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2018年)
1994年
1994年5月18日,本所作为全省第一家合伙
律师事务所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吉司发律〔1994〕74号)成立,所名为吉林省大华律师事务所(2000年5月更名为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有赵大华、孙发和肖冬梅,主任为赵大华。同年7月8日,本所举行开业庆典,正式挂牌开业。
1995年
1995年4月19日,吉林省司法厅机关党委批准(吉司机党字〔1995〕4号)本所成立党支部(吉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中首个党支部),孙发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
1997年
1997年3月,刘德义同志(1994年9月加入本所)接任本所党支部书记。
2002年
2002年5月9日,中共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律师总支委员会批准(吉律党发〔2002〕2号)成立省直第六和第七两个联合党支部,其中省直第六联合党支部成员有吉林大华铭仁、吉林诚信、吉林国利、吉林赵守华、吉林诚大和吉林菁华6个律师事务所,本所何颖同志任省直第六联合党支部书记。
2002年11月24日,由本所何颖同志任党支部书记的省直第六联合党支部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座谈会,本所部分青年律师应邀参加了座谈会。
2003年
2003年1月8日,本所何颖同志(省直第六联合党支部书记)被吉林省人事厅直属机关党委评为200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2003年12月27日至29日,吉林省律师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召开。本所何颖同志(省直第六联合党支部书记)当选为七届吉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
2005年
2005年9月28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对成立独立党支部和改选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批复”中,把2002年5月9日设立的省直第六联合党支部改为省直第二联合党支部,律师事务所调整为吉林大华铭仁、吉林赵守华、吉林志强和吉林宇德4个律师事务所,本所何颖同志任省直第二联合党支部书记。
2006年
2006年2月,本所党支部书记何颖同志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2005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争”活动“优秀律师”。
2006年5月23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批准(吉律党发〔2006〕3号)本所成立独立党支部,何颖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2006年7月1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纪念建党85周年党员律师演讲会。同日,庞伟同志接任本所党支部书记。
2007年
2007年7月1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和谐发展座谈会。
2007年10月31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学习十七大文件与律师党建工作报告会,邀请吉林省委组织部二处处长陈希哲以党的十七大和律师党建工作为内容为全所律师作了报告。
2007年12月28日,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司法厅机关党委评为2006-2007年度“五好党支部”。
2007年12月,由本所律师莫长军,实习律师林清平、孙海燕组成的吉林省司法厅代表队参加了司法部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法律知识竞赛,并获得优胜奖。
2008年
2008年5月26日,本所在会议室与长春市桂林、东方广场、清和、群英、南湖和重庆等6家街道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本所党支部负责与6家工会联合会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交流。
2008年5月,吉林省律师协会会员部原主任刘晓光同志(2008年1月加入本所)接任本所党支部书记。
2008年5月,四川汶川发生地震,本所律师捐款1万元,其中党员律师捐款3200元。
2008年6月13日,本所党支部请吉林省司法厅原厅长李景学为本所党员律师和入党积极分子上了党课。
2008年7月1日,本所律师张军勇被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
2008年10月,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委组织部和吉林省司法厅党委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织;庞伟同志被吉林省司法厅党委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09年
2009年3月,本所党支部决定实行“党员律师接待日”制度,每周六上午,轮流安排本所党员律师在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做接待工作。
2009年4月9日,吉林省委巡视组在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赵山河的陪同下,来本所视察律师服务民生工作情况。
2009年10月11日,本所党支部改选,2009年3月加入本所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原庭长宋玉香同志当选为党支部书记(专职)。
2009年10月27日,本所党支部通过张军勇同志由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009年11月28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全所律师参加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研讨会。
2010年
2010年4月,青海玉树发生地震,本所律师捐款7500元,党员律师带头捐款。
2010年6月7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在本所召开了省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调度会,本所主任赵大华、党支部书记宋玉香参加了会议。
2010年7月1日,本所党支部组织了“关于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和使命”主题党课辅导,全所党员律师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讲为《大华铭仁律师》主编张万福。
2010年7月15日,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在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副秘书长刘桂琴、所务部主任张忠民的陪同下,来本所检查“创先争优活动”。
2010年7月29日至30日,吉林省司法厅在吉林市召开了“全省律师党建工作暨创先争优活动现场会”,本所党支部书记宋玉香参加了会议。
2010年8月11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党员律师创先争优活动演讲会”,在演讲会上,党员律师作出了“公开承诺”。
2010年8月28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党员律师“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演讲会,党员律师何颖、付占国、孙雁明、张军勇和姜俏作了演讲。
2010年9月3日,吉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振宇在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的陪同下,来本所检查“创先争优活动”。
2010年9月7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创先争优活动青年律师演讲会”。
2010年9月16日,吉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督导检查组组长张殿峰一行6人来本所检查“创先争优活动”。
2010年9月20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在副秘书长刘桂琴、所务部主任张忠民的陪同下来本所,在本所召开了省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所主任“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会。
2010年9月,本所与长春电视台联合摄制了《把党支部建在律师事务所上》党建工作纪实电视专题片。
2010年10月4日至31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长春市双阳区鲁家村调查了解一户农民耕地被强征强占、农作物被毁纠纷,并为该户农民提供了法律援助。
2010年10月,本年4月加入本所的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原主任付占国同志接任本所党支部书记。
2011年
2011年1月31日,本所召开2010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张军勇、庞伟和王卫国3位同志被评为本所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2月17日,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在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的陪同下,来本所检查指导“创先争优活动”。
2011年2月21日(上午),吉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黄燕明,吉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庄严,在吉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的陪同下,来本所对“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工作进行调研。
2011年2月21日(下午),吉林省司法厅在本厅会议室召开了向吉林省委组织部领导汇报和律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汇报了本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本所副主任庞伟作了发言。
2011年3月3日,本所召开了全体律师会议,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传达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关于在党员中开展向陈思国律师学习活动的决定和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积极在律师中发展党员文件精神。
2011年3月3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副司长高贞在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的陪同下,来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视察。
2011年3月11日,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司法厅联合召开了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会议。
2011年3月12日,本所大连分所举行开业庆典,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莅会并致词。
2011年4月16日,本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党支部委员会,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为付占国、副书记为孙岩松、纪律检查委员为何颖、组织委员为庞伟、宣传委员为张军勇。
2011年4月19日,吉林省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调研员梁跃臣、主任科员齐荣丽来本所考核党建工作。
2011年5月25日,由吉林省委统战部和吉林省司法厅联合主办的省暨长春市“同心·律师服务团”誓师动员大会在长春市人民广场举行,本所全体律师参加了大会。
2011年5月31日至6月3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在江西井冈山举办的党的知识培训班。
2011年6月15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下发《关于对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改选党支部书记的批复》(吉律党〔2011〕6号),同意付占国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同意孙岩松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2011年6月,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党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张军勇同志分别被吉林省司法厅党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1年6月29日,本所召开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邢庆涛、机关党委书记宋卫东、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孙玉辉,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生久应邀出席了大会。会上,吉林省司法厅机关党委书记宋卫东宣读了本所党支部被吉林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吉林省直属机关党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张军勇同志分别被吉林省司法厅党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宣读了表彰本所优秀共产党员(庞伟、姜俏、孙岩松、张万福、孙雁明和王卫国6位同志)的决定;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宣读了向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倡议书;优秀共产党员张军勇作了先进事迹报告;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
2011年6月30日,本所党支部编印了《党建工作制度手册》。
2011年7月20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做客中央电视台12频道《社会与法》栏目,接受主持人关于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的访谈。
2011年7月22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本所党支部制定的《党建工作制度》。
2011年7月30日,本所召开了全体律师会议。会议内容之一是党支部书记付占国讲了党建工作的几个问题:一是党小组的划分;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三是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
2011年8月3日,本所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关于如何进一步在全所开展学习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问题;二是关于深入开展党建工作问题;三是关于如何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问题。会后,党支部发了《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会议纪要》。
2011年8月13日至14日,由吉林省律师协会承办的2011年“三省一区”律师论坛在延吉市举行,本所撰写的《谈新形势下合伙所如何抓好党建工作》论文获一等奖,收入论文集;与会的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在论坛上宣读了论文。
2011年8月27日至28日,吉林省律师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吉林省宾馆召开,本所赵大华和张军勇两位律师作为代表参加了大会。张军勇律师当选为第八届吉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赵大华律师被吉林省律师协会聘任为兼职副秘书长。
2011年9月,本所为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开展的“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理论研讨征文活动”撰写的《谈合伙所如何搞好创先争优活动》一文交到了吉林省律师协会。
2011年10月9日,本所党支部被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指导小组确立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
2011年10月20日,本所党支部按照司法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撰写的题目为《牢记律师社会责任,做好为民服务工作》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材料报到了吉林省司法厅组宣处。
2011年10月27日,中加法律援助项目考察团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的陪同下,来本所和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考察。
2011年10月27日,本所主任赵大华和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召开的中加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项目座谈会。
2011年12月6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前郭县哈拉毛都镇哈崩店村调查了解70户村民签订养殖订单合同被骗纠纷,并为农民提供了法律援助。
2011年11月25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冯秀梅、干部李柔组成的司法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组来本所调研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陪同调研的有吉林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和吉林省司法厅组宣处副处长姚瑞明。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主任赵大华向司法部调研组汇报了本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12月9日,本所承办了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吉林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司法厅和吉林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和吉林省律师协会协办,在吉林省政协同馨宾馆举行的“文化产业的法律支撑”专题研讨会。
2011年12月10日(下午),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带领吉林省司法厅举办的“全省首期律师所党建公益岗位人员培训班”全体学员70余人来所参观。学员们看了本所的所容所貌,观看了本所与长春电视台联合摄制的《把党支部建在律师事务所上》电视专题片。在本所党支部召开的欢迎会上,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主任赵大华介绍了本所的党建工作情况。同日上午,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按照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的安排,以《如何做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为题,在培训班上讲了课。
2011年12月21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交流会,10位律师、实习律师结合律师文化建设谈了自己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
2011年12月,本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年
2012年1月7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律师民主测评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是,由党支部委员向党组织汇报2011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支部委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律师民主测评会的主要内容是,由党支部和党员律师进行述职,根据每位党员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2012年1月,本所主任赵大华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201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12年2月2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律师接待了长春某企业205名上访农民工,工作站决定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2012年2月20日,本所党支部制定了“党员律师走进基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根据此方案开展“六进”活动。
2012年3月10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向雷锋同志学习座谈会。
2012年3月15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带领3名律师,按照吉林省律师协会的安排,参加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在长春市红旗街巴黎春天门前广场举行的“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宣传展示活动”。
2012年3月28日,本所被吉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先进单位。本所主任赵大华参加了吉林省司法厅于3月29日召开的表彰大会。
2012年3月29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到长春市第一O三中学,开展了“党员律师送法进校园”活动。党员律师韩江为该校50余名教职员工宣讲了如何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党支部宣传委员张军勇和赵佳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2年4月19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支部成立17周年座谈会。
2012年4月,本所党支部制定了“开展律师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2年5月4日,由吉林省律师协会主办、吉林省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承办的“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我与律师事业共成长’吉林省青年律师演讲比赛”在吉林省监狱管理局12楼会议室举行。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律师获得个人第一名,并与另外两名律师为省直律师事务所代表队赢得了团体第一名。
2012年5月2日至6日,中组部和司法部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培训班。
2012年5月14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对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进行了调整,本所党员律师张军勇被选为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12年5月31日,本所与65370部队在该部队礼堂举行了“双拥共建”签字仪式。这也是本所党支部开展的“党员律师走进基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之一。
2012年5月,本所被吉林省律师协会授予吉林省党外知识分子“同心献智”行动“‘同心’律师服务团队”称号。
2012年6月30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全所律师到吉林省廉政教育中心参观廉政教育展览。
2012年6月,本所被吉林省委统战部和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同心·律师服务团”法律服务活动“优秀团队称号”。
2012年7月1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学习座谈会。
2012年7月20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德惠市达家沟镇合义村,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
农村”活动。
2012年7月24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长春市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成涛·绿锦国际建筑工地,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工地”活动。
2012年7月25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义和社区,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
2012年7月,姜俏同志接替何颖同志担任本所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
2012年8月3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深入到长春市临河风景小区内的吉林长电启泰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
2012年8月10日,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处长刘立伟带领吉林省总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组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调研。
2012年8月21日至23日,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参加了全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2012年8月30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到吉林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党员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
2012年9月17日,本所党支部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受到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的通报表扬。
2012年9月22日,由朝鲜罗先市人民委员会陆海运管理局副局长曹光善率领的中朝罗先经贸区管委会干部第五期培训班17名学员来本所参观交流。
2012年9月,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和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分别被吉林省司法厅党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兵”称号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注:以上事项责任编辑为张万福律师,以下事项责任编辑为孙雁明律师。
2012年11月16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
2012年11月3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编印党建专刊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2012年11月2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第二次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
2012年12月14日,本所党支部组织全所律师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
2013年
2013年3月19日,本所已有莫长军、孙百卉、夏冬、郑爱妮、周鹤、王一清和孙晶7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莫长军、孙百卉和王一清为重点入党积极分子。
2013年4月,本所党支部编印了《学习十八大精神同心共筑中国梦学习读本》,共印500册。
2013年5月18日上午,本所召开了“学习十八大精神,同心共筑中国梦”演讲会。
2013年11月15日,本所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
2013年11月29日,本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了发展莫长军和孙百卉两位同志为预备党员。
2014年
2014年1月18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本所会议室举行了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全体律师参加了这个仪式。宣誓人为预备党员莫长军和孙百卉。
2014年4月19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支部成立19周年座谈会。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吉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应邀参加了座谈会。
2014年10月10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如何培育律师事务所核心价值观》报告会。
2014年10月25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
2014年11月22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会
2014年10月25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组织全所律师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4年11月22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会。
2014年11月29日,经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会批准,莫长军和孙百卉两位同志由中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2015年
2015年3月1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了发展夏冬和郑爱妮两位同志为预备党员。
2015年4月25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了专题学习活动启动会,开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专题学习活动
。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作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辅导
2015年5月4日,“五四青年节”这一天,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本所会议室举行了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宣誓人为预备党员夏冬和郑爱妮。
2015年7月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了传达司法部召开的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会议结束后,观看了《苏共亡党亡国20年祭》纪录片。
2015年12月29日,经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会讨论通过,本所夏冬和郑爱妮两位同志由中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2016年
2016年6月7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全所党员律师、入党积极分子和青年律师共24人参加了会议。
2016年6月25日,本所党支部组织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辅导人为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辅导题目是《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做党章的坚决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2016年7月12日,省律师协会党委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组织了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直律师党员考试,本所16名律师党员参加了考试。
2016年10月29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两学一做”教育第五次活动。这次活动安排了两项内容,一项内容是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传达了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另一项内容是党支部宣传委员张军勇以《坚持理想信念,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为题作了专题讲座。
2016年10月29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赴延安学习参观汇报会”。参加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于10月10日至16日举办的“吉林省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延安培训班”的本所党支部书记付占国,汇报了参加“延安培训班”的情况及收获。
2016年11月12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全所党员和律师参加的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2016年12月13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作出决定(吉律〔2016〕17号),表彰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受表彰的27个“先进党组织”中有本所党支部,在受表彰的1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中有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在受表彰的52名“优秀共产党员”中有本所律师党员张军勇。
2017年
2017年3月25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本所会议室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全所党员和律师共计26人参加会议
。
2017年6月28日上午,司法厅直属机关庆祝建党96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在吉林省司法厅会议室召开。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党员律师张军勇分别被吉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授予“厅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厅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孙岩松副书记在表彰大会上作了发言。
2017年6月28日下午吉林省司法厅在松苑宾馆召开了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参加了座谈会,并作了发言。会上,吉林省司法厅还为本所颁发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牌匾;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还为本所党支部颁发了“先进党组织”奖牌,为获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本所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律师张军勇、获得“最美党员律师”称号的党员律师莫长军颁发了证书
。
2017年7月1日,本所党支部举行了庆“七一”党性教育报告会。报告会上,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传达了司法厅直属机关庆祝建党96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和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党支部纪检委员姜俏作了参加吉林省直机关干部2017年第五期党性教育(遵义)培训班的报告。
2017年7月21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主持,党支部组织委员张军勇、宣传委员莫长军、纪检委员姜俏参加会议。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因在顾问单位有事请假。会议主要内容:
1、讨论通过2017年上半年党支部工作总结,研究部署党支部下半年工作安排;
2、讨论研究了如何做好党建示范点工作;
3、讨论研究了如何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
4、讨论研究了“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开展落实三抓部署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的实施方案;
5、讨论研究了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
2017年10月18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律师实习律师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会盛况
2017年11月4日,本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律师和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
,宣读《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赵大华主任到会作重要讲话。
2017年11月22日上午,中共吉林省委统战部王挥遒副部长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本所党支部调研。
2017年12月,本所所党支部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
2018年1月22日,本所党支部根据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律师所党建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工作要点。
2018年6月29日,本所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座谈会。
2018年7月1日,本所党支部被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
2018年8月10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如何进一步做好律师所党建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付占国主持,党支部副书记张军勇,支部委员姜俏、莫长军、王吉参加会议。
2018年9月5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张军勇律师赴通化市委党校,参加了为期3天的省司法厅2018年党务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培训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