究工作。

722日,本所夏冬、安丽娜、陈立秋、姚庆伟和侯一鸣5位律师参加了法律顾问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举办的要跑7000碳起跑健康中国”巡回赛。

724日,本所实习律师韩维林和刘伟参加了吉林省总工会组织的去长春市高新北区保障房工地为农民工送清凉、送法律活动。

72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吉林省总工会组织的到吉林省辉南县某园林工地为工人送清凉、送法律活动。

728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律师安丽娜参加了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立法调研座谈会。会上,赵大华主任就中小企业发展律师如何提供法律服务作了发言。安丽娜律师代表本所提出了关于《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的具体修改意见及建议。

728日,在建军90周年纪念日之前,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3位律师参加了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去长春航空航天大学的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

729日,本所安丽娜、姜俏和历琰3位律师参加了在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举办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培训。

81日,本所律师马俊骥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该证书执业范围为吉林省)。

812日至13日,本所律师夏冬和安丽娜参加了“2017中国昭通乌蒙山超百公里越野跑ITRA积分赛”。

814日,本所姜俏、郑爱妮和裴程苗3位律师和网站工作人员孙浩参加了ALPHA公司举办的“大连集训营”,学习了律师事务所信息化管理软件。

818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组织收听收看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解决争议部负责人雷继平所作的题为《担保合同纠纷中的疑难问题》音频讲座,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等5名律师参加了这次学习活动。

819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在国盛大酒店会议室召开的长春市工商联机械制造行业商会第一届第三次会长办公会(扩大)智能制作工业转型升级研讨会。

819日,吉林省司法厅与本所签订了《购买普法志愿者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2017年底。

823日,吉林省司法厅在十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政府购买律师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参加了会议。

826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7年第3期,总第27期)。主讲人为孙洁、郑爱妮和裴程苗,讲座的内容为“Alpha律师智能工作系统讲座”。

828日,吉林省司法厅与本所签订了《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171231日。

830日,由“大图们倡议”秘书处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共同主办、由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局承办的“大图们倡议”投资贸易合作圆桌会议在长春市召开。本所律师姜俏和边慧娟参加了会议,姜俏律师代表本所在会议上以《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时代》为题作了发言。

831日,中国—东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长春市召开。本所律师姜俏、安丽娜和邓秀荣参加了研讨会。

91日至5日,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在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等18名律师参会,为“东博会”提供了全程解答法律咨询的法律服务。

97日,安徽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孙素明带领6人考察团,在吉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孙晓标的陪同下来本所考察。

98日,吉林省司法厅在厅会议室举办了“学习贯彻张军部长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本所主任赵大华、执行主任张军勇参加了研讨班,赵大华主任在研讨班上结合本所实际以讲政治为主题作了发言。

99日,本所召开全体律师大会,赵大华主任传达了吉林省司法厅举办的“学习贯彻张军部长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精神。

99日,本所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动员部署大会。会上,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作了动员部署。赵大华主任要求全所律师积极参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齐心协力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好。

99日至10日,本所律师夏冬和安丽娜参加了“长白山国际越野跑挑战赛”。

9月12日,本所主任赵大华、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和党支部书记付占国等12名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来到东辽县安恕镇彩岚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普法志愿者服务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本所主任赵大华代表本所与东辽县安恕镇政府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与安恕镇下辖的19个村村委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本所为镇和各村赠送《三农法律服务手册》等书刊600余册,现场作了讲座和解答了法律咨询。活动结束后,本所法律服务团又来到辽源市西安区司法局,与该司法局共同举行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对接启动仪式”,与该司法局领导建立了微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群。

915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与律师杨洋、实习律师车建国来到东辽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东辽县司法局共同开展了“普法志愿者服务”活动,莫长军副主任为该区管委会作了题为《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法律讲座。

929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莫长军及律师12人来到四平市铁东区,与铁东区司法局在铁东区政务大厅公民普法学校共同开展政府购买普法志愿者项目“送法进乡村”活动。莫长军副主任代表本所与铁东区4个乡镇政府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与各乡镇下辖的49个村村委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本所还为各乡镇和村赠送普法书刊600册;本所参加活动的律师为乡镇“法律明白人”作了普法讲座和现场解答了法律咨询。

9月,“司法部公布全国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名单”,本所承办的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名单上有名。

9月,本所编印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例选集》第二辑,共印3000册。

1010日,本所资深法律工作者安丽梅在吉林省总工会坐班时接待当事人。

1012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在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为发生“三农”方面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主持调解,并获得了成功。

1014日至15日,本所主任赵大华,执行主任张军勇,副主任李松,律师姜俏、孙海燕,主任助理赵英伯,参加了由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以“聚焦AI时代•探究联盟新使命”为主题的第21届长江律师联盟(YLNLAW)年会。

1016日,受援人张莹莹给法援律师杨洋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1018日, 上午9时,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在本所会议室收看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电视直播。聆听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工作报告。

1023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召开的欢迎中央电视台“律师来了”节目组会议。

1024日,本所在网站和公众号发表文章,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

102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和工作人员4人来到东辽县安石镇第二中心小学,与东辽县司法局共同开展了贯彻十九大精神“普法志愿者”“送法进校园”活动。向该小学赠送了普法书刊,为该小学师生上了法制课,与该小学领导和老师建立了普法微信群。

1028日,本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中青年律师28人到“长安驿站”进行了拓展训练营活动。

113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和律师栾红月积极开展工作7天,最后通过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调解,使农民工王殿呈获得10万元赔偿金。

113日,本所举行了《律师讲堂》讲座(2017年第4期,总第28期),主讲人为张军勇。

11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全所律师参加的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座谈会。会上,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5名党员律师从不同方面谈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体会。

11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在吉林省总工会干校为全省工会干部以《工会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务》为主题作了讲座。

1110日,本所律师夏冬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2017年度典型案例》为题作了讲座。

1115日,本所资深法律工作者安丽梅为高久等32名农民工解答了法律咨询。

1117日,本所组织全体律师参观了长春规划展览馆。

1118日,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贯彻十九大精神助力企业家成长主题报告会在吉林财经大学图书馆报告厅举行,本所17名律师参加了会议。

1120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师生作了普法讲座。

1122日,吉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王挥遒来本所调研,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分别向王挥遒副部长介绍了本所业务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三农”法律服务援助和本所党建工作情况。

1123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召开2017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1129日,本所律师张军勇、姜俏和孙海燕参加了在银川市举行的2017年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员培训暨聘任大会,3位律师被聘为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聘期为2017121日至20191130日。

121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和工作人员4人来到四平三中,与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共同开展了“普法志愿者”“送法进校园”活动,郑爱妮律师为该校师生上了法制课。

124日,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本所执行主任张军勇带领2名律师、副主任莫长军带领4名律师分别参加了“全省工会系统‘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和“四平市铁东区‘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场为群众解答了法律咨询,并发放了普法宣传图册。

125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和工作人员4人来到东辽县白泉镇新城社区,与东辽县司法局共同开展了“普法志愿者”“送法进社区”活动。

127日,本所郑爱妮等律师和工作人员4人来到四平市中央东路小学,与四平市铁东区司法局共同开展了“普法志愿者”“送法进校园”活动,郑爱妮律师为该校师生作了《远离校园欺凌,让花儿精彩绽放》的主题讲座。

128日,吉林省司法厅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任8位律师和法学专家为法律顾问。本所主任赵大华为受聘的法律顾问之一,聘任时间为201712月至202011月(聘书日期为2017125日)。

128日,本所律师安丽娜为长春市工商联机械制造行业商会近20家会员企业作了《企业涉税法律风险防范》法律专题培训。

1215日至16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第二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在北京律师培训基地举行。本所张万福和孙岩松两位律师代表本所参加了论坛。本所律师共为论坛撰写论文28篇,其中3篇论文获奖(张万福写的论文获一等奖,付占国和孙岩松合写的论文获二等奖,孙雁明和孙洁合写的论文获三等奖)。获奖论文收入《第二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论文集》。

1221日,本所9名律师在吉林分会场参加了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暨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启动仪式。

1223日,本所以“第二届北方律师发展论坛”征文为内容举行了“大华铭仁律师论坛”(《律师讲堂》2017年第5期,总第29期)。3篇获奖论文和李松、安丽娜两位律师撰写的论文在论坛上作了交流。

1223日,本所成立“律师工作服务中心”,撤销办公室,负责人为赵英伯。本所成立“财税金融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为安丽娜。

1227日,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带领律师和工作人员4人来到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与辽源市西安区司法局共同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本所与灯塔镇的23个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作了“法律援助与服务三农”专题讲座,现场解答了法律咨询,发放了普法图书。

1228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举行了成立10周年颁奖晚会。本所主任、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赵大华首先致词。与会领导为获得“农民工法律援助特殊贡献奖”、“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标兵”、“农民工法律援助办案能手”称号的13名律师和获得“农民工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单位”、“农民工法律援助突出贡献个人”称号的10个企事业单位、10名企业家颁发了荣誉证书。吉林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李延在会上作了讲话。

1228日,本所举行了法律服务工作交流年会。应邀参加这次年会的本所部分法律顾问单位企业家与本所律师进行了法律服务工作交流。

1229日,本所20余名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在厅会议室举行的“全省律师学习十九大精神培训班”。

   12月,本所副主任莫长军在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中入围,获得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办公室颁发的入围证书。

 


 

2018年

1月29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会议总结2017年全年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会议由赵大华主任主持,全体合伙人参加了会议。

2月11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在国盛大酒店四楼福运厅举行春节招待午宴,本所全体律师,实习见习人员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午宴。

2月28日,孙岩松,夏冬,安丽娜调离本所。

3月8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召开了“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座谈会。与会女律师围绕主题作了发言。座谈会由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主持,赵大华主任在座谈会上讲了话。

3月14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召开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会议由副主任莫长军主持,会议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部署2018年法律援助工作任务;二是对律师如何加强业务学习、业务协作提出新要求;三是对如何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提出了要求。本所律师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赵英伯参加会议并讲话,他就中心如何开展信息化建设,如何为律师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并希望全所律师对中心的服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便于中心改进工作,更好地为律师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本所法律援助律师、实习律师参加会议。

3月24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召开《学习习近平主席在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全体会议重要讲话座谈会》,赵大华主任主持会议并 作了重要讲话。与会部分律师代表作了发言。

3月29日,吉林省法学会在松苑宾馆召开第七届五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胡家福同志对此次会议作重要批示。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姜德志同志作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同志作重要讲话。 会议表彰了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吉林省企业法治研究会被评为2013-2017年度先进研究会,本所主任赵大华作为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被评为2013-2017年度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本所律师姜俏作为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秘书长,被评为2013-2017年度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

4月14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业务专题培训班。

4月15日,江西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副处长郭庆瑜率江西省直律师事务所主任4人考察团来本所考察。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孙晓标、吉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副处长王英帅陪同来所考察。本所主任赵大华、执行主任张军勇与考察团成员就律师事务所建设和公益性法律服务等内容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考察团成员还参观了本所的所容所貌及本所承办的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


4月20日,本所全体律师参加了第二次Alpha律师智能工作系统学习。邀请北京Alpha律师智能工作系统研发公司的高晶女士到所进行了系统讲解。讲座在本所会议室举行。

4月27日,由中共吉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举办的“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建功新时代”第二届全省青年律师演讲比赛在长春举行。本所律师王爽参加了比赛获得优秀奖。

6月4日至6月27日,本所网站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征文活动有10名律师参加了征文活动,共发表作品11件。

6月29日,本所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座谈会。

7月1日,本所主任赵大华赴北京参加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7月1日,本所党支部被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

7月20日,本所召开了律师智能办案系统Alpha应用交流会。一线办案律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赵大华主任出席会议并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8月27日,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8月27日在驻军某部开展《送法进军营 助推强军梦》活动。
8月31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首届美食节在本所成功举行。全所律师、实习律师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美食节活动。

9月7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大华赴黄山参加全国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

9月15日,赵大华主任主持召开全所会议。会上执行主任张军勇介绍了2018年9月5日至7日,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党务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培训班学习情况。赵大华主任介绍了本所律师业务开展情况并组织相关律师对具体案件进行了业务交流。

9月21日,第二届吉林省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举行。全省检察院机关与律师协会分别派出12组辩论队。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由莫长军、王吉、姜楠、 王爽四位律师出战。

10月15日,长春财经学院10名大三学生来本所进行为期十五天的见习。赵大华主任亲自召开欢迎会议。并作了具体部署。

11月2日,长春财经学院法学院10名见习大学生圆满完成了见习回校,赵大华主任主持座谈会。

11月10日,在本所会议室召开了《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学习汇报会》,全所律师和实习律师参加了会议,张军勇副书记作了汇报。

11月11日,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法治建设与民营经济发展研讨会在长春御诺大酒店召开。企业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大华出席会议。 企业法治研究会秘书长本所律师姜俏出席会议。

11月16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搞好法律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文件汇编》(网络合订本) 上线运行。

11月17日,赵大华主任赴广西南宁参加第22届长江律师联盟年会暨“公司破产与清算高峰论坛”。

11月27日,为迎接国家第五个宪法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资料汇编》(网络版)上线运行。

11月29日,吉林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在吉林省宾馆召开,本所副主任莫长军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

12月2日,上午,本所律师在省司法厅12楼会议室参加了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宪法宣传周律师集体宣誓仪式》。

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本所律师利用网络媒体向公众进行了国家宪法的宣传活动。

12月6日,吉林省委政法委法规处处长周兴志一行三人来本所就吉林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问再次来本所进行调研。本所莫长军、孙洁、张含蓥、文松涛、孙雁明参加了调研会并发表了意见。调研会在本所客户接待服务中心24楼召开。

12月10日,本所期刊《大华铭仁律师》第10期(法律援助专利)印刷版和网络版同时发行与读者见面。

12月15日,本所律师姜楠、王吉、马俊骥、郑爱妮、历琰、裴程苗、姚庆伟、侯一呜、陈贵高参加吉林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第二届学术研讨会。研讨会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楼B区3楼模拟法庭召开。

12月26日,省律师协会公众号发布: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经省律师协会推送难至全国律师协会的记实照片《成功维权》获全国律协“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记录律师 执业感人瞬间”照片征集活动二等奖。

 12月29日,在律师所二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律师大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同志主持。会上党支部委员和党员律师进行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 会上讨论通过了姚庆伟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讨论通过了历琰同志由中共预备党员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举行了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注:以上事项责任编辑为孙雁明律师,以下事项责任编辑为孙洁。

2019年 1月5日,国盛大酒店24楼赵大华主任召集会议,研究律师所党建和2019年律师业务工作。张军勇、付占国、国巨明、李海峰、李松、莫长军、姜俏、王吉、历琰、郑爱妮、裴程苗参加会议。

1月15日,本所律师姜楠因脑溢血病世,年仅36岁。告别仪式当天在朝阳沟殡仪馆举行。

1月19日,本所主任赵大华等12名律师在国盛大酒店4楼参加了《2019年长春市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家对话会》。赵大华主任在对话会上作了题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现场发言。本所主任赵大华荣获2018年度长春市机械制造行业商会“突出贡献奖”,本所 副主任律师姜俏获得“先进委员会个人奖”。

2月1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在国盛大酒店欢聚一堂,召开新春茶话会,互致祝福,共迎新春佳节。赵大华主任、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律师在会上向在2018年度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律师及工作人员颁发了先进个人奖、优秀实习律师奖、老骥伏枥奖以及后勤保障奖,感谢大家在过去一年付出的努力。赵大华主任向2019年度荣休的张万福老师和孙雁明老师颁发了终身名誉顾问证书,真诚感谢他们十几年来对律所发展所作的贡献。

2月5日大年初一,本所主任赵大华代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并以个人名誉通过公众号网络视频向各界朋友拜年。

2月16日,本所全体律师参加省律师协会在君怡酒店举办的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端培训,培训内容《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月18日,赵大华主任召集全所执业律师、实习人员上午八点三十分在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一)通报农民工法援工作站负责人变更情况(二)通报1月份以来的业务开展情况<案件承揽或指派,承办、参与人员,收费情况等>(三)3月底前需要安排的几项主要工作任务及相关分工(四)本次会议的其他工作事项及指定负责人等。

2月25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本所会议室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主持,党支部副书记张军勇、支部委员姜俏、莫长军、王吉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如下:一、 讨论研究了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先进党支部事宜。二、 讨论研究同意裴程苗同志担任党支部青年委员。三、 讨论研究了发展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份子事宜。四、 讨论研究了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

3月8日,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本所全体女律师及部分男律师下午在乐活里大鲁阁保龄球馆举行了保龄球比赛。

3月9日,赵大华主任主持在所会议室召开全所律师及实习人员会议,会议主题是刑事案件研讨交流会议。

4月16日,省政府首届高端智库专家暨第五届法律顾问和决策咨询委员聘任大会在长春举行。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本所主任律师赵大华连任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4月27日,上午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在所会议室召开“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小组。,赵大华主任主持会议,全体律师和实习律师参加了会议。

5月11日上午,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赵大华主任带领12位律师到长春北湖监狱开展精准普法活动。长春北湖监狱监狱长汪军、副监狱长周洋、郎副监狱长全程陪同此次活动。

5月16日下午,吉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第一副书记刘桂琴同志,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调研党建工作。

5月17日至18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在南京参加了《长江律师联盟首届政府法律服务高峰论坛》并做专题发言。

5月27日(星期一)下午四点在国盛大酒店24楼,赵大华主任召开长江律师联盟成立25周年、律所成立25周年年会筹备组第一次会议,参会人员有:赵大华,宋玉艳,王吉,王爽,张含蓥,孙洁,郑爱妮,申基成,姜俏、孙雁明。会议重点研究了长江律师联盟第23届年会筹备工作。

6月4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与吉林省劳动监察大队总队、分队领导就农民工讨薪问题举行研讨会。研讨会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

6月15日,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韩秀桃带领调研组,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调研律师党建工作。吉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徐淑红、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刘桂琴、省律师协会会长王哲等领导陪同,到本所视察调研党建工作,并召开“党建全覆盖‘回头看’与推进全规范座谈会”。

6月26日,中组部非公党建杂志编辑部主任助理逄润鹏在省委组织部非公党建办公室主任科员张金新、省律师协会党建办公室主任吴晓民的陪同下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调研党建工作。

6月27日,吉林省司法厅召开厅直系统纪念建党98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授予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吉林省司法厅厅直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6月28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座谈会 。座谈会在本所会议室举行,全所党员律师和非党员律师30人参加会议。

7月5日,吉林教育电视台访谈节目《新时代先锋者》之维护正义的使者~专访著名律师赵大华, 卫星11频道7月5日晚6:20隆重播出 。节目由曹和平总策划、韩山寺制片、张宸维主持。

7月8日至18日,本所进入办公地址乔迁期。现办公地址是1999年租用长春市物资局的房子,位于长春市人民大街1556号1-2楼。由于交通状况,律师事务所发展等原因,决定迁往长春市高新区硲谷大街661号(长春市天安第一城小区南门右侧)。

7月15日,赵大华主任公布两处办公区人员安排:

    天安第一城律师事务所新址分为A区和B区,进大门至一、二、三层为A区,A区一层向右拐一、二、三层为B区。A区和B区各三层。其主要功能为:A区一层是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区和律师办公区;二层是律师办公区;三层执行主任办公室及律师办公区。B区一层是接待洽谈区;二层是律师办公区;三层是食堂和多功能厅(党建、会议)。律师在所人员分布如下:A区一层王爽、裴程苗、郝庆国、刘晓明、栾红月、宁国。实习人员杨婉、张博、和安丽梅老师。A区二层历琰、侯一鸣、赵佳、丁菲菲、邓秀荣、文松涛。A区三层暂时空。B区一层前台管理员胡美玲和总值班律师(孙先锋或其他合伙人)。B区二层姜俏、王吉、孙先锋(暂)、申基成、朱舸。实习人员冉玮、边姝予、宋薇。  

     国盛大酒店23层:赵大华、付占国、李松、李海峰、国巨明、袁鹏辉、姚庆伟、李著、张含蓥、宋玉艳、孙洁。

7月20日,本所律师办公区迁址基本结束,律师搬入新址办公。全所人员在新址前合影留念。新址位于长春市高新区硲谷大街661号(长春市天安第一城小区南门右侧)。

8月3日(星期六)上午在国盛大酒店24楼,赵大华主任召开长江律师联盟成立25周年、律所成立25周年年会筹备组第二次会议,参会人员有:赵大华, 付占国,张军勇,果巨明,李松,李海峰,宋玉艳,边姝予,王吉,王爽,张含蓥,孙洁,姜俏、孙雁明。会议研究了长江律师联盟第23届年会 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8月15日至8月19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成功承办了中国长江律师联盟第23届年会及庆祝中国长江律师联盟成立25周年和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成立25周年庆祝活动。

8月23日至8月27日,本所每天指派三名律师赴中国长春国际会展中心,轮值第12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为大会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服务。

9月7日,本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了省司法厅主办由吉林省律师协会承办的吉林省优秀律师表彰大会暨《初心筑梦律谱华章》文艺会演。 本所赵大华、裴程苗、刘晓明律师被评为吉林省优秀律师受表彰。

9月12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在金皇冠啤酒坊举行庆中秋迎国庆招待酒会。会上表彰和奖励了在25周年所庆和长江律师联盟第23届年会筹备及会议期间表现突出的个人。奖励了受省司法厅表彰的吉林省优秀律师。全所律师参加了招待酒会。

9月12日,本所王爽,裴程苗两位律师受邀去108中学普法讲座。

9月18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组织志愿律师参加了由吉林省律师协会、长春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党员律师公益法律咨询活动。本所姜俏、王吉等律师参加了活动。

9月21日,本所党支部在国盛酒店24楼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

9月22日,本所律师应位于长春北湖的万寿寺主持邀请进行法律咨询

9月23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律师被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聘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义务监督员,任期两年。

10月18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会,对主题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集中学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主持,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孙晓标,省律师协会主题教育指导组成员:杨文峰、王晗、别亚汝到会指导,本所赵大华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所全体党员、律师、实习律师共计35人参加会议。

10月21日,吉林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本所三位律师受聘各分会长职务。张军勇律师为副会长,姜俏律师为副秘书长,申基成律师为律法顾问专业委员会顾问。

10月24日,本所姜俏律师受邀去商务厅进行讲座

11月8日,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在本所会议室召开全所律师大会,隆重举行举行新时代讲习所开班仪式和党支部换届交接仪式。省司法厅副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林松同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第一副书记刘桂琴同志到会祝贺并讲话。原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同志离任,由赵山河同志担任新任党支部书记。省司法厅副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林松同志为本所新时代讲习所作首场讲习报告。

11月11日,本所王爽律师受邀参加《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征求意见稿)》会议。会议邀请专家:尹奎杰(东北师大政法学院院长),曹险峰(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教授),张闯(长春理工大学吉林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主任),王爽(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11月13日上午,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一行三人(巡回指导组组长、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巡回指导组成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巡回指导组成员、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主任李鲲)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检查指导工作。

11月19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所党支部下发2019年01号文件,题目是《关于深入学习林松同志在“新时代讲习所”开班仪式上讲话的通知》,抄报省律师行业党委并利用微信发全体律师。

11月22日,本所网站按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部署开始进行2019年宪法宣传周和宪法日活动进行全面宣传和报道。

11月23日,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2019年会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研讨会在四平市召开。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大华主持这次会议。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秘书长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俏参加会议。

11月25日,本所安丽梅老师应邀去佳园社区做“尊法守法,携手筑梦”为主题公益普法。

12月2日,辽源司法局伊强,殷晓俊一行两人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对司法厅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协议进行交流座谈。

12月4日,吉林省总工会副主席祝赫,法律事务部部长张海波及潘文彪,张旭一行4人来本所就新一年继续为总工会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交流。本所主任赵大华,党支部书记赵山河参加座谈。

12月4日,本所10余名律师走进林田公司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6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省司法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姚瑞明、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王晗到会指导,全所党员参加会议,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会议由所党支部书记赵山河同志主持。

12月11日, 由律鹰法商学院、天成资本、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承办的《2020风险投资走进吉林 天成律鹰●百亿创投项目推广峰会暨启动仪式》在长春华天酒店举行。本次活动由吉林省工商联主办,由吉林省商务厅支持,由吉林省吉商联合会、吉林省民营企业联合会、吉林省异地商会联合会、上海商会协办。

12月19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总结一年工作,研究明年重点工作任务。

12月28日在天安办公区召开全体会议,赵大华主任主持部署2020年工作安排,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12月30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举办首届冬季美食节,赵大华主任主持了美食节活动,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参加了美食节活动。

   

 

2020年 1月1日,赵大华主任在微信工作群发表新年贺词《我们奋斗,我们收获,我们快乐!》 同志们,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让我们以更加高昂的斗志迎接新年的到来!2020年,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将跨入发展的第26年。过去的25年,是大华铭仁律师团结奋进,锐意进取的25年。25年前的青年如今已人到中年,25年前的中年如今已进入老年。二十多年的雪雨风霜坎坷崎岖之路,我们始终坚持着、奋斗着,不曾停歇自己的脚步。二十多年我们无数次的获得过赞誉、奖励和表彰,但在荣誉面前我们保持了良好的平常的心态。国际国内各种因素作用下,我国已经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新阶段,尤其是近年来我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导致我们律师事务所创收压力加大,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如果我们不能正确面对现实研究有效对策,恐怕我们就会被淘汰,就会落伍,更谈不到发展。那么,什么是我们的有效对策呢?一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一切从实际出发,排除影响我们事业发展的思想障碍。二是探索建立新的发展模式和运营方式,以"多劳多得"为分配的总基调,让脚踏实地的奋斗者先富起来!三是协调好、平衡好部门之间、不同专业团队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所工作一盘棋。四是寻找适合我们的服务市场,同时也着力提升我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以求突破低水平创收的现状。总之,做到新年新气象,新年新发展,离不开全所律师的齐心努力奋斗。每一位律师心中常念"我们奋斗,我们收获,我们快乐"之词句,我们将无愧于2020年!祝福大家新年快乐

1月2日,司法部公示,表彰一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本所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1月3日,召开合伙人和部份律师会议,研究2020年工作。

1月4日,本所全体律师参加省律师协会在君怡酒店举办的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端培训,培训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1月22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在天安办公区会议室举行春节茶话会。会议由赵大华主任主持,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了茶话会。茶话会结束后,为付占国律师颁发了“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顾问”聘书及荣退金。为律师所全体人员发放了2019年度奖金。

2月1日,赵大华主任在律师所工作群发出通知:鉴于我省新冠病毒疫情尙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加之,与我们律师有关的单位及客户都在忙于疫情防控,我决定本事务所除特殊工作任务必须履职和你特殊客户紧急业务求助外,在2月9日前,任何人不需要到律所上班。法援热线确有必要接听,由裴成苗负责安排值班律师,安排情况向我报告。如果不是必须安排值班律师,就不安排为好。2月9日是否正常上班,待我另行通知。

2月6日,针对春节前后全国新冠状病毒疫情,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向全体党员和律师发出倡议书,要求众志成城,共抗疫情。

2月7日,本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山河,副组长:赵大华、张军勇,成员:宋玉艳、裴程苗、王爽、边姝予。

3月16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全面复工上班。

4月11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召开全所大会,赵大华主任总结了前四个月的工作形势,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全所一定要团结一致 努力工作 共克时艰,把新冠疫情带来的损失夺回来。大会结束所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员会议,会议由赵山河书记主持。

4月18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全体成员及部分家属赴伊通采摘樱桃,中午在樱桃园区共进午餐。

4月25日,本所召开全所会议传达吉林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工作情况的会议精神,研究本所下一步工作。

4月28日,本所党支部书记赵山河同志参加省律师协会党委召开的吉林省律师行业党委省直所2019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会议并现场述职。 本所党支部委员姜俏同志参加了此次活动。

6月12日,按照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赵山河、执行主任张军勇等12名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来到辽源市同辽源市司法局一起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对接仪式活动。辽源市司法局局长慈向东、副局长李月娟、律师工作科科长伊强,殷晓俊,各村的基层干部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法律服务主要对接涉生态环境保护区开展法制宣传、政府法律顾问并化解涉生态环境的矛盾纠纷。

7月1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举行了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赵山河主持。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大华同志列席会议,发表了重要讲话。

9月5日,按照省司法厅和省律师行业党委的部署要求,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农安县合隆镇陈家店村开展了“党课开讲啦”现场教学活动。全所近30人参加活动。

9月21日,本所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

9月27日,吉林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举办《2020年度律师实务理论论文竞赛》颁奖仪式,颁奖仪式在吉林中证律师事务所举行。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获得优秀组织奖,杨婉律师获得二等奖、国巨明 文松涛律师获得三等奖、历琰 任继鸿律师获得优秀奖。

11月2日, 按照“党课开讲啦”工作要求和党建活动安排,2020年11月2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了支部活动,由党支部书记赵山河同志为大家讲党课。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共13人参加了活动。

11月25日, 吉林省律师行业党委开展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巡回督导组第四组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所开展督导检查。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孙晓标、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吴晓民、省律师协会党办孙景彦参加督导检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所主任赵大华、党支部书记赵山河和部分支委、党员代表参加。

 


 

注:以上事项责任编辑为孙洁律师,以下事项责任编辑为洪彤彤。

2021年 1月4日,张龙华、洪彤彤入职本所,负责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 洪彤彤は日本語ができます。日本向けの担当者ではありません、でもつうやくができます。)

1月15日第一期刑事辩护技能培训正式开始。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赵大华主任决定,文松涛律师主讲,向律所里年轻律师讲解刑事辩护具体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1月22日展开第二期青年律师法律实用技巧讲座正式开始。由孙先锋、文松涛、青年律师罗镇三位律师讲解与分析。结合自身多年经验以及实际案例,为我所青年律师上了生动一课。

1月29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开展青年律师技能第三期培训,本期培训由我所孙先锋律师与文松涛律师主讲。

2月5日上午,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第四期青年律师培训课程集训开讲,本期讲师由本所赵大华主任、张军勇主任担任。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赵大华律师为我所青年律师开展“团结奋斗、自强不息——暨大华铭仁发展史及企业文化”主宣贯会。

2月5日下午,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在天安办公区召开本年度第一次党支部会议,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赵山河主持,5名支部委员参加。

2月19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第五期青年律师培训课程集训开讲,本期讲师由本所军勇律师、罗镇律师、文松涛律师担任。

2月20日,律师孙振威入职本所,负责一楼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2月26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第六期青年律师培训课程集训开讲,本期讲师由本所孙先锋律师、文松涛律师担任。

3月4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在天安办公区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赵山河主持,6名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本次会议主题为如何提高党支部的政治功能与组织力,会议主要分为三部分,2020年工作总结报告、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最后党员评议。

3月5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第七期青年律师培训课程集训开讲,本期讲师由本所张军勇律师、罗镇律师担任。

3月8日,律师李派入职本所,负责一楼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3月12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第八期青年律师培训课程集训开讲,本期讲师由本所李松律师担任。

3月29日,吉林省律师协会组织全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三下江南”纪念馆党史教育活动,本所赵山河书记、张军勇副主任带领,共6人参加本次活动。

4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要求,特在律所内开辟学习教育学习园地,刊登上级有关要求,党史学习资料,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本所的学习体会。

4月8日,委托人伍女士的丈夫来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向代理其劳动争议案件的郝庆国律师送上锦旗一面。

4月17日,大华铭仁律师所组织全体律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4月19日,吉林大华铭仁全体律师到吉林省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4月20日,委托人何先生来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向代理其工伤赔偿案件的宁国律师送上锦旗一面。

5月8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团活动日,举办青年讲坛。全所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青年律师、实习律师等近30人参加。

5月8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全所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9人参加。

5月14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第九期青年律师培训课程集训开讲——民事诉讼实践,本期讲师由本所李松律师担任。

5月21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第十期青年律师培训课程集训开讲,本期讲师由本所文松涛律师担任,点评律师有文律师、侯律师、历律师、姚律师、王律师及张主任。

6月7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赵山河同志主持。一位副书记,两位委员参加。

6月18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第十一期青年律师培训课程集训开讲,交流内容讲解人员为孙振威、丁大勇、关凯予。本期培训由本所文松涛律师组织,点评律师有张主任、孙律师、文律师。

6月29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举行文艺汇演。

七一前夕,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司法厅评为厅直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组织委员姜俏同志被评为“厅直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共产党员张军勇同志、王吉同志被评为“厅直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7月2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第十二期青年律师培训课程集训开讲,本期培训由本所文松涛律师组织,讲师为张军勇、孙先锋、文松涛。主持人为丁大勇。

7月7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习近平《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讲话》。

7月15日,中宣部司法部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调研组一行7人到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调研指导工作。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律所法援接待室等办公场所,律所赵大华主任向调研组介绍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

7月,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中共吉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吉林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同时,本所裴程苗律师被中共吉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吉林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8月19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党支部在东北抗联莲花岛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党旗下重温入党誓词,律师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刘桂琴的带领宣誓。

9月18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潭镇建国村党总支共建《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10月15日,组织全体律师,观影爱国题材《长津湖》。

国庆刚过,我所李海峰、文松涛、谭冰洁、郝庆国等多名律师因在承办的各类案件中,尽心尽责、诚信服务,获得多名当事人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10月11日,与长春财经学院法学院合作开展为期三周的大学生实习工作。

10月,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颁发证书与奖牌,以资鼓励。

11月12日,姜俏律师为吉林省商务厅演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2日14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吉林省委关于“一主六双”战略布局。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

12月30日,委托人来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向代理其案件的谭冰洁律师送上锦旗一面。

12月30日,委托人来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向代理其案件的文松涛律师送上锦旗一面。

2021年12月31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张军勇主任律师,作为党代表参加中共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

恭贺我所及我所裴程苗律师成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布了2017-2020年“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2022年 1月24日,按照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党建工作,引领律师工作正确方向,按照省律师行业党委要求,在本所开展“忆百年党建,引未来征程”专题教育活动。

3月8日,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吉林省三农法律服务援助中心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组织律师到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潭镇建国村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3月17日,众志成城 齐心协力防控疫情

4月15日,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彰显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为民情怀,我所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引导公民尊法守法发挥作用,为社会面清零做出应有的努力。

5月18日,热烈庆祝本所成立二十八周年。

6月9日,受援人张先生给法援律师庞宇婷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到来之际,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党建节主题实践活动,全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欢聚一堂,采取多种形式为党庆生。

7月,恭喜姚庆伟律师、历琰律师、刘晓明律师、裴程苗律师、王吉律师、赵佳律师、侯一鸣律师取得2022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指导律师资格。

7月13日,本所边姝予被中国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共青团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授予“2021年度厅直系统优秀青年法律服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8月29日下午,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林松,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律师管理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刘桂琴等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

10月24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党代会”报告。

10月28日,支部书记讲党课——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11月19日,奋进新时代 一起向未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的二十大学习专栏。

 


 

   
2023年 3月24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召开党支部大会深入学习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月21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发扬中央苏区精神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

6月17日,经吉林省律师协会十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共10位律师入选,现将我所入选人员名单公布。

7月20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举办第三届《仲夏美食节座谈会》。

7月21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举行新党员宣誓仪式。

8月28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履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责任和义务。8月21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团队到吉林柴油机集团发动机有限公司开展所企对接活动。

10月,重视青年 赢得未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高标准安排学生实习工作,本期长春财经学院法学院的10名实习生到所开展为期三周的毕业实习。

12月29日上午,赵总协同合伙人姜俏主任、边姝予主任参加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新时代新征程:人工智能视野下的企业法治发展研究研讨会,并讲解;同日边姝予主任被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聘请为应用法律学院兼职教师。

12月29日下午本所举办茶话会。


 

2024年 4月26日在南关区幸福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4月29日上午,吉林省妇女联合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司法厅举办了吉林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活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李某劳动争议案》案例荣获“吉林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本所青年律师杨婉代表全所参加本次案例发布活动,并上台领取了荣誉。

9月,吉林省信访局为边姝予同志颁发荣誉证书。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与吉林信访局成为“协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