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我国深化律师体制改革的春风劲吹吉林大地。在那鲜花盛开的五月,全省首家合伙律师事务所——吉林省大华律师事务所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非公性质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诞生,是我省深化律师体制改革向前跨出的重要一步。
吉林省大华律师事务所是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的前身。建所之初,该律师事务所3名合伙人中有两名是中共党员。1994年底,又有5名律师加入该律师事务所执业,其中有3名律师是中共党员。
对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赵大华主任看在眼里,记在心头。面对党员律师的不断增多,而律师事务所又没有党的组织的现状,赵大华主任建议党员向吉林省司法厅党委请示建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他希望尽快把党支部建在所上,让党员律师在所里有个“党员之家”。
接到请示后,吉林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派人到所里进行考核,并下发了《关于同意建立吉林省大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批复》。1995年4月,中共吉林省大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正式成立。在非公性质的法律服务机构批准设立党的组织,这是吉林省司法厅党委作出的具有前瞻性的重要决定。
党支部的成立,标志着吉林省大华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群体中有了坚强的政治领导核心,标志着吉林省司法厅党委开创性地在非公性质的法律服务机构推进党建工作的开始。这项工作在当时走到了全国非公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前列。
建所16年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律师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带领全所律师努力开拓进取,为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赵大华主任虽然是一名无党派律师,但他始终如一地支持本所党支部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党群和谐团结,是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是围绕着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和吉林省司法厅党委、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的决策部署开展的,是围绕着党和国家、吉林省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的,也是围绕着律师业务拓展和律师事务所全面建设开展的。
为了保证党支部更好地开展工作,该律师事务所每年对党支部活动经费都给予专款拨付,有力地支持了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律师事务所加强党建工作,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建所16年来,凡是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执业过的党员律师,无一人在执业中违法违纪,无一人受到客户投诉。建所16年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律师认真履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和社会使命,取得了显著成绩,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先后被吉林省司法厅机关党委评为“五好党支部”,被吉林省委组织部和吉林省司法厅党委评为“先进党组织”;有多名党员律师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党建工作的加强,保证了律师事务所健康稳定发展,经过不懈努力,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进入了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行列。
加强律师文化建设是律师事务所健康稳定发展的精神动力。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积极引领和支持本所律师文化建设,促进了具有本所特色律师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从网站、期刊等文化载体的创设,到丰富多彩的律师文化活动的积极开展,从加强律师文化理论研究,到律师精神文化的培育,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以律师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获得了“吉林省律师文化建设示范所”的称号。
律师业务拓展是律师事务所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建所16年来,在赵大华主任的带领下,在党支部的积极支持和党员律师的带动下,全所律师在服务民生、招商引资、企业重组并购、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知识产权、教育法律服务、参加国家和地方大项目建设、参与省内各大展会,以及承办数以千计的各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仲裁活动中,为广大客户和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把法律服务工作向民生领域延伸,把法律服务工作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延伸,把法律服务工作向国际市场延伸”是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确定的法律服务拓展方向。在服务民生方面,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党支部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的表彰。
2011年2月,吉林省人民政府以《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题的《专报信息》,上报了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9月,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生久、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处长刘立伟来到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检查指导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2010年10月,全国总工会法律部部长刘继臣在吉林省总工会副主席郭喜武的陪同下,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检查指导工会与律师合作依法为职工维权工作。这将促进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做得更好。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现有省市政府机关、各级各类学校、行业协会和各级商会及各类企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100多家。尤其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成绩显著,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吉林省十佳中小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称号。
自2010年6月起,全省律师行业按照吉林省司法厅的部署,在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吉林省委部署,按照吉林省司法厅党委和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的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全所党员律师和律师学习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活动方案,党员律师公开作出承诺,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以“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
为了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保证活动有效开展,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群众监督评议小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牵头,以党员律师中的合伙人为主要成员,同时吸收非党员律师参加,加强组织领导力度。为了统一全所党员律师对开展这项活动的思想认识,并带动全所律师积极参加活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编印了《创先争优学习读本》,举行了以“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为主题的党课辅导
、座谈会、演讲会、业务创新与拓展评比等活动。该律师事务所还制定了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专题展板,在墙上和网站设置了创先争优专栏,配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中,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在本所荣誉室举办了全面反映本所16年发展历程的百幅图片展,旨在激励全所律师坚持与时俱进,团结奋斗,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了增强党的观念,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律师佩戴党徽,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向全所党员律师发出了《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倡议书》,促进党员律师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强调要搞好工作结合,以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律师活动开展。在实际工作中,所里还通过继续牵手各级工会为职工维权,走访百家福利企业为残疾职工维权,深入街道社区和工地现场为农民工维权等项活动的开展,积极履行社会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的创先争优活动受到了上级党委领导的热心指导。2010年9月,吉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刘振宇,在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的陪同下,来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检查创先争优活动。同月,吉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督导检查组组长张殿峰一行6人来到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检查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1月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张彦珍一行5人在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的陪同下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检查指导工作,看望全所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2011年2月,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在政治部主任邢庆涛、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晓峰的陪同下,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检查指导工作。2011年2月21日,吉林省委常委、吉林省委组织部部长黄燕明,吉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庄严,在吉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的陪同下,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对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工作进行调研。黄燕明部长对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给予了良好的评价。黄燕明部长还详细地询问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程序、服务范围及内容,亲切地与寻求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进行交谈。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将把各级领导的关怀作为动力,努力把本所的创先争优活动搞得更好。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这一活动的推动下,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充满了勃勃生机,大华铭仁律师展现了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他们将以搞好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律师工作开展的实际行动,迎接2011年建党90周年和2012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本所与长春电视台于2012年2月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解说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