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将于4月开征二手房个人所得税

  长春市将在4月份开征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据长春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从1994年开始,国家就要求对转让住房的个人开征个税。但此前由于多种原因,操作起来有难度。目前长春市相关准备工作已就绪,从4月份开始将全面加强对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据了解,长春市对住房转让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按增值部分的20%征收,另一种是按成交价的1%征收。长春市房地产协会有关人士表示,长春二手房市场一直比较滞后,征收个税给市场又泼了一盆冷水。另外,在目前二手房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卖房者很可能将个税转嫁给购房者,造成二手房房价进一步上涨。