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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介绍


19945月,全省首家合伙律师事务所——吉林省大华律师事务所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非公性质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诞生,是我省深化律师体制改革向前跨出的重要一步。

建所之初,该律师事务所3名合伙人中有两名是中共党员。1994年底,又有5名律师加入该律师事务所执业,其中,有3名律师是中共党员。

面对党员律师的不断增多,而律师事务所又没有党的组织的现状,赵大华主任建议党员向吉林省司法厅党委请示建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他希望尽快把党支部建在所上,让党员律师在所里有个“党员之家”。

接到请示后,吉林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派人到所里进行考核,并下发了《关于同意建立吉林省大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批复》。19954月,中共吉林省大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正式成立。

建所23年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律师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带领全所律师努力开拓进取,为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赵大华主任虽然是一名无党派律师,但他始终如一地支持本所党支部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党群和谐团结,是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为了保证党支部更好地开展工作,该律师事务所每年对党支部活动经费都给予专款拨付,有力地支持了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现有党员23人,占全所律师总数的一半以上。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律师认真履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和社会使命,取得了显著成绩,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先后被吉林省司法厅机关党委评为“五好党支部”,被吉林省委组织部和吉林省司法厅党委评为“先进党组织”;有多名党员律师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党建工作的加强,保证了律师事务所健康稳定发展,经过不懈努力,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进入了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行列。

党支部的八项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义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七、监督党员律师和其他律师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现任党支部成员及党员名单:

党支部书记:付占国
党支部副书记:孙岩松
党员律师: 何   颖  张军勇  张凯军  张万福  王卫国  孙雁明  任继鸿  李春燕  姜  俏  袁鹏辉  夏  岩 孙海燕  王  吉
                 王云鹏  裴程苗  莫长军 孙百卉  赵   国  安丽梅  郑爱妮  夏  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