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是吉林省首家合伙所,也是吉林省第一个成立党支部的合伙所。建所23年来,我们所坚持“支部建在所上”的理念不动摇,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了律师事务所健康稳定发展,跨入了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行列。特别是2008年3月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们所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党建工作,开创了本所党建工作的新局面。2008年10月,我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委组织部和吉林省司法厅党委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织”称号。2011年6月,我们所党支部因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被吉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党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本文结合我们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际,谈一下我们对合伙所如何搞好创先争优活动的认识。
一、加强活动领导
我们认为,合伙所主任重视和支持,党支部书记挂帅,是合伙所搞好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保证。
合伙所主任是合伙所的带头人,在合伙所中居于领导地位。合伙所主任重视和支持创先争优活动,才能更好地做到紧跟部署,认真落实,讲求实效。同时,合伙所主任带头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还能起到率先垂范的良好作用。建所18年来,我们所党建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合伙所的前列,这与我们所的创始人赵大华主任(非党人士)的重视和一贯支持分不开的。对于这次创先争优活动,赵大华主任认识高,行动自觉,积极支持,并直接参与了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这对搞好本所创先争优活动,起到了很好的保证作用。
这次全国范围的“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时间长,要求高,意义重大。要搞好创先争优活动,党支部的工作需要坚强有力,规模较大的合伙所的党支部更需要如此。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的“领军人物”,需要亲自挂帅,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好。我们所党支部书记,以前由担任执行主任的一位合伙律师兼任。这位执行主任虽然有能力、有热情,但由于既要抓所的管理又要执业办案,再兼任党支部书记就感到力不从心,应顾不暇。随着本所事业的发展,队伍的壮大,我们所感到党支部书记再这样兼任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加强党建工作的要求,于是近年来聘任了专职党支部书记。现任专职党支部书记是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不久为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上任的,因做过党政领导工作,有很强的组织能力,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再加上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对创先争优活动抓得很有力。
二、创新活动方式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既要按照上级党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又要创新活动方式,利用活动载体,把创先争优活动搞得既扎扎实实又有声有色。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所党支部认真按照吉林省司法厅党委制定的《全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方法步骤组织实施,包括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先争优活动方案、组织学习座谈提高思想认识、党员律师公开做出承诺、认真进行群众评议和领导点评、积极向上级党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等。与此同时,我们所党支部还结合本所实际,创新活动方式,营造活动氛围,使全所律师都积极参加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为此,我们所党支部编印了《创先争优学习读本》,供全所律师学习;制作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主题宣传板,在墙上和网站设置了创先争优活动专栏;组织了以“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为主题的党员律师演讲、青年律师演讲和专题辅导。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所还在本所荣誉室举办了“在改革开放中前进的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百张图片展,与长春电视台联合摄制了《把党支部建在律师事务所上》党建工作纪实电视专题片。认真按照上级党委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与结合本所实际创新活动方式相结合,收到了相得益彰的良好效果。吉林省委组织部和吉林省司法厅领导来我们所检查指导创先争优活动时,对我们所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搞好活动结合
积极参加和认真组织全国、本省的和司法行政系统、律师行业的学习教育活动,努力取得良好的效果,是律师事务所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这次全国范围的“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全局来看,对于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到律师事务所,这次创先争优活动,对于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党建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都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建所23年来,我们所党支部始终把单独组织或协助本所组织各种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我们所党支部还结合本所实际,经常自行组织各种活动。坚持“两种活动”一起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本所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长期形成的良好工作作风,使我们所党支部对搞好这次创先争优活动有很强的自觉性。同时我们所党支部清楚地认识到,不仅要认真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组织好创先争优活动,而且要搞好工作结合,通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促进本所全面建设的加强和各项工作的开展。首先,我们所党支部把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与抓好司法部在律师系统开展的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促进本所建设全面加强,提升本所律师整体素质。其次,我们所党支部把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党建工作相结合。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本所党建工作。一是对党支部进行了调整和充实,补选了党支部副书记,增加了年轻委员,明确了分工,加强了党支部力量。二是建立了完善的党建工作制度,包括党支部的任务、“三会一课”、党员监督、党员谈话诫勉、请示汇报、党员联系群众、党员管理教育、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目标管理、党组织生活和联席会议等11个方面,并编印了本所《党建工作制度手册》。三是加强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每名入党积极分子均安排两名党员律师帮助。四是建立了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每名党员律师均安排一名非党群众作为联系对象,按照制度规定的“联系内容”,做好联系群众工作。五是加强了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为此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包括“律师事务所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邀请党支部书记列席会议并听取党支部书记的意见”等5个方面内容。最后,我们所党支部把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相结合,并要求党员律师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中,突出做好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和积极履行社会职责的法律服务工作。重点抓了牵手各级工会,为职工维权;走访百家社会福利企业,为残疾职工维权;加强设在本所的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深入街道社区和工地现场,搞好为农民工维权。此外,我们所还积极参加了吉林省统战部和吉林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全省“同心·律师服务团”法律服务活动,选派律师参加了第六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均受到了好评。由于相关工作成绩显著,2011年3月,我们所主任赵大华被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同年4月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11年6月,我们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获得两项殊荣:一项是被吉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另一项是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党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这是上级党委对我们所党建工作特别是对我们所创先争优活动成绩的充分肯定。我们所将以此为动力,以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带动律师事务所全面建设,保证律师事务所健康稳定发展,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